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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單純從客觀中立性、法理公平公正性之實事求是而言,台“防務部門”的邱國正,其對那所謂“重新定義‘第一擊’”的釋法,式完全客觀而就事論事性正確的!只不過是:無論台灣、抑或中國大陸,其法理客觀事實上,雙方本來就同屬於唯一的一個中華民族國家的範疇內的事情、而有點用詞此地不當罷了。
其實,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無不以此作為其過境國防執法之法理性根據定義。多年前,就見過媒體報道稱:中國曾有遠洋打魚船,在擅自闖入阿根廷法屬水域時,被對方軍艦嚴重警告的同時,還被開槍開炮所傷亡;也有過報道,稱:中方漁船曾涉及闖入中韓兩國聲索海域作業,而被韓國所毀船傷亡;也曾另有報道稱,越南漁船曾強闖其與印尼之間的正義海域捕魚作業時,印尼海軍聞訊趕到之後,二話不說,便是一通炮擊。將越南漁船擊沉、並傷亡其漁民……
而毛主席生前在涉及所有保家衛國的理論和實踐上,其理念無不如此這般地不謀而合。由此可見,凡屬法理規矩性質的人和事,其道理邏輯範疇,無不八九不離十。這也就是為什麼,當初毛主席時代的中共,在建國伊始,即便綜合武裝設備的硬實力,尚遠不及對手、也遠未臻強大,卻也能在統治軟實力的政治上,以戰略遠見卓識、而出色細膩戰術備戰思維,果敢拿捏得恰到好處地以有限的軍事力量,依法依規地準確出擊,任何軍事強國背景所操控的來犯之敵,迎頭痛擊於境內。以此將敵對勢力之戰略戰術性陰謀試探、以便再進一步實施其更大的、得寸進尺般蠶食性軍政圖謀,扼殺於萌芽狀態中。
就憑台灣邱國正今天準確的釋法,再結合毛主席生前所有國防戰略戰術性的理論和實踐而言,就恰恰以透過現象看本質的形式告訴中國高層和老百姓這麼個事實:當前南海仁愛礁領土被菲律賓軍方實質性侵占掠奪了年以來的事實,在法理層面而言,就已經意味着:對手早就開了不知多少個“第一槍”、或“第一擊”了!設若毛主席還在世的話,中國軍隊早該依法依規地果敢以軍事出手,反抗反擊而將其驅逐出境境外,以實際行動印證那裡是中國的法屬領土。而非拖至今日仍懸而未決:當斷不斷 反受其亂了。否則,實乃違法而失職……而且,政治上還是典型的被人民視為:形同“反對派紙老虎”,而備受詬病、而喪盡民意!反倒淪為了:“當斷不斷,反受其亂”的被動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