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遥远的厦门情人
作者:巫昂 送交者:东方名猪
我在厦门落下的相思病,永远好不到哪儿去。
不提了,现在,我妻儿双全,已经开始有些发胖了,而且住在遥远的北美洲,但是,如果偶尔在哪里看到“厦门”两字,那两个字就会比周围的字更加清楚可辩,而且还有浮雕般惊人的效果,我的心开始会狂跳不已,我把两只手都压在它上面,还是止不住它;我的眼睛片刻之间,变得潮湿,因为南方的雨雾透过这两个字回到我的身上来了,那个我再也不忍回去的地方,那些现在成为我的口忌的美味佳肴,一切的一切,仅仅因为在那里,我曾经用几年的工夫,费尽一切的心神,用一切男人可能的表达方式去爱一个女人,我伴着她,她从十八岁长到二十四岁,她没有任何明确的回复,直到有一天下午,她像往常一样,兴高采烈地跑来告诉我:“昨天,我拿定了。好大的猪头,阿姆还放在厅里
的八仙桌上呢,你要不要去看看……”(收了男方的聘礼。)我当时……我当时,就像一根火柴在寂静无风的小黑屋子里被哗地点着,又哗地烧光。我的脸色肯定像死人一样难看。因为她后来说了:“你真象化学课上老师表演点氢气。”
…………
如果国家不意味着什么大问题,厦门本来应该是一个别致的小国家,她的位置正好是可以望见大海的地方,一个越来越拥挤的小岛,新的城区建在浮土之上,形成了一个在夜晚就更加安宁美好的圜峒湖,在厦门,一切有如《未来水世界》里才能够有的,除了它的植物繁茂之外,泥土是十分珍贵的东西,如果没有那些红色的土壤,人们就只好像市鸟白鹭一样生活在孤绝的礁石上了。
厦门最有名的地方当属鼓浪屿,这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琴岛”,我听不止一个人说过,但还只是传说,说是鼓浪屿上住着一种蓝皮肤的居民,他们深深地隐藏在街巷中间,偶尔抛头露面,也是转瞬即逝,这的说法让人着迷,这些蓝皮肤的神秘人里面如果有一两个花一样的女孩,不知该会是怎样叫人神魂颠倒的模样。我们必然要沉醉于她们月光一样的眼神,海浪一样的身条儿,但我最感兴趣的是她们到底说什么样的话,如果她们是主妇呢?总是回避不了买菜和拖儿带女,她们如何在人前出现,大概是化了黄颜色的妆吧。
事实上,我那位土生土长的厦门情人就是一种十分非大陆的长相,她的眼睛深邃,看人的时候目光专注,好象她很少听得懂外乡人的话似的。她的皮肤是健康诱人的象牙色,灼热的阳光和近海的天气让她早早地散发出到热带水果一样的芬芳,但并不早熟。她好象微型的小人偶儿,圆的脸,珊瑚色的唇,颧骨有些高,但那也是为了配合她亮光闪闪的眼睛而来的。
有人花大价钱,非要到东南亚看人妖去,不如到厦门看真正的女人。
真正的女人指的是像耐煮的茶一样永远芬芳的女人,像被天然的水源滋养的森林茂盛一样的女人,除此之外似乎别无定义。
而厦门女人,天生就有异国风情。我小时候经常在厦门街头,在比如中山路和思明路的十字路口上,遇到穿着花衣裤的厦门老太太,她们大多很富态,一点都看不出从文化大革命中走出来的痕迹,那是八十年代初期,我们管这样的老太太叫“番边来的”,意思是从东南亚或香港回来的,其实,她们一直都呆在厦门,只是“番边”有亲戚罢了。有时
候,很偶然的时候,可以看到真正从“番边”归来的厦门女人,她们最明显的特征是头发打了极其浪漫的卷儿,满头都是卷儿,我们美其名曰“菜花头”,“菜花”上如果有熏人的香味,那她们就可以升格叫“番阿客”了,那是比较客气和嫉妒的说法,就好象四川人管刘晓庆叫“富婆”,美国人管伊利莎白?#27888;勒叫“玉婆”。
