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科普一個概念,很多人在寫庚子賠款的事情的時候,都有如下說法,那就是“要給八個列強賠4.5億白銀”——但其實,這種說完是不完整的,八國聯軍確實是有八個國家組成不假,但庚子賠款可不止要賠給這八個國家,在當年的京城動亂之中大使館受到波及但並沒有派兵的部分國家也得到了一筆相當大的賠款,這十一個國家分別是大英帝國、美利堅合眾國、日本帝國、俄羅斯帝國(沙俄)、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德意志帝國、意大利王國、奧匈帝國、比利時王國、西班牙王國和尼德蘭王國(荷蘭),後三國並不在“八國聯軍”的概念之中。
西方列強合影
這十一個國家才是獲得庚子賠款的全部範圍,1901年(辛丑年)9月,中國和11個國家達成了屈辱的《解決1900年動亂最後議定書》,即《辛丑條約》。條約規定,中國從海關銀等關稅中拿出4億5千萬兩白銀賠償各國,並以各國貨幣匯率結算,按4%的年息,分39年還清,本息合計982238150兩——事實上,這筆錢39年後依舊沒有還清,為了還錢,清政府大量與西方借款,還了本金還利息,民國的積貧積弱與這不無關係。
《辛丑條約》
那這筆錢中國還了多少?據相關資料,中國實際支付了6.64億兩白銀,這還是其他國家或多或少減免了賠款之後的數據。可以說,如果不是新中國成立廢除了所有的不平等條約,那這筆款子指不定要還到哪一天了。
而日本這個國家更是在庚子賠款中拿到了不少配額,在整個庚子賠款中,分配給日本的配額是7.73%,在十一個國家之中排名第五,中國從1902-1938年這37年間,中國對日庚款的實際支付總數計為5736萬海關兩。
是的,你沒看錯,東北丟了6年,七七事變已經一個多月,八一三淞滬激戰正酣,國民政府竟然於8月31日繼續向日本支付8月份當月庚子賠款計英鎊32824元,事情暴露後,羞愧難當的孔祥熙終於出面宣布自9月起不再支付。
這不是玩笑和造謠,不信的可以看下面的相關電文——
1937年8月26日梅樂和致孔祥熙電:“應付日庚款及善後結款,為保持海關完整、維護稅收計,仍應暫予照付,以全債信而免糾紛。除面陳次座外,謹電請鑒核。”
1937年8月27日孔祥熙致梅樂和電:“宥電悉。月款可照議暫付。”
1937年9月7日梅樂和致關務署第11969號呈:“……至日本庚子賠款部分計英金三萬二千八百二十四磅十五先令,繫於八月三十一日到期,前以奉到鈞署八月卅電飭暫緩撥付,未即照撥。嗣於八月三十一日奉准撥付,即於當日將款如數撥付,已由日方收訖。嗣後對於日本債、賠各款,在未奉另令以前,自應遵照此次電令,仍照向例按月到期時照撥,以全債信……”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國民抗日熱情的極端高漲,這庚子賠款依舊會繼續賠下去,當時中國海關總稅務司梅樂和曾在1937年9月7日指示關務署:“當淞護戰之時,善後借款按月應撥日本部分,亦均經按期照付。”
民國25年(即1936年)庚子賠款中法實業債券
不是說不給日本了嗎?為啥還要“照付”?因為錢可以不給日本人,但這筆錢畢竟還是要專門列出來的,萬一哪天還要賠給日本人呢?所以國民政府財政部命令海關稅務司不再向日本撥付賠款,改由總稅務司在滙豐銀行開立了“備付日本庚款專帳”,按月劃撥入帳,先後有十六個月之久,到1938年底共達52.5萬英鎊——這也是不同文章把對日庚子賠款的下限分別列在1937、1938的原因之一。
國民政府之所以委曲求全,目的很明確,對日作戰,蔣介石深知自己的能力,很多時候,軍火武器還需要依靠美國等國的支持,所以,他想着靠賠償日本庚子賠款的方式,來樹立自己國民政府的威信,讓其他國家看到政府對“敵人”都如此講信譽,進而多方位支持他。
國民黨政府的信譽還真TM是不錯,儘管九一八之後日本軍隊侵占了東三省,但是外債還是要還的——包括各省向日本銀行借貸、善後大借款,這倒還罷了,連列強強加於中國人民身上的庚子賠款也照賠不誤!
