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家台媒剛剛消息,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美東時間21日宣布,美國國務院批准售台3項武器,台灣防務部門今日(22)一早也證實此消息。針對此前有消息稱白宮已同意向台灣出售三套武器裝備,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曾表示,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作出正當必要回應。
台灣“三立新聞網”報道截圖
據台灣“中央社”、“三立新聞網”等台媒報道,美國政府一次宣布3筆對台軍售案,包括“海馬斯”高機動火箭炮系統、防區外精確打擊導彈SLAM-ER、F-16戰機新型偵察吊艙,總值約18.113億美元。不過,之前外媒傳出的MQ-9無人機與岸置魚叉反艦導彈(CDCM),並不在這次的軍售名單中。這是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後第8次對台軍售。
台防務部門證實,美軍“海馬斯”高機動火箭炮系統(HIMARS)即將售台。圖源:“三立新聞網”
台灣報道稱,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發出新聞稿指出,美國國務院已經批准3筆對台軍售,並已正式知會國會,可望在1個月後正式生效。
台灣“中央社”報道截圖
台媒報道提及,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在新聞稿中聲稱,這項軍售是基於“台灣關係法”,將使台灣軍隊持續現代化並保持可靠的防禦能力,符合美國國家、經濟與安全利益,這項軍售計劃有助於提高台灣安全,並有助於維持區域政治穩定、軍事平衡與經濟進步。
今早,台灣防務部門對此回應聲稱,美國基於“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持續提供台灣衛性武器,是維持區域穩定的基礎。台灣防務部門還宣稱,“美國本次對台軍售的武器裝備,有助於台灣建立自我防衛的可恃戰力,強化不對稱戰力發展,‘國防部’表達誠摯的感謝”云云。
就在10月13日,針對有消息稱美國務院已批准對台出售三套武器裝備,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曾表示,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趙立堅稱,中方敦促美方充分認清美國售台武器問題的嚴重危害性,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立即取消任何對台軍售計劃,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作出正當必要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