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討論了淞滬協定蔣介石的賣國性質,但是沒有涉及為啥會有日本鬼子的上海挑釁行為。 有人說是日本鬼子為了分散國際社會對東北的注意力。
實際上我認為是九一八蔣介石賣國讓日本軍人嘗到了甜頭, 準備在上海複製九一八。
因為蔣介石賣國行為導致日本鬼子在東北以極小的代價獲取大筆的戰略資源, 三千里屯兵屯墾的土地,取之不盡的木材鋼鐵煤炭還有奴隸,
讓不敢吞併中國的日本鬼子看到了吞併中國的希望。 既然戰爭這麼賺錢, 既然蔣介石這麼慫包, 有錢不賺是王八蛋。
中國人民都應該感謝十九路軍的英勇抗戰。 雖然十九路軍抗戰被蔣介石釜底抽薪給破壞掉了, 但是, 十九路軍的英勇犧牲給鬼子造成了重創, 讓鬼子頭腦稍微清醒了一點。 如果沒有十九路軍的英勇抗戰, 蔣介石可能把南京連同上海一起賣掉, 大屠殺可能提前發生。
蔣介石簽署的喪權辱國的條約之“淞滬停戰協定
槍挑晚鳶
背景:·二八事變爆淞滬停戰協定(Songhu tingzhan xieding) 亦稱《上海停戰協定》。1932年5月5日國民政府與日本在上海簽訂。《淞滬停戰協定》的簽訂,使上海成為日本侵華的重要基地。
1932年1月28日,日本侵略軍進攻上海,駐上海一帶的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路軍等在全國人民抗日運動高潮的推動下,奮起抗戰。但蔣介石堅持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假意應付事態,不僅不給十九路軍以任何援助,還拒絕調江北部隊去支援抗戰。派代表和日本談判,於五月五日簽訂停戰協定,劃上海為非武裝區,中國不得在上海至蘇州、崑山一帶地區駐軍,而日本則可以在許多地區駐軍。這個協定稱上海停戰協定,即淞滬停戰協定。
背景:
一·二八事變爆發後,由於十九路軍和上海人民的奮勇抵抗,日本侵略者遭到沉重打擊,不得不與國民政淞滬停戰協定府談判,最後簽訂《淞滬停戰協定》,停止了對上海的軍事進攻,將一·二八事變作為地方事件解決。但在整個事變過程中,日軍投入兵力最多時只有7萬餘人,沒有將侵略戰爭進一步擴大。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呢?首先,此時中國人民掀起了空前規模的反日浪潮,使日本帝國主義不敢貿然擴大侵略。
九·一八事變後;面對日本帝國主義的武裝侵略和國民政府的不抵抗政策,全國人民無不義憤填膺,紛紛要求進行抵抗,全國掀起了空前規模的反日浪潮。中國共產黨人多次發表宣言,號召“以民族革命戰爭,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出中國”。全國各方面也紛紛發出通電,抗議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暴行,要求採取行動抵抗日本侵略。各大中城市紛紛召開各界抗日救國大會,舉行遊行請願,參加階層之廣和規模之大都是空前的。上海、北平等地工人不斷進行反日罷工。各地大中學生則集會遊行,發表通電,進行抗日宣傳,建立抗日團體,組織抗日義勇軍。全國各城市的愛國工商業者也起來抵制日貨、拒收日鈔,拒絕與日商買辦往來,並要求政府對日經濟絕交。國民黨和國民黨軍隊內部也發生了分化動搖,一部分國民黨軍政人員也深明民族大義,提出各項抗日主張。在全國性反日浪潮不斷高漲的形勢下,一·二八事變爆發,激起了中國人民更加無比的憤怒,使已經蓬勃發展起來的反日浪潮如火上澆油;迅速走向高潮。在這種形勢下,日本帝國主義沒敢大規模增兵擴大侵略。其次,當時國際形勢對日本十分不利。上海是當時東方最大的經濟、金融中心和貿易港口,不但是四大家族的統治中心,也是帝國主義在華利益最集中的地區。