厦门男人是一群幽默人,有的比漳州乡下牧师家出身的林语堂幽默多了,只是不为人所知,而后来林语堂娶走了鼓浪屿上一位大家闺秀,大家都不大生气,因为厦门的好姑娘有的是。其实,他们管林语堂叫“黎民巫懂吖”(‘林语堂’的闽南话),又亲切又谐戏,还有一点点的不满在里面。相对而言,对与同是福建人的女作家冰心,就尊重多了,
他们会十分正式的叫冰心为“冰席面”,语调里颇多自豪,在厦门,女人只有熬到老太太一级才会受到社会全面的关注,年轻的女孩只配被追求和宠爱,少妇呢,只好藏在家里,一边当太太一边从事家庭政治,她们的勤快、贤淑和大气有口皆碑,不信请参见我的朋友师江在他的〈福州女人〉里用来和福州女人做对比的,对厦门女人赞誉与倾慕的言语。
在结婚之前,厦门小姑娘通常有不少女朋友,也有不少男“朋友”,就像鱼一样,女朋友的群体叫“姐妹群”,男的,当然就叫“兄弟群”了,(有点模仿教会里头的说法,教友们都是“兄弟姐妹”)。如果在一起结伴玩过几年后,兄弟姐妹再不联姻,就说不过去了,家长们会认为自家孩子在虚度光阴,虽然表面上,他们并不赞成男男女女,混作一团,每日里,等不及吃饱饭就被一群电话狂炸炸走了。
虽然竞争激烈,但如果你斗胆跟她们说几句话,对她们的好处,就更有概念了,她们会说:“哦,丽加呼弃桃………西末?”(你真是好玩……是吧?),一边特别顽皮却又特别认真地看着你,好象《聊斋》里口没遮拦,专爱高声欢笑,买胭脂的售货员阿秀。她们的声音里带着优美的入声,拖着漂亮的鼻音,好象某种我们未曾相象和创造出来的金
鱼,在清晨的水中十分愉快地摆动。
她们品评男人,幽默风趣的叫做“正过艳”(相当于北京人说的‘很逗乐’);高大威猛的叫“正撮命”;无聊懒惰的叫“正赢仙”;好色的则赏之以“正诸葛”(‘猪哥’的意思,因为八戒见女人就迈不开西去的腿)……
我就是喜欢听厦门女孩谈话,想到这个,我就忍不住要去厦门呆几天。但有时候,她们也很放肆,像突然被海边的浮石扎了一下脚地惊叫,但声音还就只能大得像热带丛林里的小鸟叫,她们的温暖和迷人往往同时就在放肆里头巧妙地展现出来,因为她们体形小,你并不以为是过分,反而让你忍不住想娶她们其中一个为妻,好每天清晨第一个听到她说话,哪怕每天听她们唠叨两句,也未必不是一件颐养天年的乐事。
娶厦门女子为妻的好处之二就是她们娇小的身材,能够很好地反衬出作为中国男人不可多得的雄浑与古旷,她们甚至有些“洋”,但是是未加工过的咖啡的那种“洋”,不是细皮嫩肉的“牛奶”洋。是咖啡加了闽南乌龙茶的那种温暖的,淡褐色的“洋”,是被海上船队积年来访的岛国惯坏的“洋”。
在厦门,很少有壮硕而粗猛的女孩,好象我们在北中国看到的有一些,这就好象她们从小就生活在一滴水里面,把眼睛都张望地溜圆溜圆了,还是撑不破那滴水的墙壁,她们和高个子约会,永远只能在人家肩下蹦蹦跳跳,好似花瓣里的拇指姑娘。但她们又绝对不是江南人那般的细柳扶风,而是有些精干和结实,很健康而充满弹性,就像团小橡皮泥,身体内外有无限的魅力。
你想象不出厦门女人的韧性,她们会在厦门那片小小的闹市区--中山路上来回地寻找一件合用凉快的长裙,顺便就会买齐一家人想要的东西。
她们虽然形体娇小,但是做事有整体感,从来不撒无谓的娇。
夏天来了,她们敢于当街脱鞋,赤脚走路,只要凉快就行。
她们会一边把凉鞋伶在手里,一边大声呼叫:“我的鞋呢?”
