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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主權之爭的背後
送交者: 黑臉兒兄 2005年09月28日22:01:25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釣魚島主權之爭的背後(轉發)

隨着我國外交部亞洲司官員2月9日就日本政府決定直接接管右翼團體在釣魚島上設立的燈塔,並作為日本的“國家財產”予以保護,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起,有關釣魚島的主權問題,再一次引起了海內外全體中國人的高度關注!一時間,各種輿論都把目光聚焦到釣魚島的主權之爭來,而來自於民間的“保衛釣魚島”的呼聲也再一次高漲起來!紛紛要求我國政府採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收回對釣魚島應有的主權!

但在這期間筆者發現,有很多人其實並不是很了解有關釣魚島問題的來龍去脈以及在釣魚島主權之爭的背後究竟隱藏着什麼。今天,筆者想嘗試借用一些與釣魚島相關的背景資料和論述來解開這個謎團。

■釣魚島群島地理概況

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它位於中國東海大陸架的東部邊緣,在地質結構上附屬於台灣的大陸性島嶼。釣魚島等島嶼位於中國台灣省東北大約92海里,距日本琉球群島約73海里,但相隔一條深1000至2000米的海溝,該海溝成為中國和琉球群島之間的天然分界線。釣魚島列島由釣魚島(4.3平方公里)、黃尾嶼(1.08平方公里)、赤尾嶼(0.154平方公里)、南小島(0.463平方公里)、北小島(0.302平方公里)和3塊小島礁即大北小島、大南小島、飛瀨島等組成,總面積約6.344平方公里。這些島嶼在地質上和花瓶嶼、棉花嶼、彭佳嶼一起,都是台灣北部近海的觀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脈延伸入海後的突出部分,為台灣島的附屬島嶼。

從地理上看,台灣及其附近島嶼和海域以及中國的淺海海域都是經歷悠久年代的中國大陸的延伸;而琉球群島則是千島群島、日本群島、菲律賓群島等等構成的“花旗列島”的一環,在地理上與釣魚島群島無關。

在釣魚島群島中,釣魚島的面積最大,島上有九個山峰,主峰海拔363米。東南側山岩陡峭,呈魚叉狀,東測岩礁頗似尖塔。島上海鳥栖息,鳥類資源相當豐富;島上盛產山茶、棕櫚、仙人掌、海芙蓉等作物及藥材。此外,釣魚島海域是新三紀的沉積盆地,蘊藏着大量石油資源。據我國科學家1982年估計,釣魚島周圍海域石油儲量約在737至1574億桶之間。

自古以來釣魚島海域即為中國漁民的主要漁場和避風港。每年漁季,由中國台灣省的基隆、宜蘭等地和福建省前往作業的漁船有三千多艘。漁民在赤尾嶼上還建有土寮。一些漁民一年有兩三個月在島上居住。

■無可爭辯,主權屬於中國

釣魚島諸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無論從發現占有權、還是從《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20世紀60年代以來生效的《大陸架公約》、《海洋法公約》來看,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都是公認的和無可爭辯的。

在古老的歷史上,中國關於釣魚島的最早記載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時中國的台灣和釣魚島鄰近着另一個獨立的國家叫琉球,隋煬帝曾派使臣朱寬召其歸順。到了14世紀,明太祖威震四方,琉球王乃正式進貢朝廷,成為藩邦屬國。

1372年,中國人楊載首先駐足釣魚島。明永樂年間出版的《順風相送》對釣魚島有詳細記載。其間明人在台灣轄區釣魚島採珠集藥、捕魚開發從未間斷過,這些在明嘉慶11年陳侃所著的《使琉球錄》中也有清楚記載。明朝中葉,戚繼光等民族英雄抗擊倭寇時,就以釣魚島為戰略防線。1602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從此遭日人監督內政40餘年。1654年清康熙帝冊封琉球王為尚質王,定兩年進貢一次,稱中國為父國,用大清年號。明清期間的多幅疆海圖都清楚標明釣魚島為中國的一部分。

1873年日本出兵侵占我屬國琉球,併入日本改為“沖繩縣”。由於此時清王朝已腐敗無能,面對琉球王派到京城哭訴求援的使臣,只向日本提出“強烈抗議”後就不了了之,琉球從此被日本掠奪。但其間釣魚島始終歸大清國的台灣管轄。光緒19年(1893)10月,慈禧太后還把釣魚島列嶼賞賜給清廷內務官盛宣懷,供其採藥之用。

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後,清王朝與日本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此條約只明文規定割台灣和澎湖列島,沒有提及此一海域的釣魚島群島。1940年,同屬於日本“轄屬”的台灣和琉球爭奪釣魚島的歸屬權,日本東京法庭作出判決:釣魚島仍舊歸屬台灣管轄。1945年日本向中、美、英、法等盟國投降,聲明無條件地廢除兩國之間簽訂的一切不平等條約,《馬關條約》隨即廢除。按照此約,台灣和它所屬各個群島包括釣魚島,全部回歸中國。