日軍對上海的進攻,直接危害了帝國主義的在華利益,因此歐美列強採取了不同於九·一八事變時的態度,紛紛對日本施加壓力。1932年2月2日,英、法、美、意四國聯合提議中日雙方停火,並譴責日本違背了國聯盟約、非戰公約等國際公法;英美還共同抗議日本使用公共租界作為作戰基地;英國增兵上海,軍艦達10艘,兵員6000餘人;美國幾乎將其在亞洲的全部軍艦集中上海,達17艘之多;法國在上海的兵力也增至3000餘人。國聯還決定在3月3日召開日內瓦縮軍會議時召開特別大會討論上海問題。而這時日本不但進攻上海受阻,而且對東北的占領也尚未鞏固,因此日本十分擔心因列強於涉而導致雞飛蛋打,兩頭落空。日本內大臣牧野伸顯說:“如果中國在上海失敗了,則滿蒙問題也將統統化為烏有。”藏相高橋也說:“如果在各國中孤立了,是否連迄今苦心經營的滿蒙結果也會丟得一乾二淨?”第三,一·二八事變爆發後國民政府也採取了一些不同於九·一八事變時的抗戰措施。日軍進攻上海,不僅直接打擊了四大家族的統治中心,也嚴重威脅了中國首都及主要的經濟區域長江中下游的安全。此時國民政府雖沒有真正下決心堅決抵抗,但對日本侵略也採取了一定的防衛措施。戰爭爆發的第二天,蔣介石被任命為軍事委員,統管“對日作戰”,並發表“自衛宣言”“告全軍將士書”等文告鼓舞士氣。1月30日,國民政府和國民黨中央黨部宣布遷移洛陽辦公。
蔣介石在2月1日又在徐州召開軍事會議,討論“長期性”“全國性”的抗日作戰計劃,劃分全國為四個防衛區和一個預備區,共有兵力240萬人。並於2月5日增派以張治中為軍長的第五軍增援上海。在這種情況下,日軍已不可能像九·一八事變那樣輕易取勝,只好將戰爭限定在一定限度內,適可而止。
協議全文編輯正文1932年5月5日,中日雙方代表簽訂《上海停戰協定》。協定全文如下:
當事人第一條中國及日本當局既經下令停戰,茲雙方協定,自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五月五日起,確定停戰。雙方軍隊盡其力之所及,在上海周圍停止一切及各種敵對行為。關於停戰情形,遇有疑問發生時,由與會友邦代表查明之。
第二條中國軍隊在本協定所涉及區域內之常態恢復,未經決定辦法以前,留駐其他地位。此項地位,在本協定附件第一號內列明之。
第三條日本軍隊撤退至公共租界暨虹口方面之越界築路,一如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事變之前。但鑑於須待容納之日本軍隊人數,有若幹部隊可暫駐紮於上述區域之毗連地方。此項地方,在本協定附件第二號內列明之。
第四條為證明雙方撤退起見,設立共同委員會,列入與會友邦代表為委員。該委員會協助布置撤退之日本軍隊與接管之中國警察間移交事宜,以便日本軍隊撤退時,中國警察立即接管。該委員會之組織,及其辦事程序,在本協定附件第三號內列明之。第五條本協定自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本協定用中、日、英三國文字繕成,如意義上發生疑義時,或中、日、英三文間發生有不同意義時,應以英文本為準。
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五月五日訂於上海
影響編輯1932年一二八事變發生後,駐防上海的十九路軍奮起抗戰。但蔣介石堅持不抵抗政策,在英、美、法等國“調停”下,於3月3日宣布停戰。3月14日,中日雙方代表在英國領事館進行談判。5月5日,南京政府代表郭泰祺與日本特命全權公使重光葵分別代表中日雙方簽訂了《淞滬停戰協定》。
協定規定雙方自簽字之日起停戰;取締一切抗日活動,第十九路軍撤防、劃上海為非武裝區;中國不得在上海至蘇州、崑山一帶駐軍,而日本卻可駐兵上海。《淞滬停戰協定》的簽訂,使上海成為日本侵華的重要基地。
1932年3月2日,在十九路軍被迫撤出上海的前夕,臨時行動委員會發表《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對上海事件緊急宣言》。
1932年5月9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發出《反對國民黨出賣淞滬協定通電》。
1932年5月5日,中日雙方代表在上海英國領事館簽訂了《淞滬停戰協定》。根據協定的內容,中國實際上承認日本軍隊可以長期留駐吳淞、閘北、江灣引翔港等地,而中國軍隊卻不能在上海周圍駐所設防。
且所謂“常態恢復”,“毗連地點”之規定,日軍均可以任意藉口加以解釋;“協定”還在“共同委員會”名義下,把從長江沿岸福山到太倉、安亭及白鶴江起直到蘇州河北為止的廣大地區,劃給了日本及英、美、法、意等帝國主義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