我们流传着一个百听不厌的“荤段子”,说的是六月天气,正好是荔枝上市的时候,厦门“查某”(闽南俗话里的“女孩子”)嘴谗了,瞒着家里人上街去买“头一水”(第一回从树上摘下来的水果)的荔枝,因为走得仓促,忘了带菜蓝,买荔枝的称完递给她,她回头急急忙忙往家赶,路上想吃荔枝,又闲不出手来,只好把荔枝用裙子兜起来,拽住裙角,兴高采烈地就穿过马路,结果你当然是知道的--满街的厦门男人都盯着她看,而她以为他们想抢她的荔枝。那年头,并没有泊来的UNDERDRSS。
但后来,她并没有因此而嫁不出去,我们管这样的女人叫“跳蚤母”,其实还是有喜欢和中意的意思在里边,瞧她多自然,好象非洲土著的石雕地母,又坦然又憨实地向世人展现她怀孕的腰身。
我爱死这样的女人了!
虽然我并没有把这故事跟我的姑娘讲,但我想她肯定是知道的,就像山西人知道老阎锡山的事情一样。
我后来看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忍不住就要把我的姑娘和特蕾丝做对比,虽然我知道她会不以为然,并且把手指头伸到我的眼皮底下给我看,以证明她并没有允含指头的坏毛病,但我还是觉得她们有一种情境上的惊人的相似,我说不出口。
听说远在南美的阿根廷女孩最率真佻哒,她们会在大马路上截住你,神态自若地管你要一元钱,然后跑进街边小店玩游戏机;还听说美国的邓肯最收放自如,她一度裸身躺在加利福尼亚(也许是佛罗里达)的沙滩上,准备和路过的第一个青年男子作爱,生一个未知其父的“小毛毛”,我真是佩服她们呀,但是我已经觉得我的厦门情人可爱的程度和她们只差一个硬币的距离,或者剪掉手指甲就可以碰到了。
当然,和中国别处的女人一样,我的厦门情人的方向感也不好。还喜欢吃甜食,厦门产辣椒酱的味道最像厦门女人,虽然享有辣酱之名,但不但不辣,还很奇怪地甜。
而我为她们讲好话也绝对不是因为害怕她们嫁不出去,厦门实在没有多余的女人可以四下里散发芬芳,为别处的生活增加亮色,像四川或者湖南那样,因为厦门实在太小巧了,女人的产量又不高,而且还挑男孩生,因为厦门的父母实在不愿意自己好端端的姑娘因为人口过剩而溢出岛外,科西嘉岛上的居民如果也像他们那么想,法国也不会有拿破仑
时代。
厦门女人是比较好客的,但表面上看不出来,她们并不象上海女人那样“诈势”,结果只端来一小段鸭脖子和一小碟霉干菜。
尤其是在从前,那时侯还没有那么多人搬到单元房里去,如果你一不小心正好路过某个厦门人家的门口,马上有很亲切的声音叫住你:“书呆先生呀,坐下来饮杯茶。”当然,你回头一看,通常是那户人家的男主人,事后招待你的才是他老婆,给你端凳子,洗茶杯,上甜得张不开嘴的花生糕或绿豆糕,最后把你和她男人留在一起,让你舒舒服服地
羡慕他的好命。而她进得厨房,倾尽所有,款待你。闽南女人认为给客人“好款待”是一种自然现象,像日出月沉一样,并不是面子问题。
厦门男人叫他们老婆“宅内人”,意思很明白,他们爱她们,厦门女人是不轻易在客厅里呆着,陪客人聊天的,但这不影响我们对她们的暗恋与妄想。厦门边远一点的地方,则为了避免有人对老婆想入非非,在屋外当街大声地叫她们“翘嘴的”、“怯势的”或者“见笑的”,都是指的又丑又刁的女人。你可千万别上当,一定要有耐心等她出来,一出来,那有如T字台上灯光闪亮的效果,真是出人意表。
