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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罪从无' 的讨论。
送交者: noagree 2006年01月30日20:26:04 于 [跨国婚姻] 发送悄悄话

关于‘认罪从无' or 'i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的讨论。
‘认罪从无' 是SW及其随从常用的辩护手段。 我认为
这完全不能令人信服。 可我不是学法律的, 加上时间
有限,不能作出大段论述。 但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命题,
希望各位无论是否是学法律的, 都可以发表议论。

1。 ‘认罪从无' or 'i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是一个法律判决
概念。 在法律判决有罪之前, 法庭和正规新闻媒体
只能正式称为‘嫌疑犯’or 'Suspect' .
2。 但这并不能阻止任何个人进行主观判断。 举例来说,
嫌疑犯自己会说‘我是无辜的’,如果‘认罪从无' ,
何必如此? 如果‘认罪从无' , 为何检察官要费劲起诉?
3。 其实这是一个动态平衡, 互相较劲的过程:
警察收集证据, 审讯 嫌疑犯, 目的是抓到凶手, 排除无辜
的人。
检察官则是力证‘嫌疑犯’就是凶手, 因为。。。
嫌疑犯自己会说‘我是无辜的’,因为。。。
最后陪审员作出主观判断:‘有罪’或 ‘ 无罪’。 只是这个主观判断
有法律效应。 ‘嫌疑犯’或者服刑, 或者释放。 但此时普通人
仍然有主观判断的权利: David Latterman 可以仍然认为OJ是凶手, 因为
他被警方的证据说服了。 警方的证据不能说服第一次十二个陪审员, 但
被害人家属仍然任为OJ是凶手, 其证据说服了第二次民事法庭十二个陪审
员的大多数(民事法庭标准不同于刑事法庭)。
4。 我的观点是, 不要用‘认罪从无'户来阻止任何个人进行主观判断。一个思考,
争辩的民族比一个麻木的, 没有社会良心的民族更有希望。
无论你是谁, 你不能堵人民群众的嘴, 不能不让人民思考。

我认为你是好人
我认为你是坏人
我认为他有罪, 因为。。。
我认为他无辜, 因为。。。

为什么有人要从西方学到一点皮毛来削夺大家思考的权利?人民心中的仅有的一杆
秤?你要大家认为你是好人,你做了什么好事了?
你要大家认为你是无辜的,你有什么令人心服的证据?
即然你不在乎民心, 为什么要封大家的嘴?
别说你们家了, 即使皇帝今天仍在, 他能做得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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