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期間根據解放軍後方衛生部門的統計,醫院中的負傷人員有21,679人不治身亡,還有13,214人病死。按以上數字總計,共有148,977人犧牲。當然,這一數字未包括失蹤人員中的死亡者,也未包括支前民工。
丹東抗美援朝紀念館中的烈士數為何一再增加
抗美援朝結束四十多年後,90年代丹東建立抗美援朝戰爭紀念館時,又要求在紀念牆上把所有犧牲者的數字標明。為此,紀念館匯集全國各省市民政部門的犧牲人員統計,因有撫恤金發放名冊而精確到每個人。紀念館將各省的數字相加後,得出的烈士總數為171,669人。
紀念館建立十幾年來,各地民政部門又陸續增報了一些抗美援朝烈士,至今紀念館的統計已增長至183,108人。
按照軍委和衛生勤務部門的統計,抗美援朝戰爭中確切的犧牲者為14.8萬人,為何民政部門的統計又多出了3萬多人呢?筆者曾查看過戰時的統計報告並詢問過當年後勤部門的負責人,也向丹東紀念館做過了解,對出現這種差異大致可以解釋為以下原因:
一、志願軍失蹤的2.56萬人員中有2.13萬人被美軍宣布為戰俘,還有幾千名下落不明者顯然系死亡;
二、戰爭中有60萬民工入朝支前,其中一些人在敵機轟炸下犧牲,他們未列入志願軍損失統計,卻被各地民政部門同樣列為抗美援朝烈士而加以撫恤;
三、一些傷病人員在戰時或停戰初期復員回鄉後因傷病復發去世,經家屬要求也被當地民政部門算作抗美援朝烈士(就此家屬也可得到撫恤金)。這些死者因已退伍未再列入軍隊統計,卻出現在民政部門的統計中。
近些年來,各地又有一些在抗美援朝戰爭中負傷致病返鄉後死亡者的家屬提出追認烈士並予撫恤的補充要求,其中不少得到民政部門承認,因此便出現了數字繼續增加的現象。
考慮到上述複雜現象,對抗美援朝戰爭犧牲的表述,似這樣講較為客觀──志願軍在戰場陣亡11萬多人,加上參戰人員中傷病和其他原因的死亡,中國方面在戰爭中共犧牲了18萬人。
志願軍在戰爭中被俘人員除死亡者外,停戰時在美方戰俘營中留有2.13萬人。這些人中有7,100人分三批(傷病戰俘遣返、自願遣返、解釋動員遣返)得到遣返,另外1.42萬人被美國稱為所謂“不願遣返”的戰俘,被送到台灣,加上“反共義士”的頭銜補入國民黨軍隊。
至於朝鮮人民軍在戰爭中的損失,2000年中國方面在紀念抗美援朝戰爭50周年時曾公布過其傷亡共26萬人的數字(未說明其中死亡數),志願軍領導在回憶錄中也說過經計算朝鮮人民軍被俘人員約為9萬(美方曾公布過拘押北朝鮮14萬人和11萬人戰俘的數字,事後也宣布其中包括一些平民)。戰時朝鮮人民軍由中朝聯合司令部指揮(彭德懷任司令員兼政委),中國方面對其損失數字的了解應該是比較清楚的。
“聯合國軍”方面在朝鮮戰爭中的人員損失
中國出兵抗美援朝雖然付出了一定的人力物力代價,總數量卻少於對手。在火力處於絕對劣勢的情況下,這種損失數對比說明志願軍有很高的作戰技能。據中朝雙方於1953年8月14日通過報紙電台宣布的數字,共殲敵109萬人(朝鮮在後來公開數字中又有增加),其中美軍39萬人、南朝鮮軍66萬、其他國家軍隊2萬多人。志願軍司令部的統計數字,是共殲敵70萬人。當時對外宣布的這個“殲敵”數字,是採取“一鍋煮”的辦法,即不宣布斃、傷、俘的分類數字,其原因是有大批南朝鮮戰俘已補入朝鮮人民軍,另外戰俘失散、病亡者也較多,若公布俘虜數在談判中不好交待。了解朝鮮戰場情況的人都清楚,當時志願軍在多數情況下未能控制戰場,因敵方死傷人員大都已後運而只能靠估算,因此不可能很準確。
