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電5號核島基坑
繼通過國家級評審後,備受矚目的自主三代核電技術“華龍一號”11月3日正式拿到了國家能源局的落地“路條”。
中核集團11月4日消息稱,國家能源局11月3日對福建省發改委、中核集團的請示報告發出復函稱,為推進福清5、6號機組前期工作順利開展,儘快驗證我國自主三代核電技術,同意該工程採用融合後的“華龍一號”技術方案,建設國內示範工程。
除了強調安全,國家能源局在復函中要求,要按照“華龍一號”總體技術方案審查會的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設計,加快試驗驗證和關鍵設備研製,夯實技術基礎。“廠址其他條件不變。要求按照調整後的技術方案,認真做好環保、節能、用地、用水、用海等相關論證工作;繼續做好公眾科普宣傳與溝通,深入開展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和排查,提前制定應對策略和預案。”
考慮到5、6號機組可能對1-4號機組生產建設可能產生的影響,復函指出,要全面論證評估,及早規劃和採取措施,有效減小影響。此外,復函要求福清“華龍一號”示範項目要充分利用我國目前的核電裝備製造業體系,支持關鍵設備、零部件和材料的國產化。
記者此前了解到,在國家能源局此次復函之前,中核集團與中廣核集團早已確定福清核電5、6號機組和防城港核電3、4號機組為“華龍一號”國內示範工程,而且均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前期工作,而且兩家企業也公開表示過兩個項目都具備FCD條件。
“從通過評審到正式落地,再到開工,需要一個過程,結果是遲早的事。”一位業內專家向記者表示。
就示範項目FCD前的情況,國家核安全局核電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湯搏近日透露,目前國家核安全局抓緊在做以及福建福清核電站5、6號機組以及紅沿河5、6號機組和CAP1400示範項目的技術準備和前期工作,一旦國務院核准,核安全局就能儘快頒發建造的安全許可證。
11月6日,中核集團再次發布消息稱,國家核安全局已於11月2日-3日組織召開福清核電5、6號機組初步安全分析報告(PSAR)第一次審評對話會。作為建造許可證申領重要的支持性文件之一,初步安全分析報告對建造許可證申領工作而言意義重大。此次對話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並產生共313個工作單,福建福清核電有限公司之後將執行工作單的回答。
據了解,2013年9月5日,中核集團與中廣核集團正式簽署《華龍一號技術合作協議》;2013年9月25日,兩集團以“關於中核中廣核華龍一號自主三代核電技術的請示”聯合上報國家發改委;今年8月21-22日,國家能源局、國家核安全局組織專家組對“華龍一號”總體技術方案進行評審後認為,“華龍一號”成熟性、安全性和經濟性可滿足三代核電技術要求,設計技術、設備製造和運行維護技術等領域的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是目前國內可以自主出口的核電機型,建議儘快啟動示範工程。8月22日,兩集團簽署《關於自主三代百萬千瓦核電技術“華龍一號”技術融合的協議》,標誌着“華龍一號”在國家層面的地位得以正式確立,成為國家推動核電“走出去”戰略的重要技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