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类似拉萨的骚乱发生在多伦多,首先警察不会手软,一定尽早采取行动,第一是保证人员安全,其次尽量避免财产损失。损失肯定会有,多大要视乎示威者的人数多寡及凶恶程度。
警察之外,最先行动起来的自然是媒体。几个主要电视台都会中断正常节目,以第一时间进行报道,接下来,新闻频道还会连篇累牍地给予24小时追踪,找来一大堆目击证人。报道的焦点首先是各种损失,随后会猜测到底什么人干的。不过这类猜测将非常小心,尤其是如果骚乱涉及到种族间的冲突。媒体会采访各路专家,专家们给出些摸棱两可的回答,不过不要紧,只要围绕话题不停说下去就行。
政客们纷纷出面表态。执政党谴责任何暴力行为,称暴徒是懦夫。反对党趁机攻击执政党,指责执政党长期忽略社会治安,因此必须为骚乱承担部分责任。
由于骚乱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抓住嫌疑犯后,警察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提出起诉,起诉罪名可能多达上百项。警方也会要求在逃的嫌犯自首。
接下来就要轮到律师出场了。律师会对媒体郑重指出:他的当事人现在仅仅是受到指控,不等于就是罪犯。媒体的报道中,alleged这个词会频频出现。
案子很快进入司法程序。首先要对嫌疑犯们进行保释聆询。由于骚乱的情节极为严重,手段极为恶劣,法官很可能拒绝保释。律师则要反复争取,法官最后对某些嫌疑犯批准保释。
检察官表态,对法官的保释裁决表示不满,说法官没有充分考虑到公众的安全。辩护律师表态,对法官的裁决表示欢迎,说当事人的人权得以伸张。
接下来案子可能就毫无声息了,“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没门。检察官们要准备起诉,辩护律师要准备辩护,双方都需要进行大量案头工作,涉及的文档可能多达一万页。
经过开始几天的极度喧嚣,媒体这时候会趋于平静。在这个阶段谁也不敢随便多写,生怕一个出言不慎,妄下结论,将来招致诽谤官司。
等啊等,等了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当市民们已经完全把骚乱遗忘,案子终于可以开庭了。不过法官可能会下达媒体禁令,大部分猛料都不准报道。媒体如果实在不服,也可以请个律师跑到法官跟前抗议。
有的案子可能需要选则陪审团,有的是法官直接审理。这样的骚乱大案,多半是法官直接审理。
经过一两个星期的庭审,还有心跟踪案情进展的读者们发现,检察官原先提出的那可能累计上百项的指控开始一项一项地放弃。最后,如果有一半指控能够成功定罪,对检察官们就是重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