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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些有着官方史實背景之披露性質的視頻報道,所涉及到的毛澤東在上個世紀的六十年代初期,即便整個國家的財經的運行狀況,在尚處於起歩初始的“一窮二白”的原始積累階段的過程時,他就最先於任何其他高層領導人的平庸眼光,而戰略遠見性地繼其提出了“兩彈一星”的自主研製,並成功之後,又接着比美蘇更為戰略前瞻性地提出了“640導彈防禦系統”,並且還馬上付諸於落實而卓有成效地、不動聲色地走在了世界前沿。結果,卻在毛去世、而鄧小平以亂政亂綱式自詡“核心”而綁架式顏色革命了整個黨國高層之後,為了踐行其投降賣國主義的邪門歪道外交,而迎合西方帝國主義列強所畏懼,而功敗垂成地被勒令下馬而自廢武功。實在令人觸目驚心、而痛心疾首。
同時,再聯想到鄧大人也同時以此手法,先後自毀自廢了那已經試飛成功了的運十大飛機;以及已經產業和商業化了的領先世界的自主尖端科技的半導體晶體管、光刻機等項目,而到了中國後來自主研製尖端科技領域之完全歸咎於內因性質之被人為拖慢而落後,甚至還被台灣和韓國後來居上;而導致了國家現代化實現被內因性自己的人為政治所嚴重滯後了將近四十年之久,才得以從頭越式重新追趕。而鄧小平這一切責不可推的所作所為,若依法問責而言,那就完全形同嚴重的違法犯罪,而罪不可恕!而根本並非一般性工作上之缺點錯誤!更不可能以所謂“好心想加快國家建設的藉口”、抑或弄虛作假以所謂“改革開放,解放思想”的幌子,便可自詡“核心”下,干着主導和下令涉嫌違法犯罪的事情……否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黨國政綱規矩,就必然被視為形同虛設;自毀自損統治軟實力以及政治公信力。
鄧小平那一連串政治膚淺幼稚、戰略鼠目寸光,而實為主動投降賣國主義行徑,從而戰略負面性達至了,其所欲整體性、綜合性迫使中華民族淪為其戰略陰謀詭計之:窮內而富外、弱華而強夷等因果效應事實的根本目的。這就是為何今天的鄧產黨偽共修正主義集團,仍一直不改其熱衷於對內強權政治式“不爭論”、“不再看群眾臉色行事”;而對外,則仍一直在重複着那政治和司法邏輯上均屬於可變相談判性質而喪權辱國、賣國求榮的鄧小平那句所謂“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歪理謬論之所在了。
也許鄧大人及其智囊團們,膚淺愚昧而一廂情願地自以為:只要迎合西方帝國主義之期盼而投降繳械式毀掉了毛時代所耗資耗時耗力而研製出來的尖端科技產業之後,哪年在得逞“市場換技術”之後,洋人再來“報恩”式幫其重來研製時,那麼,功在樹碑立傳時,“功勳”桂冠就可貪戴到他鄧大人的頭上了吧……然而,他卻忘了這麼個歷史的客觀事實真相:1)凡屬自主研製的尖端科技,其思路無不源自毛澤東思想那戰略遠見性立足於“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為主,而萬不得已才以引進西方技術設備為輔的建國治國政治路線的理念;2)凡屬研製尖端科技而打造國家現代化之舉,無不實乃繼承和實現毛主席生前所戰略部署之“四個現代化”願景規劃。而卻與鄧公大人之試圖貪天之功為己功,而顏色改開中之篡改或偽造歷史性之弄虛作假、胡作非為的倒行逆施,毫無必然的關聯。