這是何等的諷刺,1931年的九一八事變之後,日本人不但利用蔣介石送的庚子賠款這筆錢在中國大肆培養“漢奸教育班”,甚至將其列入軍費,用中國的錢打中國人——而從所謂的“備付日本庚款專帳”也能看出國民黨這幫人的心理,在他們眼中,所謂的信用竟然比整個中華民族的存亡還要重要,這裡唯一能讓人欣慰的是,“備付日本庚款專帳”中的五十多萬英鎊最終沒有交付給日本人,而中國對日庚款之餘額依舊還有驚人的有1858萬兩。
1934年《大公報》評論9.18之後對日賠付庚子賠款的問題
總是有人給國民黨洗地,說七七事變之後依舊給日本賠償了兩個月的賠款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那九一八事變之後呢?那六年的賠款該如何說?
事實上,國民黨賠償的庚子賠款可不止日本一家,九一八事變後,國民黨政府財政預算中竟然還有給英、美、法、比、荷蘭、挪威等國的庚子賠款。1932年宋子文先生曾經發布一個《保持國家債信的通告》其說:“東北事變加之國家發大水……導致國家財政困難但維持政府的債信不變。”
套用西方的一句話就是“賠款之後哪管洪水滔天”。
珍珠港事變之後,蔣介石大概覺得日本翻身希望渺茫,蔣介石才敢對日宣戰,中日間一切條約據此都被廢止,中國對日庚款部分以膠濟鐵路青島公產及鹽業等各項償款當然作廢,中國不再有償還的義務。
但問題是對日本人的庚子賠款雖然了結,但蔣介石對於償還庚子賠款依舊情有獨鍾,蔣介石才宣布停付庚款的事一直拖到1943年, 也就是日本偷襲珍珠港之後兩年。
但問題是不平等的賠款可以不給,表面上還算是“合法借貸”的外債可不能不還。
抗戰勝利之後的國民政府於1947年8月9日發表《財政部關於外債恢復償付聲明致新聞局密代電》其中有如下幾條:“嗣奉指令,可由本部發表談話,其內容應表示為國償付外債之誠意……”這幾乎就是等於向所有的債權人表示:我國民黨政府承認滿清北洋軍閥所欠的所有外債, 管他是誰借的錢,管他老百姓死活,只要外國洋大人開心,支持蔣介石就行! (請注意,這些所謂合法借貸很多是滿清政府為了還庚子賠款而借的錢; 也就是說一直到1947年抗戰勝利之後, 蔣介石實際上還替滿清支付庚子賠款)
更讓人難以想象的是,在蔣介石敗退台灣之前的1949年1月14日還發布《財政部公債司關於償付外債利息應先與債權人代表洽商簽呈》,商量如何賠償外債,而彼時中國的法定貨幣金圓券幾成廢紙,蔣介石在幣改中,在全國共收兌黃金165萬兩,白銀904萬兩,銀元2355萬元,以及美元、港幣等,折合美金共約14214萬元。這筆巨額硬通貨,過後被國民黨悉數帶往台灣,成為其在台灣穩定經濟和社會秩序的重要支撐。
把老百姓搜刮個半死,給過去舔着大臉還洋爸爸的外債,刮民黨蔣介石不亡天理難容!
對了,在文章的最後提一下前面文章中經常露臉的海關總稅務司梅樂和,說出來可能大家都不敢相信,這個地道的中文名字竟然屬於一個英國人——梅樂和,英國人,中國海關第四任總稅務司,中國的海關竟然被一個英國人把持,這當然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這是從大清國就流傳下來的“規矩”,即便抗戰勝利之,海關總稅務司的職位依舊是外國人專享。
抗戰爆發時,中國海關總稅務司梅樂和(F.W.Maze,英國人)
而這個“梅樂和”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上文所說的“備付日本庚款專帳”中的五十多萬英鎊雖然沒付給日本人,但也沒用到中國人的抗戰中去,梅樂和之後繼任總稅務司的美國人李度曾經調查過這一款項,結果是什麼?《1944年1月19日郝樂致李度第116號密呈》中寫道:“接道1943年10月5日密令後,經向滙豐銀行接洽。現在已將該項日本庚款525196英鎊2便士如數提出,存入新開立的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特別養老金賬戶內,並另用正式呈文報告。”也就是說,這筆款並未交付日本的賠款和民族血汗,最後被海關洋員以退休養老金方式吞沒了。
海關最後一任總稅務司(1943-1950)美國人李度(Lester Knox Little)
截至此時,總共賠款白銀已近6.532億兩,折合銀元近10億元,還款期限也早已超過了當年“39年還清”的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