北京人本来是很狂放的,但是他们还是躲在胡同和四合院里头,厦门人应该很含蓄了,但很多人家的大门直冲着大街,这让我小时候常做类似于洗屁股却找不着地方躲的,名医弗洛伊德才会治的“春梦”。门上如果没有帘子,我们就可以轻易地见到围坐一堆的女人们,厦门女人喜欢热闹,喜欢中秋节聚在一起“赌博”,但赌资很雅,是月饼。
厦门女人还喜欢为了怎么做南瓜糕的事情给女朋友打七八个电话。
所以,比较了一下,我觉得,厦门女人还是很慷慨的,但厦门女人慷慨得有些离奇,她们会亲自不远万里地把一大包鱼干送到你家来,然后很耐心地坐一个下午,等着你把她那个皱巴巴、腥臭臭的布口袋还给她。你如果不还,她还会送给你东西的,好到你家再来
一趟,你如果永远不还,她只好永远呆在你家了,帮你攒布口袋。
厦门女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信仰,不管信什么教派,都会让她们深深地沉溺其中,把“拜乖(佛)”或“礼拜”当作日常生活中仅次于私房钱的头等大事来看待,有趣的是,她们从不炫耀她们对这些宗教的痴心迷狂,谈起来,更多地是像谈论自己的家政计划或者
婆媳关系,很是亲切。
时至今日,不说厦大外头的南普佗寺。寻常日子,在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你如果到厦门的某条小街散步,依旧可以见到敬佛祖的香烟袅袅,屋子里通常在显目的位置上挂了个神龛,而虔心相拜的正好是家中的主妇。这风气延伸到生意人的店子里,走入厦门的商业街,要区分店是不是当地人开的只需要抬头看有没有佛龛,尤其在那些厦门味十足的海产店或古董店,海产店里女人像龙王的公主,古董店里的女人像观世音菩萨,而且的确是穿夹脚拖鞋的那种,对穿这种鞋的女人,你不必怕她死缠着你不放,因为她跑不快,除非你放慢脚步等她,事实上,我经常慢腾腾地在厦门街上晃,想借机和一个厦门女人撞个满怀,可是她们走路时,一心避着男人,像热带鱼一样流利地从你这样的珊瑚丛中穿过,让人遗憾不已。
在中山路上的黄则仁花生汤店及其附设的西点摊子上,可以见到最贤惠的厦门女人,她们衣着得体,举止休闲:“三得努戈,务麻尚也,恰卡些得单薄,务单薄达皮也无要竟。”(三块蛋糕,带肉松的,切小块一点的,有点儿焦糊的也没关系。)厦门女人对于饮食的讲究可以和美国电影《当哈利遇到雪莉》中的女主人公相媲美,她吃一杯小冰激凌
也要把女招待麻烦到死为止。当然,厦门女人不会这么酷,她们在两厢情愿的情况下麻烦别人,反正被麻烦的也是厦门女人,她们在售货摊上讲梯己话:“或丽几也西新先也,卡瓦单薄也落玻落。”(给你的这些是新鲜的,晚一点就没有了。)我相信厦门女人们在她们漫长的一生中,至少为了挑蛋糕的新鲜与否,在厦门境内跑过可以绕中国一圈的路。只要是新鲜好吃的,她们在价钱上并不计较零头,这风气近似《镜花缘》里的“君子国”。
所以,厦门男人有时候叫他们的爱人儿为“阿君吖”。
我曾经列了一张表,把厦门男人称呼自家女人的词儿一一数落出来,就像“纤手”、“白骨”(肤白貌美)、“乌溜眼”、“猫公腰”(蜂腰)、石榴牙、“锥鼻”(高而小巧的鼻梁),“字眼”(倾城倾国)等等等等,拿去给我的小情人看,想让她选出来几个她喜欢的,可她很快在后面,又补充了很多,像“白骨精”、“乌鸦嘴”、“三八”、