從《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等重要國際會議公告看,日本占據釣魚島是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發表《開羅宣言》,規定“把像滿洲、台灣及澎湖列島那樣的日本國從清國人手中盜取的所有地域返還給中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又發布了《波茨坦公告》(8月8日蘇聯參加)。其中第八條強調:“《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而日本的主權必將僅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等所決定之諸小島之內。”同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

由於戰後出現了冷戰局面,美國為實現其遏制戰略,將釣魚島置於美國的行政管理之下。1971年6月,美國又將釣魚島隨同沖繩一起“歸還”給日本。而日本正是依據這個明目張胆違反國際條約的所謂“協定”,於次年“接管”了釣魚島。中國政府立即發表聲明,堅決反對“日美勾結”將中國領土釣魚島列入“歸還區域”,指出這是完全非法的。

1972年中日兩國政府發表聯合聲明,其中第三條規定,“……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常”

從1964年生效的《大陸架公約》和1982年通過的《海洋法公約》的有關條款看,釣魚島等島嶼與中國台灣省屬於同一地質構造。釣魚島與中國台灣、澎湖、舟山群島同在一個大陸架的自然延伸面上,而與日本轄下的琉球群島相隔着2000公尺深的海溝。按照國際公認的《大陸架公約》:“同在一個大陸架上之島嶼歸該國所有”的原則,我國對全部東海大陸架享有主權,自然也對坐落在大陸架上的釣魚島等島嶼享有領土主權。

●附:古代史書中關於釣魚島的記載

1403年(明永樂元年)“順風相送”航海圖:“福建往琉球。太武放洋,……用乙辰取小琉球頭,又有乙辰求木山,北區東涌開洋,用甲辰取蒙家山,用乙卯及單卯取釣魚嶼。”其中提到“釣魚嶼”。

1534年陳侃《使琉球略》中記載:“是年五月十日,南風甚速,舟行如飛,然順流而下,亦不甚動,過平嘉山,過釣魚嶼,過黃尾嶼,過赤尾嶼,目不暇接……一晝夜兼三日之路,夷航帆小,不能相及,相失在後。11日夕,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在琉球親日正史之之一《中山世鑒》中,亦采載陳侃"使略"數段。

1562年(明嘉靖41年)郭汝霖使琉球,記稱:“……五月三十日過黃茅,閏五月初一日過釣魚嶼,初三日至赤嶼焉,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也……”。

1785年(日本天明5年,清乾隆50年)日本仙台林子平曾繪“三國通覽說琉球國部份圖”,詳列宮古八重山釣魚臺、黃尾山、赤尾山等,尤其於宮古八重山二處,詳註支配權屬於琉球,側面說明釣魚臺等即不屬琉球。

綜上所述,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這是無可爭辯的。

■日本覬覦我釣魚島由來已久

釣魚島列島由釣魚島、黃尾島、赤尾島、南小島、北小島、大南小島、大北小島和飛瀨島等島嶼組成,總面積約7平方公里。

在19世紀末爆發中日甲午戰爭前,日本沒有對中國擁有對釣魚島列島的主權提出過異議。

1884年日本那霸居民古賀首次登上釣魚島採集羽毛和捕撈周圍海產物。他隨後提出開拓釣魚島的請願還被沖繩縣知事拒絕。1885年後,沖繩縣知事多次上書日本政府,要求將釣魚島、黃尾島、赤尾島歸其管轄,日本官方都顧及中國清朝政府對這些島嶼的主權主張而沒作答覆。但是後來日本在中日甲午戰爭後,通過強迫清朝政府簽訂《馬關條約》而攫取了台灣及附屬各島嶼。日本在二戰中戰敗後,把台灣歸還給了中國,卻把台灣的附屬島嶼釣魚島等私自交給了美國託管。

上世紀60年代末聯合國一委員會宣布該島附近可能蘊藏著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氣後,日方立即單方面採取行動,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著又將巡防船開去,擅自將島上原有的標明這些島嶼屬於中國的標記毀掉,換上了標明這些島嶼屬於日本沖繩縣的界碑,並給釣魚島列島的8個島嶼規定了日本名字。

1971年,美日兩國在簽訂歸還衝繩協定時私相授受,把釣魚島等島嶼劃入歸還區域。這一交易遭到中國政府的強烈抗議。

1972年中日兩國在恢復邦交的談判中,雙方從中日友好的大局出發,同意將釣魚島列島歸屬問題掛起並留待以後條件成熟時解決。可是,當1978年中日談判簽署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日本一些敵視中國的國會議員提出要中國承認日本對釣魚島列島擁有主權。日本政府順應右派要求,出動巡邏艇和飛機對我在釣魚島列島海域作業的漁民進行監視。

