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門處理國家和地區之間的爭端和衝突,組織維和任務等國際事務都是由聯合國來授權的。聯合國成立以來,國際秩序逐步規範,各國發展穩定。聯合國的建立對世界和平有着巨大的影響,但無論哪個國家要發動戰爭,都必須得到聯合國的同意。
那麼,如果我們不經聯合國同意派遣軍隊參戰,會發生什麼呢?在聯合國關於戰爭的規定中,發動戰爭是必要的。只有當一個國家被外敵侵犯時,它才能發動戰爭,否則它就違反了國際法。但是有一個國家,美國,經常打着聯合國的名義發動戰爭。
美國作為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主動發動了伊拉克戰爭、阿富汗戰爭、越南戰爭、朝鮮戰爭等許多戰爭。這些戰爭是美國及其盟國在未經聯合國同意的情況下發動的。最典型的是伊拉克戰爭。2003年,美國未經聯合國同意在伊拉克“隱藏了大規模殺傷性力量”。在薩達姆·侯賽因被處決之前,軍隊一直被派往伊拉克。在那之後,聯合國沒有對美國施加任何懲罰,但伊拉克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想當年,伊拉克因各種問題未經聯合國同意閃擊了鄰國科威特,並在幾天內占領了科威特全國。當時,許多國家譴責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美國領導34個國家的聯軍向伊拉克派遣軍隊,伊拉克被迫投降。
此後,伊拉克必須向科威特支付175億美元的戰爭賠償金和。沒有聯合國的同意,這兩個國家都受到了不一樣的待遇。因為,美國已經給出了派遣軍隊的理由,即使它冤枉了伊拉克,它也只是好心做壞事,伊拉克是赤裸裸的侵略,歸根結底實力才是硬道理,沒有實力一切都可能只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