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壩僧人教唆8人自焚案宣判 一嫌犯獲死緩 |
送交者: 建打 2013年01月31日03:10:07 於 [跨國婚姻] 發送悄悄話 |
2013年1月31日,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羅讓貢求、羅讓才讓故意殺人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讓貢求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羅讓才讓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羅讓貢求系四川省阿壩縣格爾登寺僧人、尕然班格西,長期與境外藏獨組織“格爾底寺新聞聯絡小組”成員三木旦保持密切聯繫。2009年阿壩縣僧人扎白自焚後,三木旦指使羅讓貢求收集提供阿壩地區自焚者的相關信息。羅讓貢求接受安排後,利用其格西身份,在僧眾中大肆鼓動自焚,單獨或者夥同被告人羅讓才讓在阿壩縣物色自焚人員,先後煽動、引誘、教唆或者脅迫羅讓澤周、澤南、覺巴、扎某、索某、才讓東某、羅讓扎某、陳立甲某等8人自焚,其中羅讓澤周、澤南、覺巴自焚死亡,扎某、索某、才讓東某、羅讓扎某、陳立甲某因本人放棄或公安機關及時發現等原因未自焚。羅讓貢求將羅讓澤周、澤南、覺巴自焚死亡的信息及其收集的達真傑、仁青傑自焚信息提供給了境外的三木旦,一些境外媒體利用這些信息進行分裂主義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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