翌年5月,日本政府用巡視船將人員和器材運到釣魚島,並在那裡修建了直升機場,還向那裡派出調查團和測量船。

進入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世界局勢和國家間力量對比發生變化,日本再次將手伸向釣魚島。

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經政府允許,在釣魚島列島的一個島嶼上修建了燈塔。日方還出動12艘船隻和兩架直升機阻擾台灣漁船接近釣魚島列島。

2004年7月14日,日本右翼分子在釣魚島列島的北小島設置了一座燈塔,企圖使燈塔列於海圖以便讓國際社會承認釣魚島是日本領土。

2004年8月18日,日本右翼分子又在釣魚島上豎起繪有“太陽旗”和紀念死者字樣的木牌。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右翼分子在釣魚島上進行的這些活動都得到了日本政府的縱容和支持,而且政府要人與此相配合,稱釣魚島就是日本領土,並要日本海上保安廳隨時準備用武力排除“干擾”。

●附:【香港《亞洲周刊》1月19日一期報道】題:從暗到明占領釣魚島

【原文提要】

日本政府新年伊始向島民以租借方式獲鈞魚島管理權,中國政府提出抗議,要求日本立足中日關係,防止損害中國領土行動。日本利用李登輝掩蓋爭奪釣魚島獲取根本利益的本質。

日本外務省新年後第一天辦公的元月6日,中國駐日大使武大偉就受命登門抗議日本政府採取租借方式從日本“島民”手中獲得對釣魚島管理權的行動。武大偉要求日方立足大局,防止損害中國領土和中日關係的事件。

對此,日外務省事務次官竹內行夫說:“尖閣群島(釣魚島)是日本固有領土,這無論從歷史還是從國際法上都是毫無疑問的。現在日本也對其進行着實際上有效的支配。因此,對於中方提出的主張不能接受。”竹內行夫表示,為使日方對釣魚島採取的措施不至於損害日中關係,冷靜處理是重要的。

日本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陳福坡博士表示,這是日本政府以更強硬的態度和明確的方式,企圖把釣魚島群島屬於日本從“既成事實”深化為“實際控制”。陳福坡說,無論從歷史、地理、國際法等方面看,釣魚島群島屬於中國之領土是無可爭辯的。大陸、台灣、港澳、全球華人都宣稱,釣魚島群島是中國領土。但擺在人們面前的無奈事實是“日本已實際上占領了釣魚島群島”。

[編入領土以武力巡邏]

1985年日本正式把釣魚島群島等編入其領士後,承認其為“私人土地”。隨後又以“民主國家”當局“無法”阻止私人在這些島嶼上的行為為由,放任醉心揚名的日本青年社等右翼團體和右翼政治人物登上島嶼建造“燈塔”,建立永久性太陽旗以及眾多象徵占有及標示主權的行為。同時又以武力巡邏並驅退任何接近釣魚島的中國人進行的保釣活動舊本海上保安廳近年來一直對釣魚島群島一帶海域進行着實際警戒。在悄悄強化與研究對釣魚島群島的“事實占有”中,日本政府最近又以採取所謂“租借”方式從與聲稱擁有多久所有權的“日本國民”手中獲得對“私有地”釣魚島的管理權,實現對這些島嶼進行長期穩定的控制。

日本政治評論家本澤二郎在接受《亞洲周刊》採訪時認為,國際法上判定領土主權,一是根據歷史沿革原則,另一個是根據實效支配的原則。日本在釣魚島群島問題上一直弱化與中國爭議歷史上的歸宿,強調長期實效支配,實際控制,直至現在用官民合演的雙簧劇向國際社會宣示其對釣魚島群島的有效管理和權利。幾十年後,積非成是,也就可能依國際法上“時效取得”方式正式獲取對釣魚島列島的主權。

[利用李登輝摸底]

在談到為何日本在此時彰顯對中強硬舉措時,本澤二郎說,近年來日本實際上在水面下進行了大量的研討與活動,其中鮮為人知的是利用台灣前總統李登輝這張牌,組織華人內部的“第五縱隊”,讓中國人先自己打自己,察言觀色地摸底線。作為對李登輝公開表示“釣魚島是日本的領土”的說法,日本最近以在日本成立“李登輝之友會”相許回報。在1400餘人參加的成立酒會上不乏有與政府有着千絲萬縷聯繫的日本政界人士前往捧場。

至於為何日本抓住新契機“捅漏消息”?本澤說,這表明日本已研判在兩岸分裂和“台獨”勢力日益猖獗的情況下,要抓住“機遇”,把該向中國強硬的,把可能導致日中關係惡化的重大矛盾與問題之事乘機端上檯面,形成不容改變的事實。