就完全可以令人不妨透過現象看本質地透視當今中國社會所有層出不窮、此起彼伏之亂象的根本性潛在的前因後果,那就是:故意人為做盲目性不分青紅皂白式全盤否文革,以此達至強權政治式做實着釘死王張江姚;從而便可歪理邏輯而謬論式捆綁着硬性否毛反毛,並進而否毛思想、反毛思想。與此同時,便可堂而皇之地以那根本行不通且實踐檢驗中屢戰屢敗的矮人歪理謬論來替代毛思想作為黨國政治統治軟實力的指導思想,從而在政治思想意識上,全盤洗腦一代又一代的後人。從而令其在社會政治問題上,永遠愚蠢愚昧地類似文盲法盲般任憑國內外敵對貪腐、侵權、而禍國殃民的邪惡勢力,聯手而對內,殘酷欺壓剝削百姓的同時,對外,則投降賣國而賤賣國家和民族的寶貴資源。這就是其為了迎合西方帝國主義那全球侵權而掠奪性戰略,而不惜自我誤導的所謂“市場經濟”歪理謬論下,所具體賣國求榮、喪權辱國而所謂“以市場換技術”之類愚人政治式洗腦和強權政治之推行了……
所謂的“文革”是什麼呀?不正是中國偉人毛澤東主席當年所親自英明遠見而戰略性發動,而後來被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資本主義發達的國家所學習、所效仿、所接軌並進而法理具體規範性踐行至今其對內統治軟實力之完善的民主與法治的政治運動嘛。
之所以說“文革”乃歐美西方國家所效仿式接軌的民主政治性質的運動,那是因為,中國的毛澤東時代,就最先以毛澤東思想之建議而專項立法明文規範,令中國公民的人權,可享有具體使用大鳴大放大字報形式(當年可是全球都沒有電腦網絡)下之民主言論自由、遊行示威自由、罷工罷課的自由。而“文革”的發動和展開,以及其相應針對性明確規範的政策和規矩,也無不嚴格地遵規守法、或者基於黨規國法的具體條款所明確規定的範疇內,而制定、而明確要求踐行着操作。
只不過是“文革”開始之初,那幫被下面的群眾所接發和批判的“老革命遇到新問題”的官僚高層,不服氣那場轟轟烈烈奔撲而來的“革命”,卻居然“革”到了自己的頭上,便私下裡慫恿其子女們,也打着積極參與“文革”旗號的幌子和戴着那什麼“紅衛兵”袖章的掩飾下、而卻實為“舉旗反旗”地仗着其高幹背景,而囂張跋扈、橫行霸道地干涉涉嫌違法犯罪性質的武鬥、打砸搶,而毀物傷人罷了……其根本的政治目的,無非就是以此人為之惡行亂象,而意在政治性破壞“文革”民主運動正當性之正常展開,而毀譽之罷了。即便無論在哪個朝代的社會,都會發生涉嫌違法犯罪性質的武鬥、打砸搶之類的壞人壞事……這並非等於司法不能追究具體的當事人或肇事者。
而“文革”這些其根本性政治目的,就是以自下而上的、源自於人民百姓那自發性參與其中的、針對性國家政府各級統治集團中,那些涉嫌了包括貪污腐敗、濫用職權、踐踏司法之舉等在內的違法違規、或亂政亂綱的行為,大膽而勇敢地以文斗、而非武鬥(這可都是有着明確而言明的政策所嚴厲規範的)的方式,揭發揭露之、批判之。以此令那些一直德不配位的官僚們,確切地體會到民意之不滿或抱怨,以及曾在他們之前的強權壓制下,敢怒而不敢言……而今天,就要“文革”民主運動之勢,客觀性有根有據而實事求是地發聲。以便那些官僚們好好地聽取民意而徹底糾錯、或下台!這就是“文革”中,毛所讚賞、倡導並鼓勵下的合法合規而民主運動性質的“造反有理”,以及“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精神。
而並非政策上放任或縱容任何非理性涉嫌違法侵權而犯罪性質的武鬥、打砸搶……儘管這類違法犯罪性質的武鬥打砸搶的現象,在那個朝代的社會,都會發生,統治者也應法治的嚴厲手段,盡最大的能力將其遏制於最小程度或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