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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槍抗暴的法律:煽動或鼓勵用暴力手段推翻或破壞美國政府
送交者: 香椿樹1 2017年10月04日08:40:25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現行美國法典18 U.S.C.2383明確規定:任何人,鼓勵、着手、協助或參與任何針對美國及其法律的叛亂或暴動,或對這種行為給予援助,則需判處罰金或10年以下監禁,或二者兼科;且不得為美國政府錄用。[7]18U.S.C2385則規定:煽動或鼓勵用暴力手段推翻或破壞美國政府,宣揚暴力推翻美國政府是合理合法的,都屬於重罪;當判處罰金或20年以下監禁,或二者兼科;並在犯罪後5年內不得為任何政府機構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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