本澤說,這突出表現在小泉公然表示今年仍將參拜靖國神社,對李登輝的支持,將在國會通過“有事法制”,軍艦遠洋突破“專守防衛”,以及此項在釣魚島“租借合同”事件中表示的強硬態度與做法。

[日借釣魚島擴張領土]

長期從事釣魚島群島問題上中日紛爭研究的陳福坡更指出,日本明修棧道,旨在暗渡陳倉。陳強調說:如果承認釣魚島群島屬於日本,那麼中國就只能與日本平分中國東海的大陸架。國際海洋法規定,大陸架延伸部分之海域都是大陸架主權國家的海域。所以,如果日本真的根據國際上判定領土主權的原則之一的“實效支配原則”,攫取了釣魚島群島,這就意味着日本可以據此獲取其延伸的大陸架,形成事實上平分中國東海的海域。因此,釣魚島群島之爭,是日本擴張領土,建立戰略基地,發展經濟海域之爭。

談到兩岸當局的各種保釣活動時,陳福坡頗為感慨的是,每次保釣運動最終都讓兩岸間傷痕累累。僅從1996年以來的各次保釣運動看,常常因李登輝之流的破壞而大傷元氣,陷入中國人自己與自己爭鬥的漩渦,迷失了主題是護土。

■釣魚島背後的地緣政治

上世紀九十年代起日本泡沫經濟真相呈露,至今未能復甦,而中國的經濟增長越來越顯示東亞正在向其傳統政治秩序回歸,隨着時間流逝,日本相對中國的地位只會越來越弱,正如當年的英國,克林頓此時加強日美安全合作正是抑強扶弱原則的運用。

釣魚島事件突然增溫,是美國在中國國力上升之時抑強扶弱政策的產物。

中日之爭固然為美所欲,但在釣魚島一事上卻與美國的台灣政策有違。蓋美國之東亞政策是要離中國之強而合日本、台灣之弱。日本為了釣魚島的一己之私,不給李登輝面子。而山姆的策略乃是"合弱",所以在台灣得留一手,故在釣魚島主權上置身事外,以免下次要派航母來海峽時尷尬。

然而釣魚島的確也凸現了中日在東亞地位消長的時勢。中日釣魚島之爭,從美國來講,當然希望兩敗俱傷。因為美國雖不記舊恨,日本可不健忘,如果坐大,提三尺劍,復九世仇,兩顆原子彈舊帳必算,這種情況美國決策階層自然明白。而大陸一旦順應民意,在釣魚島上迴旋餘地必將大大減少,軍事衝突可能則大大增加。對於這種後果,日美也十分清楚,所以現在就開始高喊中國軍事威脅。

所以,美國的如意算盤其實不難了解。日本要抗衡華夏,必需美國支持,但是美國非到臨頭,絕不輕言表態。但是若無外援,島國人心難免浮動,美日安保條約的新解釋,美澳同盟的加強,都是十分紮實的準備工作。一旦衝突升級,自見其效。

如果中國動武,則按中東戰爭與阿英馬島之爭時之故伎,隨機應變,諸如空運救急、製造輿論、發動參戰、以至"泄露"核動員命令,都是本小利大的生意。到交戰各方騎虎難下時,穿梭外交便派上用場。不管誰贏誰輸,漁人必然得利。

以此來看,釣魚島之事雖小,但背後的地緣政治卻錯綜複雜。目前的中日形勢與三十年代相當近似。日本感到中國實力增長的壓力而必須趕緊行動,而中國則恰恰處於差一步羽翼即將豐滿的關鍵時刻,中國具有時間而日本掌握主動。所以,勝負之判,不僅在於兩國的國內行動,更在於兩國對地緣政治的結合運用,這其中的重大戰略意義不言自明!

■釣魚島的主權與戰略價值

在當代國際關係中,人們遵循的原則之一是“利益乃交往的籌碼”,這種利益至上的原則支配著各國政治與外交行為。日本國內的某些人對釣魚島的狂妄之言和無禮之舉,正是出於對這不大的海上荒島主權歸屬所帶來的巨大利益的垂涎。說穿了,日本與我爭奪釣魚列島的權所有,不是為了幾座荒島而發。日本的眼光緊盯著的是釣魚島潛在的巨大經濟和軍事價值。奪取釣魚島是日本企圖對我國東海海域海洋資源進行爭奪的重要而關鍵步驟。同時,這幾座島嶼的歸屬也直接影響著日本由經濟大國向政治大國邁進、甚至恢復軍事大國地位的戰略步伐。

