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為夫妻,切莫講理 (ZT) |
送交者: TTJJ 2010年08月24日20:25:19 於 [跨國婚姻] 發送悄悄話 |
一個居士忿忿不平的講述自己妻子的種種不是:脾氣壞、素質差、愛嘮叨、不講理、不疼人…… 師父說:是不是想離婚,出家當和尚? 居士急忙搖頭:不是不是,還沒這個打算。 師父說:“那就要大度包容了,一家人要講“親情”,夫妻間要講“感情”,父子間要講“恩情”,解決分歧時要先使用“包容”,後使用“評理”。她是你的妻子,不在你面前撒撒嬌、耍耍賴、使使壞,你讓她找誰去?”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案”,之所以難斷,就是因為一家人血脈相系,恩怨交融、苦樂糾纏、因緣和合,不能依據簡單的“道理”來裁決。有些人雖是“老夫老妻”,可還要時不時吵嘴撒氣,扮嫩撒嬌,其實是希望得到熱戀時那樣哄着、讓着、寵着。只要你好言相勸,得理讓人,她就乖得不得了。世間多少夫妻,為占上風得個“理”,落得個兩敗俱傷;天下多少家庭,為爭是非辯對錯,在糾纏不休中傷痕累累。在家庭生活中,尤其夫妻,需奉行“得饒人處且饒人”的原則,對小事不較真,大事不糊塗,就能獲得“和諧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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