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防科技工業直面WTO挑戰的思考 |
| 送交者: 李振明 2002年04月17日18:05:10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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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一般認為,1999年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分拆,主要目的有兩個:一是要實現政企分開,即將原航空、航天、兵器、核、船舶等行業性總公司這種名為公司但事實上承擔着政府管理職能的機構,改造為真正的企業;二是作為第一個目的的延伸,促進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有序競爭。 從改革的實踐看,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這種分拆式改革的目的可以說部分地達到了。從第一個目的看,各軍工集團的政府職能被剝離之後,開始呈現出一種企業化的發展態勢,即部分地實現了政企分開,但從管理方式和運行機制上,計劃經濟或者說行政式管理的思路依然在頑強地發揮作用。從第二個目的看,我們認為,這種分拆式改革並沒有對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競爭起到根本性的促進作用。首先,由於十大軍工集團的分拆基本上是按照專業歸口的方式進行的,因此,分拆之後,從市場結構看,壟斷程度並沒有降低,只不過是壟斷者由一個變成了兩個而已。專業歸口方式的分拆所導致的是兩個集團之間異質產品的供給,從經濟學角度講,由於二者所面對的是不同的市場需求,賣豆腐的和賣汽車的怎麼競爭呢?因此彼此之間根本就不存在競爭的基礎。按照這種分拆方式,結果絕不是形成了競爭,而只不過是分割了市場、增加了壟斷者而已。 其次,退一步講,即使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分拆是按照專業混合的方式進行的,也就是說即使二者可以同時提供同質的產品並展開競爭,那麼它們之間的競爭也很難稱之為市場競爭。這一點是由國防產品的性質決定的。由於國防產品關乎國家安全,因此是一種公共品,其消費者雖然是廣大國民,但其購買行為卻只能由政府來代理。也就是說,國防產品只有一個買家,那就是政府,因此其所面對的市場是買方壟斷的。在這種市場結構下,價格機制必然是弱化的。另一方面,由於十大軍工集團都是清一色的國有企業,因此,彼此之間的所謂競爭也不過是以爭項目、爭投資為主要形式的“兄弟競爭”,或者說是同一所有者的不同生產單位之間的“形式上的競爭”,而絕不是什麼市場競爭。當然,在目前的分拆方式下,由於生產同一種產品的企業只有一家,因此,國家所面對的國防產品供給又是賣方壟斷的。這樣一來,國防產品的市場結構就形成了所謂的雙邊壟斷。在雙邊壟斷的市場結構下,有效率的資源配置方式只能是計劃配置,搞所謂的市場配置反而可能是低效的。 事實上,國防科技工業系統存在的根本問題在於,國防產品生產缺少經濟規模,難以形成社會化的分工協作體系,從而增加了成本,降低了效率。由於長期以來,國防產品生產封閉運行,再加上大多是多型號、小批量生產,因此,企業往往是大而全、小而全,從特種產品和設備到通用的零件和部件,大都是自己生產,這就必然增加成本,使相對少的科研生產經費負擔了過多的人力成本。很顯然,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是要改變國防產品生產的封閉體系,除了將總體設計和總裝、測試等核心研製機構保留之外,其餘零件、部件甚至分系統都可以逐步通過社會化採購來解決,從而使國防產品的研製生產形成一種輕型結構。在這種開放的結構下,將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國防發展的局面,各零部件和分系統供應商之間的競爭,將使我國的國防事業沿着“快、好、省”的方向發展。這種開放式的競爭恐怕才是一種有效率的競爭。因此,國防科技工業所應做的主要應該是一種“精幹主體、分離輔助”的工作,而不是簡單的分拆。通過剝離,一大批通用的生產加工企業和以民品為主的企業,將成為社會化的競爭性企業,而不再是什麼軍工企業了;而保留下的核心研製機構、總裝和測試機構,將輕裝上陣,在國家計劃指導下,開展國防產品研製活動。如此,一個有活力的、開放的、輕型的國防科技工業體系將會出現,而我們所期待的競爭和效率,將會在社會化協作中獲得。 應當指出的是,在對軍工企業進行上述梳理、剝離之後,要想從整體上強化我國的國防實力,真正建立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軍工企業集團,我們還必須下大力氣在各軍工集團內部資源整合的基礎上進行跨行業、全系統的資源整合。事實上,從國外來看,像我們國家這種航空、航天、兵器、核、船舶等截然分割的國防科研體制是罕見的。因此,要想在WTO背景下發展國防科技,必須打破上述行業限制,在整個國防科技工業的範圍內進行資源重組與整合。對此,政府這隻有形之手必須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入世後加劇對國防科技人才的爭奪 在中國加入WTO的議定書中,並沒有承諾在國防軍工領域的市場開放,也就是說在關乎國家安全的國防產品生產領域是禁止外資進入的,但在民品和民用航空、航天等領域,則沒有這樣的限制。因此,籠統地說中國的國防科技工業是不對外資開放的,並不準確。 綜合起來看,中國加入WTO對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主要影響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雖然國防產品的生產是不對外資開放的,但是國防產品研製和開發隊伍的穩定與更新卻必然要面對更大的壓力和挑戰。