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不認路者,都有一手跟車的好本事。比如幾個朋友結伴外出旅遊。如果不認路,你就得做好跟車的準備。當然我也有GPS,有時也在YAHOO上打出地圖。但如果有多輛車同行,我還是寧願做個跟車者。因為我的跟車技術已經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無論颳風下雨,雪冰險途,白晝暗夜,高速低速,車多車少。只要你讓我看一眼車況,我一準跟得你遁形無處。因此熟悉我的朋友在嘲笑我不認路的同時,也無不嘆服我的跟車絕技。
跟車和烹調一樣要掌握火候,要和你跟的車保持一定車距。要及時應對臨時插入的不恕之客。要有危機處理意識。要隨機應變前車突然換線,剎車,轉彎,急停和加速等等出現的狀況。還要防止匿藏的警察抄牌罰款。
這次從 Chicago 到 Virginia, 800多 MAIL晝夜兼程,而且一路大雨滂沱幾乎沒有停過。又從Virginia 到馬里蘭,馬里蘭到Nursery, 從Nursery 到 Pittsburgh, 最後從Pittsburgh 回到 Chicago。 途中我跟過不同車種,不同年齡的人。曾穿過車流如星的鬧市,也歷經了不同州市的高速。我愣是沒有跟丟過一回。一路上雖然也狀況疊出,但都是有驚無險。在朋友們一臉詫異的目光中,我得意極了。
也許你會不以為然,但我卻是樂在其中。我恨透了呆板乏味的朝九晚五,也恨透了那種在慣性中生活的方式。我時常掙扎在文明和野蠻,人性和理性之間。而跟車也恰恰反映了我野蠻和人性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