據美軍在停戰後宣布,美國軍人共死亡33,739人,戰鬥負傷103,284人,南朝鮮軍戰鬥傷亡共30.5萬人。在上述死者中,美軍還宣布包括5,800人在對方看管下因傷病死亡的被俘官兵,這就使9,500名戰場失蹤者在停戰後只有3,700人被作為戰俘遣返。至於南朝鮮軍共有9萬多人在戰場上失蹤,最後只有7,000人作為戰俘被遣返(其餘大多被補充入朝鮮人民軍)。
朝鮮戰爭結束後幾十年間,美國和韓國政府又一再公布過其戰時的死傷人數,其總數大大超出停戰時公布的數字,甚至比中國方面在戰時的“殲敵”總數統計還要多,這說明志願軍在戰時殲敵的總估算還是比較謹慎和保守的(只是對美軍損失的估算多了一些)。如據1953年10月23日美聯社電,“聯合國軍”發言人便稱美國及盟軍再加南朝鮮軍隊的人員損失總計為1,474,269人。此言一出,輿論普遍質疑,於是美方又改稱其中包括一些非軍事人員。
1995年美國官方在華盛頓修建了朝鮮戰爭死亡者紀念牆,將每個死者的姓名和家鄉都刻在上面(如有遺漏其家屬肯定要鬧事),結果將各州民政部門上送的名單相加後,竟得出了54,246人的數字,比戰時軍方統計多出2萬多人。當時美國國防部發言人便表示驚訝,隨後經分類研究後解釋說,比原來計算的死者多出的數字包括朝鮮戰區非戰鬥死亡2,835人(如事故、車禍等),以及戰區外死亡17,672人(即在朝鮮戰爭時期美軍在其他地區擔負相關任務的死亡軍人、從朝鮮戰場回國後因傷病死亡的軍人)。由於美國對戰爭死亡軍人的撫恤金很高,一些遺屬便把與朝鮮戰爭能牽連上的死亡軍人都算在內,並得到民政部門承認。
韓國戰後幾十年提升死者統計的幅度最大
在朝鮮戰爭期間,韓國政府不願多談自己的損失。進入70年代以後,韓方陸續公布了幾種版本的戰時傷亡數字,結果是越算越多。90年代韓國官方出版的《韓國戰爭被害統計》,宣布其軍人死亡137,899人,受傷450,742人,卻稱這一統計不包括警察、民團等非正規軍。漢城的韓國戰爭博物館中的統計,其軍人在戰時死亡合計152,279人。韓國國防部戰史編纂委員會出版的11卷本的《韓國戰爭史》,又宣布其軍事人員(包括正規軍、警察和非正規軍)共死亡227,800人,受傷717,100人,失蹤43,500人,合計損失988,400人。這個損失數,大大超過中朝聯合司令部在戰時對南朝鮮軍殺傷的總計。
2000年10月中韓雙方舉行歷史討論會時,筆者曾詢問過韓國軍方代表,上述統計以哪個為準確數?其回答是死亡22萬、負傷71萬軍事人員比較準確。韓國政府的數字統計如此前後不一致,主要是因政府和軍隊在朝鮮戰爭初期出現了全局性混亂,戰時為影響軍心民心又有意少報損失。戰後韓國因經濟發展和對戰時傷兵和死者的優撫增加,加上民選政府又不再掩蓋損失,不斷發掘出新資料並有新的申報,便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死傷統計數字。
軍隊和民政部門對戰爭死亡者統計差異的現象,其實在世界上眾多國家都存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參加國在戰後對死亡人數的統計一般也是越來越多。其主要原因,便是一些原來未列入統計的死者(主要是因傷、事故或在戰場之外)的家屬要求追認,這除了享受榮譽外還包含有領取撫恤金這類經濟利益。
在戰爭期間,交戰各方公布的殲敵數和自身傷亡數字,又受政治宣傳的因素影響,往往存在誇大、縮小或不公開等現象。一般是在戰爭結束若干年後,史學工作者才能根據比較可靠的材料進行客觀的研究分析,並從中得到比較合乎實際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