“毛神营”(精神病)、“乞丐棚”、“流呐沾嘴”(馋得流口水)、“破相”(丑陋克夫)、“四角”(顽固不化)、“圆缠”(死乞白赖)、“阴盯”(乖僻可怖)等等等等,这一回合我算是败下阵来了。
虽然近海,而且被钦封为“特区”,厦门还是一个在风气趋于保守的地方,据我所知,除了“南下干部”(福建以北来的色情业从业人士)和“新生代”密集所在厦门大学,厦门本岛的女人还没有化浓妆,穿露衫的习惯,也还羞于谈性论道,走路偶尔还是含胸的,这就造成了一种谣言,说是厦门女人身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当然就不如贵州的
宁静了,这是一个城市的秘密,我在此不便透露,诸君如果好奇,就得抛下目前所有,在厦门稳扎稳打七八年,看有没有希望明媒正娶一位厦门贤妻,以验明正身,而我的机会在几年前就没有了,这让我感到无以比拟的绝望,借用一句七喜的广告词来说,就是“透心凉”。
让我犯愁的还有一个问题是约会地点的选择,我往往会为此愁得更加老相,如果选在中山公园或者中华电影院,她会不会觉得我太老派,如果选在深夜有艳舞表演,白鹭洲上的“有福城堡”(其实是迪厅),她会不会觉得我太轻浮而且人老心嫩,总不能是文化宫附近的华侨饭店吧,那门口有一张象克林顿公开向妻儿道歉用的演讲台,上面有四个烫金大字“衣冠不整,恕不接待”,厦门姑娘从来就是不进华侨大厦的,据说那里住着大量的台湾商人家属--旅居大陆的“少奶”集团军,傍晚的时候就会看到她们出来“打的诗”,怀抱着未成年的小狗;而镇海路上的“皇冠假日饭店”,本质上是东南亚“老妇还乡团”的根据地,最豪华的“悦华酒家”又是结婚的时候才有用。
所以我往往最终选择海滨公园或植物圆,又清静又浪漫,可是看到“万年青”被正儿八经地养在温室里,我心爱的姑娘哈哈大笑:“真是猪蹄穿象鞋……”,我有些不知所措,这样一个眼神迷人,心神灵通的女孩儿,你拿什么都镇不住她,只有冰镇的王梨(菠萝)还总算可以让她叱牙裂嘴一会儿,在片刻之间,露出了她美丽的牙齿和诱人的舌头,
但是,转眼又像街头偶逢梦露一样,不见了,她看着我,就象一个懂事的阿姨或者不懂事的麦当娜,她的内心兼有卡门的狂野自由和阿信的温柔成熟,有时候呀,有时候我独自站在胡里山炮台上,望见底下湛蓝深沉的海湾,真想从此背弃爹娘,当然也就见不到她,当然也就不再心存诸如抚摸她的身体或者深入她的身体那样的邪念。
但我知道,我的爱情,已经像马勒未竟绝笔--第十号最后乐章的鼓点一样敲完了。
对于这个残酷的世界,我像他一样无话可说。我把厦门列为我的“军事禁地”,我偷吃厦门产的零食像咀嚼我的肺片,我为厦门流的眼泪也已经被强制蜡封,扔进最近的垃圾桶里……可是,每当月亮刚刚挂上北京的街角时,我就会像独角兽一样原形毕露,陷在野性中不能自拔……
我想她呀……
虽然我没有真正地亲吻过她,也没有办法抢在别人之前娶她,更没有办法让她改变好玩的天性,安安静静地等我求完婚,买完戒指……
哦呜,我遥远的厦门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