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文龍敵後騷擾讓後金無法專注南侵, 並且騷擾如同恐怖活動, 死在毛文龍手裡的後金高官人數會比正規陣地戰多, 後金對毛當然恨之入骨, 家屬逮住肯定要殺, 所以, 毛文龍不敢投靠後金, 因為即便投降當時講好條件, 過後也會被私仇清算。 這是明朝天啟與崇禎對毛文龍放心的一個原因。 另一個原因就是毛文龍在敵後, 軍力再強也沒法威脅千里之外的京城。 而毛屬於游擊做戰,攻城肯定不如正規軍。 這就和老蔣與老毛差不多, 當年李德驅趕30萬紅軍守老蔣進攻的陣地都被老蔣打得丟盔卸甲, 老蔣讓八路去守陣地如果八路真的照做,那些逃過日軍炮火的八路也會被老蔣以丟失陣地而斬首。 這是崇禎對毛文龍放心的第二點。
老實說並不情願討論毛文龍與袁崇煥的個人恩怨。 袁崇煥殺毛文龍的膽氣來自東林黨組成的官儒集團。 明朝末年官商學黑勾結體制演變成官學商一體, 學就是官,官就是商, 天啟年間還有閹黨魏忠賢為小天啟通風報信, 讓袁崇煥在明軍大勝利(引號)的時候的無能冒功行為敗露, 被迫辭職賦閒。 而崇禎就一個瞎子聾子瘸子拽子, 被袁崇煥玩弄於掌股之上好不奇怪。 皇帝失去耳目的結果就是豪強土地兼併群商抗稅國庫空虛而百姓塗炭矛盾激化經濟危機。 崇禎不是被李自成逼死的嗎?
有人問我為啥揪住袁崇煥不放, 我說袁崇煥是官商學黑的代表, 一個小丑被滿清皇帝和後世文人打扮成了“民族英雄”。 就說賣糧這件事吧, 袁崇煥為啥抗旨而賣。。。史書無法記載的空怕是袁崇煥勾結的是奸商乘機發財, 不然為啥要抗旨?
袁崇煥資敵賣國?
從史料中我們可以看到,袁崇煥兩次赴遼期間,做出了許多讓人震驚的事情,並引起了巨大的爭議。具體有以下一些事情:
一、越級反映意見;
二、擅殺將領杜應魁;
三、拒絕執行高第撤退的軍令;
四、驅逐大將滿桂;
五、兩次私下與後金議和;
六、矯詔擅殺大將毛文龍;
七、抗旨賣糧食。
對於前面六件事情,前文己經講過,不再贅述。下面簡單介紹一下抗旨賣糧這件事,明代把此事稱為“市米資盜”。有一年天下大災,許多人家裡都沒有糧食,有一個大戶人家,雖然家裡糧食並不多,但日子還能過得下去。這個大戶人家有兩個鄰居,一個是乞丐,一個是強盜。大戶人家聘請了一個護院負責防盜。有一天,乞丐來到大戶人家的門口,跟護院商量,要求施捨一點糧食。護院請示主人,主人很同情乞丐,但是乞丐跟強盜的關係很好,如果施捨乞丐,很有可能乞丐把糧食給強盜,因此很為難。最後主人同意如果乞丐討上門來,可以施捨一點,但是一定要把握好量,杜絕乞丐把糧賣給強盜。
於是護院就開始施捨糧食給乞丐,可是過了一段時間,乞丐和強盜都吃得飽飽的,並且一起打進院子搶東西。事情大致如此。對於不聽話的北方游牧民族進行餓困,是明代的一項基本國策,尤其是在軍事鬥爭不利的情況下,這是唯一行之有效的手段,明代歷史上多次採用這種手段削弱游牧民族,成效顯著。
崇禎二年春,中國東北發生大饑荒,蒙古東部和後金地區都遭受嚴重的饑荒,此時正是對後金進行餓困和削弱的難得機遇。在肚子的驅使下,一部分蒙古部落竄入袁崇煥的防區,請求用皮貨、人參等物換取糧食,於是這年三月,袁崇煥上奏要開馬市售糧於蒙古。
由於漠南蒙古許多部落叛入後金,與後金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朝廷考慮到一旦開市,後金很可能會冒充蒙古人混雜其間,或者從蒙古人手中購買糧食,因此崇禎親自下旨禁止賣糧給蒙古人。後來考慮到“安定團結”的因素,崇禎同意賑災,但決不允許開市,他再次下旨:“西夷通虜,譏防緊要。奏內各夷市買於東,明是接應,何以制奴。着該督撫嚴行禁止。其招來屬夷,其有飢困,查明部落多少,計口量許換米,不得賣與布帛米糧及夾帶禁品。路將等官,倍加偵察,如有疏違,以通夷罪論處。”崇禎的主要意思是不許賣米,如果真有特別困難的蒙古人求上門來,在做好統計的基礎上,可以按照人頭進行交換。
旨意中申明了違反規定賣糧有嚴重後果——以通敵罪論處。
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袁崇煥打了擦邊球,將並不富餘的糧食賣給了蒙古人,在稍後的己巳之變中,為後金進攻北京帶路的,恰恰就是這支蒙古部族,人們認為袁崇煥賣給蒙古人的糧食,在己巳事變中為後金的部隊提供了後勤保障,袁崇煥的賣米行為,有“資盜”的嫌疑。
也許有人會說,袁崇煥在與蒙古人的貿易中,分寸確實很難把握,超過一點也是難免的。這話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我是袁崇煥的話,我會這麼考慮:賣米的“度”很難把握,而且冒着“通夷罪論處(這是殺頭之罪)”的風險,我是不會冒這麼大風險去做這樣一件事情。袁崇煥的奇怪之處就在於他願意冒着殺頭和養敵的風險做這件事情。如果說袁崇煥賣米不是大錯的話,那麼買米的人後來成了後金入寇的嚮導,就難辭其咎了。
縱觀上述七件事件,我們可以看出,袁崇煥的大膽行為可以歸納為:
一、對武將,十分蔑視。杜應魁這樣的小將自不必說,為了立威,殺之如殺一狗,既不請示又不匯報。滿桂戰功卓著,且品秩高於袁崇煥,但是在以文抑武的制度下,得罪了袁崇煥,他幾乎沒有立錐之地,後來不得不遠走大同。毛文龍雖然有點桀敖不馴,但是牽制後金的作用無人可替,他屢立微功,且有尚方寶劍護身,袁崇煥照殺不誤。滿桂如果沒有自知之明,不遠走大同的話,很可能也會死得很難看。
二、對上級,完全不放在眼裡。縣官不如現管,與上級搞好關係是十分必要的,許多人為此不惜溜須拍馬,如果與頂頭上司鬧矛盾,那你就死定了。尤其是在部隊,軍令如山倒,軍人的天職就是服從命令,有意見也要暫時保留。然而袁崇煥不是這樣認為的,如果上級的觀點和他一致,他就會聽命,如果上級的指示和他的意見相左,那麼上級的指示連個屁都不如。王在晉主張建設山海重關,袁崇煥不同意,於是他直接上書內閣首輔,表達反對意見。高第判斷後金要來搶糧,命令前線撤退,實行堅壁清野,袁崇煥拒不執行軍令,結果造成巨大損失。
三、對皇帝,連忽悠帶糊弄。袁崇煥經常拿令箭當雞毛,有時候他又會拔下一根雞毛當令箭。皇帝不讓議和,照議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