如果我們翻開歷史,尋找釣魚列島主權的源頭不難發現,中日之間對此真正有所爭議並形成第一次爭端高潮的時間是本世紀70年代初。在此之前的近百年內,包括二戰結束後的20餘年時間,日本都是在偷偷摸摸地干著竊取釣魚島主權的勾當。1968年聯合國亞洲經濟委員會通過對台灣海峽以北海底資源的勘測,發現括釣魚列島在內地廣大東海海域蘊藏著十分豐富的海底石油資源。這使受資源短缺、石油缺乏困擾的日本對這一地區發生了濃厚興趣。由此日本政府才在戰後首次正式提出了對釣魚列島的主權要求。換言之,如果不是對新發現資源占有欲望的驅使,很難說日本會在這一時候提出它的所謂主權的問題。1969年5月,日本沖繩縣八重山島公所派出水警和工程隊,登上釣魚島並設立了水泥標柱式“國標”,還欲蓋彌彰地在島上清除了中國人留下的痕跡。1970年8月31日,日本有關機構通過法律,確認所謂“尖閣群島”屬於日本。在此基礎上,日本採取種種措施加速釣魚島的“日本國土化”進程,不僅向那裡派出調查團和測量船,還用巡視船將人員和器材運往釣魚島,並非法在島上修建了直升機機場,意在以既成事實的態勢達成永遠占領的目的。

這就是日本占領釣魚島的真實用意!當我們從這一視角去觀察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的所作所為時,便不難發現,日方關於這些島嶼歸屬上的舉措頗具戰略意義。因為無論是島嶼周圍海洋資源的經濟價值也好,還是小島本身的軍事價值也罷,可以說都對日本有利益悠關的重要意義。

就海底資源而言,釣魚島周圍海域不僅海底石油儲量巨大,可達30-70億噸,而且其漁業資源也十分豐富,年可捕量達15萬噸,有人曾經斷定,釣魚島附近水域的石油資源使之“有可能成為第二個中東”。這種誘人的憧憬,足以令人為之冒險。進入90年代,隨著《聯合國海洋公約》的簽訂,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制度的確立,日本海上擴張意識日益膨脹。而日本實現擴張的策略就是占領島嶼從而獲取島嶼擁有的海洋區域。日本國內一些出版物對此有過明確的表述。日本海洋產業研究會編寫的《邁向海洋開發利用新世紀》一書中,公然將一些有主權爭議和位置重要的島嶼,作為“對擴大與前蘇聯、朝鮮、韓國、中國等鄰國海洋經濟區的邊界線起到重要作用”的關鍵所在。該書還露骨地提出,假如達不到對這些島嶼的主權要求,“日本海洋經濟區只限於4個主島海岸200海里水域內。”日本將減少200萬平方公里海洋經濟區域,僅擁有250萬平方公里的管轄海域。就此日本外務省也承認,如占有釣魚島,日本將大大增加專屬經濟區的管轄範圍。以釣魚島為基礎,日本才可以與中國分劃東海大陸架,多約20多萬平方公里的海洋國土,並進而攫取東中國海油氣資源的一半!無怪乎有人將釣魚島視為日本染指東海大陸架豐富資源的唯一根據地。這就是日本無理強硬堅持釣魚島主權歸屬的首要因素。然而,首要並非是唯一的。促使日本對釣魚島主權強硬立場尚有政治和軍事方面的原因。從軍事地理學的角度來看,釣魚列島有著十分重要、但並不為人多知的軍事價值。

眾所周知,在我大陸國土的海洋方向,形成一道大陸外緣天然的屏障。在這一串島嶼的中段,我東海方向的正面,正好是琉球群島和台灣島,它們加上日本九洲島使我東海海區與太平洋分隔。琉球國曾與我國有2000年的歷史淵緣和500年的藩屬關係。後者是廣泛存在於中國與周邊鄰國關係史上的一種特殊的國家形態,在19世紀80年代之前,琉球國一直向中國中央政府呈進貢品。但在1879年,一直企圖實現海上南下擴張政策的日本實現了它對琉球的覬覦已久的吞併野心。琉球一失,我台、澎等島的安全即顯危象:完全暴露於日本南下擴張征途的正面。終於,在甲午之戰以後,台、澎成為了日本的殖民地。雖然二戰之後日本將台灣歸還給了中國,並且無法突破戰爭罪責給其帶來的種種限制。但時至今日,日本國內的一些右翼勢力仍然叫嚷“台灣歸屬未定”。如果日本軍國主義勢力全面復活,日本再次成為世界軍事大國,台灣和我國大陸的東部必將首先受到威脅。這樣,處在台灣東北120海里,介於琉球群島和我大陸及台灣省之間的小小釣魚島,其潛在的軍事價值必定會令世人瞠目。事實上,在今後釣魚島的軍事價值將會日益突出。在戰略意義上,該列島可以為日本利用、作為日再次侵略台灣的橋梁或前進基地;也可以成為我保衛國家東海方向安全、遏制日本擴張勢力南下的前哨。

