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台“國防部長”嚴德發在面對“立法院”關於採購美國F-16V戰鬥機的質詢時,竟然聲稱,F-16V戰鬥機應對大陸殲-20戰機“沒有問題”,甚至誇下海口“一定會把他(殲-20)打掉!”

無獨有偶的是,台“空軍參謀長”劉任遠也聲稱,F-16V戰鬥機的性能“在殲-10、殲-11、蘇-30、蘇-35之上”。與殲-20則是“伯仲之間”,只是殲-20的“隱身能力會好一點”。而台軍“講求的是整體作戰”,可以運用E-2K預警機“共同反制”。
稍有常識的人都可以看出,台軍高層的這番理論,簡直是極度缺乏空戰乃至軍事常識。而局座在本期的《張召忠說》中,也詳細介紹了世界先進的戰鬥機,以及我國的殲-20戰鬥機的先進性能。

F-16V戰鬥機,即F-16V
Block 70/72戰鬥機,是美國F-16“隼”戰鬥機的最新型號。相比舊型號來說,F-16V最大的特點是安裝了AN/APG-78
SABR有源相控陣雷達(AESA)。此外,F-16V也升級了部分機載設備。憑藉強大的雷達性能,F-16V的探測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即使如此,F-16V也僅僅是一種輕型的“四代半”多用途戰鬥機。更何況僅憑雷達性能評判一種戰機的性能,無疑是缺乏常識的行為。現代空戰對戰機的性能要求是全方面的,僅僅是雷達性能強悍遠不能代表一切。
在單機之間的對抗中,重型戰機相比輕型戰機具備的是壓倒性的恐怖優勢。重型機的推重比高、速度快、機動能力更強,完全能夠在交戰發生之前取得更為優勢的占位。在空戰中,重型機可以輕易取得高度與速度的雙重優勢,在這樣的環境下,輕型機幾乎沒有任何還手之力。
但事實上,即使是劉任遠“參謀長”也清楚,現代空戰比拼的是“整體作戰”,而非單機之間的一對一對決。而在體系作戰中,台軍的劣勢則更加明顯。雖然台軍裝備有E-2K“鷹眼”預警機,但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上,我軍裝備的預警機都遠超過了台軍。如果按照“整體作戰”來看,F-16V和殲-20的對抗又將會如何呢?

假設對抗雙方均在無任何防空體系支援的海上作戰,紅方裝備殲-20戰鬥機和空警-500預警機,藍方裝備F-16V戰鬥機和E-2K預警機,雙方裝備數量相同。
在對抗過程中,F-16V的隱身性能差無疑會成為嚴重短板。紅方預警機可以在遠距離上發現鎖定F-16V,而藍方預警機則在近距離才能夠鎖定殲-20戰機。而在這一過程中,紅方戰鬥機完全可以關閉雷達保持隱身,並在預警機引導下發射中距空空導彈對F-16V進行截擊。
憑藉預警機的強大探測性能,藍方戰機的位置與動態可以說是“盡在紅方掌握”,也就方便紅方戰機提起進行機動占位。由於E-2K預警機並未對探測隱身戰機進行優化,因此對殲-20的有效探測距離將會極為可憐,恐怕還不如F-16V搭載的APG-83雷達。而在紅方使用先進相控陣雷達的空警-500面前,F-16V的“隱身化”更像是一個笑話。
在這一階段的交戰中,由於藍方難以探測到紅方戰鬥機的確切位置,因此幾乎完全沒有任何還手能力。如果紅方戰機抵近到導彈的不可逃逸區開火,那麼F-16V甚至連躲避導彈都很難做到。因此在這一過程中,紅方幾乎不可能出現戰損,而藍方的戰損將會極為嚴重。
在發射中距彈後,如果仍有殘餘的藍方戰機,紅方戰機既可以選擇“一擊脫離”戰術,避免進入纏鬥,也可以爬升發射第二輪中距彈,甚至是冒險進入纏鬥。而藍方戰機因為機體性能的限制,在紅方主動追擊的情況下很難順利逃脫,只能被動應對。
如果紅方戰機選擇“犯傻”突進到20千米內,利用優勢占位對F-16V使用近距格鬥彈進行第二輪攻擊,雖然存在一定風險,但仍然能夠取得極高的戰損比。在這一距離上,機動靈活F-16V確實“有機會”對紅方戰機進行有效攻擊,但也僅僅停留在理論上而已。總體來講,紅方完勝,藍方則幾乎沒有任何機會。
必須指出的是,上述的推演僅僅是基於現有信息的推測,並不能完全適用於真實情況。事實上,實際的交戰環境無疑遠比上述的推演複雜。由於我軍在台海附近部署了大量的防空系統,毫不誇張的說,只要台軍的戰機一起飛,就會暴露在我軍的雷達探測範圍內。而在我軍各種電子戰機的干擾下,台軍的探測距離更是被進一步壓縮。
此外,我軍大量的戰術導彈、巡航導彈甚至火箭炮對台軍機場和地面設施的攻擊,以台軍目前的防空能力也實在難以做到“全面防禦”。在這樣的打擊下,台空軍的戰機起飛後,很快就會陷入“孤立無援”的環境。而在面對我軍完備的作戰體系中的大量殲-10C、殲-16、蘇-35和殲-11B戰鬥機,F-16V的下場不會比海灣戰爭中的米格-29好上多少。
所以總體而言,雖然紙面數據上,F-16V確實超過了我軍大量裝備的各種四代機甚至“四代半”,但正如國防部發言人所說的,台灣當局採購F-16V戰鬥機的舉動“絲毫改變不了兩岸軍力對比的態勢”,只會“將台海局勢推入危險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