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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參眾兩院通過的《2018財年國防授權法案》為美軍的常規快速打擊研發計劃設立目標,要求美軍在2022財年前具備高超聲速打擊“早期作戰”能力。
背景
當前,美國防部並沒有高超聲速打擊能力相關的正式採辦計劃。作為國防部研發工作的一部分,國防部長辦公廳正在負責進行潛在高超聲速打擊技術的研發,目前已經投入約10億美元的經費,並計劃在未來五年內再撥款12億美元。而根據美國會《2016財年國防授權法》的要求,美國防部將在2020財年至少使一種“常規快速打擊能力”系統進入里程碑A決策點,這是裝備正式採辦的第一步。
具體要求
《2018財年國防授權法案》要求:國防部長與參聯會主席聯合制定計劃,實現常規快速打擊武器系統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具備早期作戰能力;法案通過180天后,參聯會主席與陸軍參謀長、歐洲司令部司令、太平洋司令部司令、戰略司令部司令協作向國會的國防委員會提交一份常規快速全球打擊武器系統的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為實現相關能力所需要的資源水平;在美國領土部署的中程常規快速全球打擊武器和海基系統具備初始能力的預計時間與所需要的資源,以及多平台方案的必要性;具備以下性能需求,如通用性可在聯合軍事能力中使用、由參聯會主席設計確保可用於多個軍兵種、多個國防部機構;並提出解決方案以應對發射和部署該系統可能面臨的風險包括政策層面。
美軍十分關注高超聲速能力發展
2017年,由參聯會副主席保羅·塞爾瓦率領的聯合需求監督委員會向關注中俄高超聲速武器常規飛行試驗的美國歐洲司令部司令和太平洋司令部司令承諾,在2017~2022財年間的國防計劃中,將部署高超聲速打擊能力。
2016年3月4日,時任國防部長卡特公開表示,國防部已向歐洲司令部司令和太平洋司令部司令保證,在2018~2022財年間具備高超聲速打擊的初始作戰能力。隨後,歐洲司令部司令柯蒂斯·斯卡帕羅蒂和太平洋司令部司令哈利·哈里斯都對這些能力提出了最高優先級的需求,這將對國防部2018財年的預算和未來五年的支出計劃產生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