對日本來說,由於它是一個地形狹窄的島國,因此防禦縱深十分短淺。其內陸任何地方距海岸都不超過120公里。在戰爭爆發時極易受到來自各個方向空中與海上的襲擊,故日本基本上屬於一個無縱深可資防守的國家,在二戰後期,日本就已吃過這種國土地形之苦,盟軍利用它給日本本土以沉重的打擊。因此,從一方面來說日本急欲擴大其軍事防禦的範圍,使其軍事力量前出四島建立前沿,才可對其海上安全更加有利。從另一方面講,日本占領和控制釣魚島可以將其所謂防衛範圍從沖繩向西推遠300多公里。這正符合日本一些人企圖推行海上擴張政策的政治意圖。以此日本軍隊可以對我國沿海地區和台灣省的軍事防禦實施艦、機的抵進偵察與監視、從而使我方的防禦活動陷入被動。同時,正如日本著名軍事評論家小山內宏所指出的,釣魚島既適合建立電子警戒裝置,也可設置導彈。這意味著日本可在此建立一個本土以外的軍事基地,而這毫無疑問是針對中國、並對我產生重大威脅的一種結局。可以說,日本方面正是認識到了上述軍事價值,所以早在70年代就將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劃入其警戒範圍,並將釣魚島列入了日本的軍事控制圈內。

對我方而言,釣魚列島處在台灣島東北最遠端,直接與琉球諸島相對,在地理位置上,它正處於我國大陸與日本沖繩之中,東西各距200海里。其前沿位置不僅對台灣島的軍事防禦意義重大,而且對我國東南沿海方向的安全也有重要影響。從國土防衛的角度上講,島嶼是大陸的前沿,在戰爭中具有重要的屏障作用。琉球群島距離我東部沿海一般僅300-500海里。二戰後,美國已將它建成美軍西太平洋軍事“島嶼鎖鏈”的中心環節之一,戰後美海軍一直在沖繩中城灣基地駐紮著包括5個分隊的太平洋艦隊第一兩棲大隊。美國一直注視這裡為戰爭期間進攻遠東地區的“橋頭堡”,已經對我東部沿海地區的安全構成巨大威脅。如果釣魚島再被日本永久霸占,為美日安保體制下迅速發展的日本軍事力量得以據此向西擴張,在可預見的將來,很難說其不對我國的安全構成潛在或現實的威脅。從國家利益的長遠發展看,大陸與台灣一定會統一。台灣回歸祖國之後,台灣海峽對我國國防建設所起的作用將會大大改觀,我軍將有可能利用台灣島和台灣海峽優越的地理位置,加強我國防實力,甚至將其作為中國沿海實施作戰的依託,相反,如果日本依託距台灣島僅120海里的釣魚島對海峽進行監視,甚至對我利用海峽進行軍事行動實施干擾,將嚴重削弱海峽軍事功能的發揮,也將大大不利於我國東南沿海的安全,同時也會對我跨出第一島鏈的未來海上發展受到更大的制約。

從上述的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釣魚島的戰略價值是重大的,它不僅在於島嶼本身7平方公里的主權標誌,而且在於其潛在的經濟與軍事價值。因此,無論從經濟發展的角度,還是從國防安全的角度,我們都必須保衛釣魚島的主權所有,絕不能容許日本的染指和霸占合法化,這乃是國家利益的要求。

●附:釣魚島,中國走向海洋的大門

釣魚島在地圖上是一個難以標出的小點,為什麼日本非要對這塊遠離其本島、本屬於中國的小島垂涎三尺呢?這是因為按照1992年聯合國公布的《國際海洋法公約》關於“主權國家以200海里內的海域為其經濟專屬區”的條款,釣魚島的實際價值是以此島嶼為依託,半徑為200海里的龐大海域以及此海域內包括海底石油、礦產、海洋漁業等海洋資源和領海、領空的交通、運輸權以及未來潛在的資源等等。如果日本侵占釣魚島的陰謀得逞,就意味着中國東海海域將丟失74萬平方公里的海洋國土,這個數字幾乎是中國與南沙群島周邊國家領土領海爭執面積的總和。

1967年聯合國調查發現,釣魚島海域蘊藏着800億桶的海底石油和油氣。如果中國在此海域爭執中失利,那失去的不僅是幾個小島以及大片海域,而是失去了後代子孫賴以生存的龐大海洋資源和空間。

此外,釣魚島所處的地理位置極具戰略價值,它距日本本土達1000餘海里,距琉球群島80多海里,距台灣基隆僅70多海里,距中國大陸90海里。日本一旦占有了釣魚島,就可以跨過數千尺深的海溝而登上東海大陸架,再加上其所宣示的200海里經濟海域,這樣不僅形成與我國經濟海域發生重疊的現象,而且對於我國正在積極從事的東海大陸架油氣勘探等海洋資源開發,亦可坐享其成並分一杯羹。而釣魚島屬於我國所有,從日本現在所管轄的琉球群島最西方的島嶼畫一個200海里的經濟領海,就離我國在東海大陸架具有經濟開發價值的海域仍然有相當的距離,充其量只不過和我國所屬的釣魚島附近漁場有部分重疊,對我國在東海大陸架的海洋經濟利益就無從染指了。

