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艷,來自湖南農村。長得不算漂亮,皮膚倒是白裡透紅。四十多歲臉上沒一點皺紋,看起來也就是三十幾歲。王艷的丈夫喜歡上了別的女人與她離了婚,十六歲的兒子跟他她前夫生活在一起。離婚後沒多久,王艷看到了我們公司在《深圳晚報》上的廣告。(湖南也有<深圳晚報>印刷和銷售點。)於是,她帶着離婚時前夫分給她的幾千塊錢乘火車到深圳,下了火車直奔我們公司。她把那僅有的那幾千塊錢交給了我們公司,成為了我們的最低級會員。
交了會費,王艷的錢也所剩無幾了。另外好心的會員幫她找到一間與多人合租的公寓,晚上有張床可休息。為了解決吃飯問題,她開始從東門批發市批發些鏡子、梳子、女性頭飾等沿街擺地攤。但東門一帶不許擺地攤,城管一天要抓很多次。被城管抓到了輕則沒收商品,重則抓人罰款。小商販們一天賺不了幾個錢,沒收了的東西自然血本無歸,被抓到一次還要罰一兩千塊。這對小商販們可是個大數目!所以,看到城管時,小商販們全都撂兩個腳丫子沒命得跑。跑快了可以保住商品,也不會被抓到罰款;跑得慢了被城管抓到,連人帶東西一併帶走關在局留所。有人拿錢去贖才放人,沒人贖起碼在局子裡呆一段時間。
王艷是新手,自然沒練出其他小販們百米衝刺的逃跑水平,被沒收了好幾次貨品,損失慘重。最後吃飯錢也沒有了。經人介紹到一家餐館做洗碗工,包吃包住,一個月還有六百塊錢的工資。好歹吃住的問題解決了。
咱們這邊婚介處也沒閒着,信沒寫多久就有一個英國的男士打算來中國看她,說是如果感覺好就在中國結婚,然後再帶她到英國生活。這位英國男不是我們中國人喜歡的“大城市的人”,而是生活在海邊,靠給別人蓋一種以水草為房頂房子為生。在我們中國人眼裡,“那就農民工”。
王艷起初還挺高興,但她身邊不乏“好心的朋友”勸她:“這是一個“農民工”,這種人不能要!要找要找個大款之類的。”王艷聽了覺得有道理,找顧問商量說別搭理這“農民工”了。再上網上找找,看看能不能遇到個“大款”或“地位高”的人。
顧問也有好心的,說我們再幫你找可以,需要更多的費用,你能不能承擔得起?如果真找個“大款”或“地位高”的人,整天讓你拿着酒杯在社交場所應酬,你覺得你習慣那種生活嗎?“大款”或“地位高”的人對女人的要求也不會低。如果你達不到他們的要求,人家也不會要你,豈不是不是白搭時間浪費錢?再說這個英國人馬上就來看你了,說不定會與你結婚並帶你去英國。此男工作不太好,但也算是個月房有車之人;另外英國的社會福利很好,不至於讓你挨餓受凍、生病無錢醫治的地步。最後顧問決定一邊在網上幫王艷再找,一邊繼續與英國人聯繫着。如果英國人來見王艷時感覺合適就結婚,不合適話,興許還有替補。
替補還沒找到,英國男飛來深圳了。在英國男到達的前二天,顧問們教王艷如何穿衣打扮。等王艷把她僅有的幾件衣服拿到我們公司,顧問們花了很長時間也沒能給她搭配起來,那些衣服只是能當遮醜布!後來幾個顧問們決定每人給她捐幾件衣服,並幫她搭配好:什麼襯衣搭配什麼裙子;哪幾件T恤配哪條牛仔褲...終於在英國男到達的那天早上,才算把王艷給收拾妥當了。王艷也把身上僅有的一百五十塊錢拿出來,買了一大束鮮花。下午捧着那束鮮花到皇崗口岸接到了英國男。
倆人在深圳交往幾天雙方感覺都不錯。然後輾轉到湖南辦去結婚手續。他們在深圳交流遇到困難時就用翻譯器,或者由翻譯出面幫助。但到了湖南沒人可幫得上了,再說翻譯器也有翻譯不明白的地方。倆人可是一個講中文,一個講英文,又要跑很多部分辦結婚手續,沒少為難。有一日辦證時需要一份證明,王艷用中文說了英國男不懂,用翻譯器沒能給英國男解釋清楚。急得英國男坐在馬路旁嚎啕大哭起來...
好在困難都可以一一克服。王艷也成功地從前夫那奪回了兒子的扶養權。六個月後,王艷和她兒子生活在了英國的海邊。
不久,我們收到了王艷在英國的生活照,照片中的王艷左手抱着英國男的肩膀,右手抱着兒子的肩膀,臉上掛幸福地,滿足的微笑。所有的顧問都為她歡呼,大家祝福她永遠快樂!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