在高科技研發領域,最重要的爭奪是對人才的爭奪,因此,如果我們不能採取有效措施穩定科研和管理骨幹,以及繼續吸引一大批優秀人才獻身國防的話,那麼,國防科技工業的發展不僅難以持續,甚至有滑坡的可能。前蘇聯解體之後,由於人才大量流失,航天科技發展步履緩慢(當然重要的還有經濟原因)可為前車之鑑。其次,中國加入WTO之後,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的民品和民用航空、航天等開放的行業所面對的競爭將不可避免地加劇,這很大程度上將導致競爭力本來就不強的國防科技工業系統民品經營的困難,從而使國防科技工業“軍民結合、協調發展”的戰略難以實施,使國防企業的發展更加依賴於軍品的需求。在需求有限的條件下,國防企業自我封閉的傾向將會上升,使國防科技工業系統“關鍵在手、配套放開”的發展模式難以推進,我們所期待的通過配套領域的對內開放和有序競爭促進國防科技工業系統整體的經營績效的目標將無法實現。也就是說,如果不採取正確的軍民品發展模式的話,國防科技工業系統在中國加入WTO後競爭全球化的背景下,將有陷入惡性循環的可能。第三,中國加入WTO,將會對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目前“大而全、小而全”規模不經濟的產業組織狀態形成巨大的壓力,這在某種程度上將會促進國防領域的資源整合與產業組織優化。也就是說,不僅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外部封閉將被打破,而且系統內部各軍工集團之間的自我封閉狀態也將難以持久,這無疑醞釀着一場以資產重組為主要手段的資源整合運作。第四,中國加入WTO之後,國家對軍工企業的政策補貼和政策優惠將會受到WTO“公開、透明、非歧視”等原則的制約,也就是說軍工企業一味地指望國家保護也將是不可能的了。 當然,中國加入WTO也將給國防科技工業帶來巨大的機遇。首先,當然是由於經濟的全球化與自由化,我們可以更為便捷地獲得所需要的技術與設備,從而更好地實現後發優勢。其次,中國加入WTO將會使元器件、配套產品和設備的獲得成本更低廉,從而提高國防產品的競爭力。第三,中國加入WTO之後,將會促進軍工企業經營方式和管理理念的轉變,促進相關的體制創新、管理創新和科技創新,從而塑造一個以現代企業制度為基礎的軍工企業群體,等等。 當然,滿足於“機遇與挑戰並存”這句老生常談是不明智的。挑戰已經現實地發生,而機遇只有千方百計地去抓才會成為現實。 投資國防科技將成為經濟增長的發動機 毋庸諱言,在中國加入WTO的條件下,國防科技工業的發展,仍然主要依賴於國防科技企業自身的努力。正如已經闡明的,國防科技工業系統當前的主要劣勢表現為:一是國防產品生產往往是多型號、小批量,缺乏規模經濟性;二是民品競爭力不強,與軍品生產無法形成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範圍經濟;三是產業組織結構不合理,管理方式還受到計劃經濟的嚴重束縛等。因此,面對WTO背景下日益激烈的競爭形勢,通過資源整合增強國防科技企業的競爭能力已經是當務之急。 另外,國防產品是一種公共品,它的生產和經營必須依賴於公共財政。近年來,為了刺激內需,國家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主要是通過公共投資進行基礎設施建設,以拉動民間投資的跟進,進而促進經濟增長。應當說積極的財政政策對我國1998年以來的經濟增長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它對於民間投資的牽引作用卻並不理想。當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投資方向的選擇恐怕是一個重要原因。基礎設施建設往往是投資大、周期長,這對於資本實力有限、一般傾向於投資“短、平、快”項目的民間投資而言,顯然不是一個有吸引力的選擇;至於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乘數作用,由於其產業的特點,也並不是很大,這就必然難以牽引太多的民間投資。更進一步說,有些基礎設施建設,如路橋建設等並不是公共財政的開支領域,因為它是完全可以由民間投資來完成的。因此,在當前我國經濟再度面臨通縮壓力的情況下,如果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的話,就必須更新思路和方式,其中調整投資方向無疑是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方面。考慮到國防產品的公共品性質,以及國防科技工業對多種行業都具有拉動作用的產業特點,因此應該看到,加大對國防科技工業的投入,不僅是鞏固我國國防、保護國家安全的需要,而且還是刺激內需、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一環。通過加大對國防科技工業的投入,在國防科技工業配套放開的前提下,將會牽引眾多配套投資的跟進,這對於我國當前內需的擴大無疑會起到積極的作用。世界經濟史的實踐表明,加大對國防投入,不僅符合公共財政的開支方向,不會造成通貨膨脹,而且還是促進一國經濟增長、防止經濟衰退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議國家要在正確判斷當前國際形勢的基礎上,加大對航天等國防科技工業的投入,與此同時不斷推進國防科技工業的改革與發展,使之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發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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