就軍事戰略價值而言,如果日本占領了釣魚島,日本軍隊可以在島上設立其海空監控偵察設備以及岸基反艦及對空導彈,很容易可將台灣北部重要港口及空中航道加以封鎖。如果在釣魚島設置雷達,可以監視方圓400千米?600千米的海域和空域,其範圍可達到台灣北部、大陸沿岸的福州、溫州和寧波等大片地區。果真如此,我軍事上的一舉一動都可能被對方及時掌握。日本海權擴張的戰略中以保障1000海里航線為其首要任務,占領釣魚島可以使其勢力範圍向西南方延伸,並可對台灣海峽附近海域的主要航道實行軍事監控。這樣,釣魚島海域就成了日本進入台灣海峽,南下東南亞、南太平洋必經的戰略之路,也是日本賴以生存的中東石油能源補給線上最西南端的一點。如果日本在此建立軍事基地或部署重型武器,則無異於在中國的家門口設下了定時炸彈。

■“保釣”,海內外華人共同的意志

1947年4月2日,聯合國《關於託管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委任美國託管“主權未定”的沖繩群島。但當時台灣所屬的釣魚島群島由於狹小荒涼、沒人居住,似乎被人遺忘了。於是,該島被美軍作為投彈靶場。

1970年,美軍把沖繩群島的“施政權轉交”日本,竟然有意或無意地把中國釣魚島的“施政權”也交給日本。這一無視中國主權的行為激起全球華人的極大憤慨,從1971年元月起,首先是美國華人留學生集合2500多人,在聯合國總部前舉行保釣示威,迅速波及全球各地華人和台灣、香港、大陸,形成了波瀾壯闊的全球華人“保釣運動”。這迫使美國不敢承認釣魚島主權歸屬日本,而只是說交給日本“管轄權”。

面對海內外華人的強烈義憤,當時作為代表中國擔任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台灣當局,雖然對美國的行為“表示了不滿”,但並沒有採取任何實際行動。而此時中國大陸又正處在“文化大革命”的內亂之中。由於上述特殊的歷史原因,中國既沒有以實際行動接管該島,也沒提交聯合國審議或告到國際法庭,這給了日本以可乘之機。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兩國從發展中日關係的大局出發,同意擱置爭議,將釣魚島問題留待以後解決。與此同時,中國領導人從日中友好的大局着眼,主動放棄對日本國要求戰爭賠償。然而,日本右翼分子對中國政府這種以德報怨的行為毫不領情,就在這一年,日本軍國主義陰魂轉世的“日本青年社”登上釣魚島設置了導航燈塔。此後,日本經常出動巡邏艇和軍用飛機騷擾中國漁民。

1979年5月8日至6月8日,日本在釣魚島上修建了臨時直升機機場,並派出調查團和測量船在該島進行活動。1989年,日本出動炮艇驅逐台灣漁民,遭到全球華人抗議。1990年日本“海上保安廳”宣布承認“日本青年社”設置的燈塔為“正式航標”,結果引發全球華人掀起“保釣”高潮,中國政府正式向日本提出抗議,燈塔申請案再次遭擱置。

1996年9月,針對日本右翼分子在我釣魚島上修建燈塔等非法行為,香港各界群眾掀起了一嘲保釣運動”。9月26日,香港青年陳毓祥率一艘租來的“保釣號”輪船前往釣魚島宣示中國的主權。“保釣號”在釣魚島海域遭到日方阻撓,陳毓祥率眾跳入海中抗議,其他人被救起,陳毓祥不幸遇難。

