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19年。這一年註定是我國近代不平凡的一年。
這一年,已經誕生了八年的北洋政府剛剛換上了第四任總統;這一年,第一次世界大戰也宣告結束;也是在這一年,我國首次以勝利者的名義站上了國際大舞台。
而在此之前,我國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便一直遭受着列強的欺辱,國土也幾乎被各種不平等條約瓜分殆盡。而除此之外,我國民眾們希望中華復興的情緒也被壓制到了最低處。
可是,到了1919年就不一樣了,因為這一年我國成了“一戰”中的勝利者。也是因此,那些飽讀詩書的學生們看到了中華崛起的曙光。
但有時候,總是會事與願違。
隨着“巴黎和會”的召開,學生們心中“中華崛起”的希望也被破滅了。
會議上,西方諸國準備將德國在中國的權益全部轉交給日本。儘管當時的北洋代表團以在全力駁辯,但還是沒有任何效果,西方仍以蠻橫的態度逼迫中國在合約上簽字。
簽完字,等消息傳回國內後,國人的不滿情緒爆發了,其中最特別是那個時代的學生們。因為他們剛剛接受民主思想,對西方列強的做法十分厭惡。於是,學生們便開始集會、遊行、示威,並大肆宣揚“中國就要亡了”。
這個時候,俄國的“十月革命”已接近尾聲,並已傳進中國。
“十月革命”的勝利成果擺在眼前,學生們仿佛也已經看到了新的希望。於是,“暴力”便成了部分學生絕望的吶喊。一部分憤怒的學生衝進了章宗祥的家,痛打了章宗祥一頓;有的學生則進了曹汝霖的家,放火燒了他的院子,而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火燒趙家樓”事件。
這一天,剛好是1919年的5月4日,也是在這一天,一場席捲整個中國的運動開始蔓延。
其實,當時的北洋政府是命令禁止遊行活動的。
既然如此,那北洋政府為什麼沒有採取抓捕的行動呢?
比如在學生們毆打章宗祥時,章宗祥就曾求救於他邊上站滿的那一排軍警,但這些警察卻沒有幫助章宗祥;再比如在“火燒趙家樓”一事中,圍牆邊上就站滿了真槍實彈的軍警,但在事情發生後,軍警們還是選擇取下了刺刀,退出了子彈。
這一切的一切,其實都跟北洋政府的“私心”有關,北洋政府希望學生遊行引發國民輿論。因為只有這樣,北洋政府才能在國際的談判席上獲得主動。也是因此,北洋政府才能以“國民反對過激”為由,拒絕在《凡爾賽合約》上簽字。
言歸正傳,前文提到了“五四運動”的起因是因“巴黎和會”上西方列強把德國在中國的權益全部轉交給日本,這才引發了學生們大肆宣講“中國要亡了”和五四運動。
但筆者認為,以這個作為理由而發動“五四運動”是不充分的。
因為“巴黎和會”本來就是一個弱肉強食的會議。
當時,參加會議的國家被眾列強分為三等,第一等國家可以派5個代表開會;二等國家可以派3個代表;而三等國家卻只能派2個代表。雖然說,當時的北洋政府去了5個人參會,但最後還是被列強告知中國是三等國,只能派兩個代表。
簡而言之,就是說當時的中國在列強眼中就是一個三等弱國,是註定分不到勝利果實的。
當時,能夠涉及到中國利益的主要國家是日本。可是,日本卻是當時西方列強眼中的一等國。
前文所提的“西方列強把德國在中國的權益”其實就是指德國人手中的中國青島和膠濟線鐵路權,也就是在山東的權益。
在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要求把山東權益收回,自然是十分正確的。但以當時的情形來看,作為強國的日本會向中國妥協嗎?自然是不可能的。
另外,這“山東權益”實際上早在1915年時就已經被日本從德國手中搶去了,日本人也已經控制了將近五年的時間。
換個角度來說,其實在巴黎和會上中國並沒有失去什麼,只是說沒能拿回失去的“山東權益”而已,中國也不會因這五年前失去的權益而亡。
所以說,當時有些學生大肆宣揚“中國就要亡了”,其實是不符合當時的實情的。
實際上,當時學生們出來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北洋政府在外交上沒有達到國人的期望,是政府並沒有在公開場合向列強表達過強硬的立場。也就是說,學生們的憤怒是出於中國政府外交上的軟弱。
但沒辦法,弱國無外交,積弱的中國在當時也不可能會有太多的話語權。
民國,如果就以文明來說,這絕對是我國歷史上的一個特殊時期,因為這是東西方文明發生直接碰撞的一個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