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票台灣獨立,可能有接近50%左右的人贊成台獨。難道反分裂法是想主要地打擊這接近50%的台灣人?不對!因為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台獨的隨從者,是瞎起鬨。只要一個炮彈飛過去,台獨分子陳水扁可能都會大喊反台獨而保性命。
1。法律草案說:非和平手段不是針對台灣人民的,而是台獨勢力。這句話不是很嚴密,目標不夠集中準確,不利於威攝,分化,和瓦解台獨勢力。台獨勢力並非鐵板一塊,有鐵杆兒台獨首惡分子,有骨幹台獨分子,絕大多數是隨從台獨分子。所以,必須強調,反分裂法打擊的是台獨的死硬分子。法律草案,應該明確規定,要集中精密斬首武器,集中打擊和殲滅的對象是,首惡台獨分子(即:領導,組織,和鼓動台獨的人),是骨幹台獨分子,是台灣軍隊中忠於台獨的鐵杆兒的將領。戰爭結束後,對戰爭中那些沒有阻擋解放軍統一戰鬥的台獨分子,不追究責任。對鼓動和挑起台獨的死硬分子,在戰後要世界範圍內,通輯追殺,逮捕歸案。台獨死硬分子必須為台海戰爭付出生命和財產的代價:沒收財產獎勵那些戰爭立功者。
2。對於那些在台灣的日常生活中反對台獨的台灣人民,對那些在戰爭中配合解放軍消滅台獨的台灣人民和官兵,戰後給予獎賞,對於他們家庭財產在戰爭受到的損失,政府在戰後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