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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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形成一个更加完美的合众国,建立正义,确保国内平静,提供共同的国防,促进一般的福利,并且保护我们和我们子孙自由的祝福,获得并建立本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章程一 立法机关
条款 一 国会
立法权力由两个议院的国会决定。于此授予的所有立法权力必须由美利坚合众国国会决定。国会必须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条款二众议院
1. 人民选举众议院议员每两年一次。众议院应当由几个州的人民第二年选出的议员组成。每个州有选举权的人【投票者】必须有必备的资格代表州立法的最多数的支脉。
2. 谁有资格成为议员。议员必须不能小于二十五岁,不能少于七年成为美国公民。议员当选后,他不能作为他当选的州的长久居民。
3. 议院的代表权基于人口;人口普查。议员和直接税收应当在合众国的所有州内分配,按照各州的人口数量,加入总自由人人口数量,包括有年限服务者(学徒和契约佣工),不纳税的印第安人和其他五分之三的人(奴隶)排除在外。实际数量[人口普查]应在国会第一次开会后的三年内举行。在随后的每十年内这种方式的人口普查应当依法举行。每三万人口的议员数量不超过一名,但是每州必须有一名议员。
4. 议院的空缺席位由选举产生。当任何州的代表产生空缺席位时,执行权威[州长]应发出选举的书面命令[称作特殊选举]添补这个空缺。
5. 议院选举它的发言人;有独立的权力投票弹劾控诉(即控告)。议院的议员应选举它的发言人和其它官员;议院应有独立的弹劾权力。
条款三 参议院
1. 参议员代表州。美利坚合众国的参议员由每个州的两名参议员组成,由立法选举,为期六年;每个参议员代表一票。
2. 三分之一的参议员每两年选出;空席。
3. 谁有资格成为参议员。参议员必须不能小于三十岁,不能少于九年成为美国公民。议员当选后,他不能作为他当选的州的长久居民。
4.副总统主持参议院。美利坚合众国的副总统应当是参议院的总统,但是他没有投票权,除非票数平均分配时[平手]。
5.参议院选择它的其它官员。参议院应当选择它的其它官员,和一名临时总统,以备当副总统空缺或副总统须履行总统职责。
6.参议院有独立尝试弹劾的权力。参议院应当有独立尝试一切弹劾的权力。当参议院履行此项权利时,它应当宣誓或庄严声明。当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被挑战时,大法官应当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的现有成员观点一致才可以 定罪。
7.弹劾宣告有罪的惩罚。弹劾的审判不应当超过解除职务,和无资格拥有和享受美利坚合众国的荣誉,信任或利益;但是按照法律,宣告有罪的政党不应当负有责任和承受控告,审讯,判决和惩罚,
条款四 国会的选举和开会
1.选举的规章。选举参议员,众议员的时间,地点和举行选举的方式应当由各州以立法决定;但是国会应有权在任何时间依法制定或修改这些规章,选择参议员的地点除外。
2.国会必须每年开一次会。国会每年必须至少聚集一次,这样的会议应当在十二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除非依法指定不同时间。
条款五 议院的组织和规则
1.每个议院应有权拒绝成员;配额。每个议院应当是选举,归还和赋予议员资格的法官,每个议院的大多数因应行成配额行事;少数可以一天一天延期,并且可以授权迫使缺席成员出席,每个议院应当提供这种方式和这种惩罚。
2.每个议院制定它自己的法规。每个议院制定它自己的法规∶程序,惩罚不守规矩的成员,当三分之二一至通过时驱逐成员。
3.每个议院必须保存并且发表它的程序记录。每个议院必须保存它的程序记录,并且不时地发表相同的记录,除非它的鉴定须要保密的部分;和每个议院对任何问题投赞成票的人和投反对票的人,应该按照出席五分之一的愿望,输入记录。
4.两个议院必须达成休会的协定。任何议院,在国会会议期间,不应未经另外议院允许,休会超过三天,不应到其它地方看开会。
条款六 国会议员的特权和禁律
1.国会的工资;豁免权。参议员和众议员因他们的服务领取工资,由法律 确定,由合众国的财政部支付。在所有情行下,除非叛国罪,重罪和破坏和平,国会议员有特权在国会会议期间免除被逮捕,在去和返回的相同情况;在任何议院的任何言论 或辩论,国会议员不应在任何其它地方被提问 [即∶他们应豁免诽谤罪诉讼]。
2.一个国会议员不应担任其它联邦公民的职务。按照合众国的规章、任何参议员和众议员,在他们当选时,不得授予其它公民职务,这个规章被制定, 或增加的薪水, 在这期间;任何担任合众国公民职务的人在1他留任期间不能成为国会议员。
条款七 制定法律的方法
1.财政法案必须由国会发起。
2.总统的反对权力和国会的越权权力。
3.两院通过的所有议案需要总统的批准。
条款八 授予国会的权力
1 制定税法和收税。
2 借钱。
3 管理国际和洲际贸易。
4 通过移民规化和破产法律。
5 铸造钱币。
6 惩罚造假者。
7 制定专利和版权法律。
8 建立国内法庭。
9 惩罚海上犯罪。
10 建立邮电通讯系统。
11 宣战的权力。
12 保持军队的权力。
13 建立海军的权力。
14 管理陆军,海军的权力。
15 管理州军事力量的权力。
16 与州分享管理军事力量的权力。
17 对首都特区和其它联邦地区制定法律的权力。
18 制定相关法律执行以上权力。
条款九 联邦政府被剥夺的权力
1
2
3
4
5 禁止出口税。
6 国会管理贸易时不能对不同州有歧视发律。
7 花公众的钱不能不经过国会的统计会计管理。
8 废除贵族头衔;对外国礼物的规定。
条款十 州被剥夺的权力
1 州禁止做的事:
2 下列权力必须由国会授权做:
3 下列权力州不可做除非国会授权:
章程二 行政机关
条款一 总统和副总统
1 总统是首席执行官;他的任期。
2 总统由选民选举;当选总统必须拥有大多数选票。
3 国会决定选举的时间。
4 总统后选人的资格。
5 总统的替换。
6 总统的工资。
7 总统宣誓就职仪式。
条款二 总统的权力
1 总统的重要军事和民事权力。
2 总统可以谈判条约和提名联邦官员。
3 当参议院缺席时,总统可以添充空缺。
条款三总统的其它权力和责任
条款四弹劾
所有民政官员可以经由弹劾免职。
章程三 执法机关
条款一联邦法院
审判权力属于联邦法院。
条款二联邦法院的判决
1 需要听证的案例。
2 最高法院的判决。
3 联邦罪犯的判决由陪审团决定。
条款三判国罪
1 判国罪的定义。
2 判国罪的惩罚。
章程四 州与州之间的关系
条款一法案,记录和法院程序。
条款二 州与州之间的责任
1 在一个州的国藉通用于所有州。
2 从一个州逃跑的罪犯仍然受该州法律的约束。
3 奴隶和学徒必须解放。
条款三 新州和领土
1 国会有权接纳新州。
2 国会管理联邦疆域和财产。
条款四 对州的保护
联邦政府向州政府保证保护侵略和惩罚反叛。
章程五 修正宪法的程序
宪法有四种修正途径:
章程六 一般条例
1 联邦政府接管以前的债务。
2 宪法,联邦法和条例是美国本土的最高法律。
3 联邦和州的官员必须宣誓支持宪法。
章程七 宪法的核准程序
本宪法由九个州核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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