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奈何花落去(再續) |
送交者: 宇文 2004年10月07日19:21:10 於 [跨國婚姻] 發送悄悄話 |
無可奈何花落去(再續) 那是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對,是星期五,就是我給懷鄉寫信的第二天,全校師生在操場上緊急集合,我又一次被叫到了台上。這種事對我本來是司空見慣的,我有時候還會背剪着雙手,慢悠悠地踱上台去,然後抬起右手向台下輕輕揮動。但是那天當我看到校長鐵青的臉時,心裡卻是異常的慌亂,我知道出事了,肯定是懷鄉的事。果不其然,校長拿出了我那張用鉛筆歪歪扭扭寫的皺巴巴的紙條,要我當眾宣讀。我頓時手腳冰涼呆若木雞,胸膛間恍惚突然被塞進了一個氣球,喘不過氣來。我的第一個反應是,糟了,懷鄉就要受到我的連累而出醜了。 我給懷鄉寫的信,開頭只是簡單地說,懷鄉,我很喜歡你,真的很喜歡你。但是當我在台上宣讀的時候,我臨時改成了“親愛的懷鄉”,儘管我並不太肯定“親愛的”三個字的含義是什麼。無論我平時是多麼的堅強,一個十歲小男孩的心理承受能力畢竟非常有限。說完這五個字,我就哭了,當眾啕嚎大哭。我意識到這是很丟人的事,可是我一點都控制不住自己。我不知道這樣當眾讀信對懷鄉意味着什麼,也不知道她當時的感受是什麼,但是當我看到懷鄉也哭了的時候,我心如刀絞,我寧願自己受到任何的污辱,也不願意看到懷鄉受到委曲,況且這種委屈是來自於我魯莽的行動。 那時,我一直哭着,抽搐着身子,可是一點都沒有恐懼,只有籠罩着全身的難受和憤怒。我當時有一個念頭,不就是要讓我出醜嗎,那就出醜吧,那就讓你們大家都高興去吧。我因此倔強地拒絕了一位老師的勸阻,堅決地把信讀完。我現在已經不太記得當時具體的心理活動,但是我還是大致記得,我一方面是為懷鄉難受,另一方面又要跟校長較勁,就是那種複雜的心情。後來校長說她對自己的決定感到後悔,似乎很自責,其實我根本就不恨她,我理解她的心態她的行為。要說她有什麼過錯,她只是忽視了這麼一個事實,在這一事件中,懷鄉,她上司的女兒,也是主角,儘管是被動的主角。不過我們也不能過高地要求校長,如果她能夠事事想得那麼周到,大概也不只是一個小學的校長了。 第二天早上我沒有去上課,整個周末也都貓在家裡苦苦地思索這件事。我一直不能肯定那是不是該叫做情書,即使現在,我也認為那不過是一個小男孩對一個小女孩的好感和好奇而已,希望能更多地了解她,接近她罷了。如果那就叫做初戀,這初戀也太早了點,實在是不合情理。 但是,無論如何,事情發生了,讓我很喪氣。雖然一切都是來自於我的輕率,我還是不明白懷鄉為什麼非要把那封信交給老師不可,我又沒有像胖頭給虎妞寫條子那樣,要約她到小樹林裡碰頭。要是她不高興的話,難道就不能撕碎了扔進下水道,難道就不能用火把它燒掉,把那紙條退還給我或者假裝根本就沒有這回事也是可以的嘛,何必這麼興師動眾?至於她當時心裡很害怕,就把紙條交給她父親,她父親又轉給校長的事,我是後來才聽說。然而,我並沒有怨恨懷鄉,只是突然覺得她很陌生。 這件事對我的打擊很大,也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我今後的行為方式和思考方式。據母親說,我周歲抓彩時抓的是一本書,據當地的習慣說法,這種小孩長大後會是個好學的文化人。我三歲的時候就認得100多個字,五歲的時候就能背誦很多詩詞。母親總是誇我聰明,然後嘆口氣說,可惜太粗心了,也不專心。而父親不會誇我也不會嘆氣,他經常會搖晃着腦袋說我長大後不會有出息,只有小聰明,沒有大智慧。 看來父親是對,我沒有智慧,我把很多事情都想得太簡單,太自以為是。俗話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我十歲的行為顯然預示着我將來的前程。 宇文口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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