‘疑罪從無' 是SW及其隨從常用的辯護手段。 我認為
這完全不能令人信服。 可我不是學法律的, 加上時間
有限,不能作出大段論述。 但我認為這是一個重要命題,
希望各位無論是否是學法律的, 都可以發表議論。
1。 ‘疑罪從無' or 'i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是一個法律判決
概念。 在法律判決有罪之前, 法庭和正規新聞媒體
只能正式稱為‘嫌疑犯’or 'Suspect' .
2。 但這並不能阻止任何個人進行主觀判斷。 舉例來說,
嫌疑犯自己會說‘我是無辜的’,如果‘疑罪從無' ,
何必如此? 如果‘疑罪從無' , 為何檢察官要費勁起訴?
3。 其實這是一個動態平衡, 互相較勁的過程:
警察收集證據, 審訊 嫌疑犯, 目的是抓到兇手, 排除無辜
的人。
檢察官則是力證‘嫌疑犯’就是兇手, 因為。。。
嫌疑犯自己會說‘我是無辜的’,因為。。。
最後陪審員作出主觀判斷:‘有罪’或 ‘ 無罪’。 只是這個主觀判斷
有法律效應。 ‘嫌疑犯’或者服刑, 或者釋放。 但此時普通人
仍然有主觀判斷的權利: David Latterman 可以仍然認為OJ是兇手, 因為
他被警方的證據說服了。 警方的證據不能說服第一次十二個陪審員, 但
被害人家屬仍然認為OJ是兇手, 其證據說服了第二次民事法庭十二個陪審
員
的大多數(民事法庭標準不同於刑事法庭)。
4。 我的觀點是, 不要用‘疑罪從無'來阻止任何個人進行主觀判斷。一個思考,
爭辯的民族比一個麻木的, 沒有社會良心的民族更有希望。
無論你是誰, 你不能堵人民群眾的嘴, 不能不讓人民思考。
我認為你是好人
我認為你是壞人
我認為他有罪, 因為。。。
我認為他無辜, 因為。。。
為什麼有人要從西方學到一點皮毛來削奪大家思考的權利? 人民心中的僅有的一杆
秤?
你要大家認為你是好人,你做了什麼好事了?
你要大家認為你是無辜的,你有什麼令人心服的證據?
即然你不在乎民心, 為什麼要封大家的嘴?
別說你們家了, 即使皇帝今天仍在, 他能做得到嗎?
人心的審判
我並沒有傷害‘兇手’啊?良心所在, 我們僅能盡力而為。
也許有新證據出現。 不盡力如何知道不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