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一案持續,中國官方的態度始終非常強硬
針對加拿大啟動引渡孟晚舟程序一事,熟悉引渡法的加拿大律師表示,90%的引渡請求最終獲法官的批准。
當地時間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發布聲明,稱孟晚舟案符合加拿大《引渡法》要求,有足夠證據來啟動引渡的法律程序。
孟晚舟是中國企業華為前首席財務官,於2018年12月1日在加拿大轉機時被捕。目前被“軟禁”在加拿大。
對此,一名加拿大律師Gary Botting就該案表示,約有90%的引渡請求最終獲加拿大法官批准。他稱,被告人提出辯護很困難,因為其證據不被採納,除非涉及是否犯罪問題,“多數案件其實都是法官蓋橡皮圖章”。
英國BBC中文網稱,另一名加拿大律師Greg DelBigio認為,只有三種情況才能終止引渡,一是美國撤銷對孟晚舟的起訴,二是加拿大法官決定不予引渡,三是加拿大司法部長不批准引渡。
而根據加拿大《引渡法》與《美加國際引渡條約》,被被引渡人涉嫌的罪名需要是美加兩國都認定犯罪的行為,這被稱為“雙重犯罪”。
另外,被引渡人涉嫌的罪名在加拿大會被判處一年或以上的監禁,才符合引渡要求。
不過,在某些情況下,司法部長可以推翻法院的引渡裁定,包括涉嫌的罪名“具有政治因素”。分析指,孟晚舟的律師會以此作為反對引渡的理由。
孟晚舟被捕一事被指是美國打壓中國科技企業華為行動的一部分。根據中國《環球時報》的說法,美國電信行業高管曾直言,打壓華為就是出於政治目的。
對於加拿大的舉動,美國司法部門表示,感謝加拿大政府的協助,感謝加拿大對法治堅定不移的承諾。
而中國外交部回應,“中國對加方執意推進對孟晚舟女士的所謂引渡司法程序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已提出嚴正交涉”。
華為則發布聲明,稱“孟女士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美國對她的起訴與引渡是對司法程序的濫用。希望孟女士的合法權利在引渡過程中的司法階段能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