●附:“保釣運動”起源於台灣留學生

“保釣運動”為“保衛釣魚島運動”的簡稱。是70年代初期台灣省海外留學生率先發起,後在島內形成高潮的以維護釣魚島領土主權為內容的反帝愛國運動。1971年6月17日美國與日本簽署歸還衝繩協定,竟然將釣魚島、大南島等八個島嶼作為硫球群島的一部分一併歸還日本。日本也擅自在島上設立界碑,公然侵犯中國的領土主權。當時在美的中國台灣省籍留學生(時值大陸“文革”時期,沒有向外國派遣留學生)在“愛國保土”的旗幟下,紛紛舉行集會、遊行,抗議美日勾結侵犯中國領土主權,並譴責國民黨當局對美日政府所採取的軟弱態度。他們向美國國務院、日本駐美使領館和當時台灣駐美的官方機構遞交抗議書,喊出了“外保國土、內除國賊”的口號。從1970年至1971年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愛國留學生在全美各地成立了數十個以“保衛釣魚島”為宗旨的組織,出版“保釣”刊物。國民黨政府對於學生的愛國行動態度冷漠,更激起了島內和海外學生的義憤,這場愛國運動的主戰場逐漸轉向島內,矛頭指向國民黨當局的獨裁統治。在學生愛國運動的壓力下,國民黨當局後來亦發表聲明,抗議美、日政府侵占中國領土的行徑,重申釣魚島等島嶼為中國固有領土。“保釣運動”後,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利用青年學生和知識分子在“保釣運動”中激發起的政治熱情,拉攏了一批青年知識分子,納入其“革新保台”的政策軌道。大部分青年知識分子則不恥於國民黨的高官仕途,或出洋留學,從事自己熱衷的事業,或在島內進行黨外社會活動;還有一部分則堅持“保釣運動”的愛國信念,繼續在島內外為祖國的統一大業盡心竭力地奮鬥着。“保釣運動”大大激發了島內外青年學生和知識分子政治意識、民族意識的覺醒,激發了他們愛國熱情的高漲,打破了校園和學界多年的沉寂,並形成了“關心國是”、“討論國是”的熱潮。

■僅僅在口頭上“抗議”是不夠的

近年來,日本右翼團體覬覦中國領土釣魚島的行徑變本加厲,繼數年前在釣魚島興建燈塔,引起軒然大波之後,現在又建“神社”,還要“前往定居”……對這種公然侵占我國領土、破壞中日協議的挑釁行為,日本官方發言人竟認為“合法”,這可就不是什麼簡單的“民間行為”了。

或許日本右翼分子深知,無論從首先發現占有還是從國際法上講,日本對釣魚島的主權要求都是站不住腳的,所以他們試圖通過一而再、再而三地登上該島作小動作的行為,來達到“時效取得”的目的。

所謂時效取得,是指一國在足夠長的一段時間內對於一塊土地連續地和不受干擾地行使主權,而最終取得該土地,即使這塊土地最初是以不正當或非法的方式占有的,只要經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不被他國所反對或由於外來因素而中斷時效,那麼這個國家就取得了對該土地的主權。

在世界上的幾個島嶼領土爭執中,海牙國際法庭曾經作出的兩個判例應引起我們的注意。一是1928年該法庭裁決荷蘭和西班牙的“拉帕爾馬島”主權爭議案,因荷蘭人在該島活動時,西班牙人很少提出有力的抗議,被法庭認定“西班牙默認拉帕爾馬島屬於荷蘭”,而判決西班牙敗訴;二是1933年海牙國際法庭裁決丹麥和挪威關於“格陵蘭東部領土”的主權爭執案,雖然挪威人在格陵蘭東部居住,但“挪威人的活躍程度不及丹麥人”,因此法庭判定丹麥人擁有整個格陵蘭主權。

儘管時效取得制度在國際法上仍是有爭議的,不少學者認為,非法行為自始就是無效的,不能因為其持續時間的長久而改變其非法的本質,而且,時效取得制度也是與現行國際法的非殖民原則相悖的。但是直至今日,“時效取得”仍具有不小的影響力。

以馬爾維納斯群島為例。阿根廷所以要與英國刀兵相見,主要就是為了中斷英國的占領時效。英國在馬島戰爭後,雖然重新控制了該島,但它對該島的占領已經在戰爭中中斷過了,時效就要重新開始計算。因此,在短期內,英國不能依據“時效取得”來主張對馬島的主權。

根據國際法一般原理,所謂“繼續長期”的時效認定一般為50年或100年。從1972年美國將釣魚島“歸還”給日本開始,迄今已近30年。在此期間,中國政府對釣魚島主權的宣示,僅僅停留在言詞抗議上,而言詞是不能中斷時效計算的,再過20年,日本方面或許就會說,中國的確享有對釣魚島的先占權,但是日本對該島進行了繼續長期的實際控制,中國方面沒有用實際行動加以干擾,日本因此取得對釣魚島的主權。

面對釣魚島的如此危局,華東政法學院的翁志欣先生撰文指出,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我們本着善良的願望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創造性主張,但是如果這種“擱置”會給對方帶來權利上的依據,那麼則是相當危險的。我們應當考慮適當時機,用實際行動使日本的時效性中斷,使之不能根據“長期不受干擾”的要素而取得主權,進而挫敗日本右翼分子的企圖。

與此同時,翁志欣先生還提出了“在保證公正的前提下,充分調動《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締約國的作用,接受一定範圍的調停”等用和平的方法來解決釣魚島問題的設想。

總之,不管採取什麼方式,我們對釣魚島的主權不能僅僅停留在口頭的“抗議”和“憤慨”上,而應當有更加主動和智慧的實際行動。

黑臉兒兄 2005年2月14日21:45於塞外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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