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烏克蘭媒體報道,中國與烏克蘭簽署了一項高達8億美元的合同,根據合同內容,烏克蘭馬達西奇公司,將向中國出口400台AI-322型航空發動機。據悉,這些發動機將被中國用來生產和製造L-15高級教練機,烏克蘭媒體認為這8億美元將為處於財政困難中的馬達西奇公司帶來幫助,但中國網友們更加擔憂的是,為什麼中國航空發動機已經取得突破,卻還要從國外進口發動機?難道國產發動機出了問題?對此專家表示:中國的航空發動機技術確實已經取得重大進步,從此前殲-10B裝備國產矢量發動機在航展上進行公開表演就已經得到證明,此外,中國空軍已經在殲-16戰鬥機上安裝國產的渦扇10,得到空軍的認可這說明國產發動機沒有問題,L-15主要是吃虧在優先級上。
從理論上講,中國的高端軍用航空發動機技術,並不是只是傳統意義上的從弱到強,逐級研發研發步驟,由於長期使用俄製成品發動機,因此中國很大程度上省去了一些太過基礎的步驟,起點比較高。中俄關係十分密切,因此俄羅斯願意向中國出售成品的航空發動機。此前中國空軍的殲11A、殲11B、殲10A、部分殲10B以及海軍的殲15,和引進自俄羅斯的蘇27、蘇30戰鬥機都是使用的從俄羅斯進口的AL-31發動機,事實上,隨着中國空軍的發展壯大,美國挑釁,日本碰瓷,以及越來越嚴峻的台海、南海問題,中國很早就已經認識到了需要擺脫航空發動機進口,解決戰機"心臟病"的問題。
但高端航發研究是一個十分考驗基礎科學的嚴謹事務,中國裝備的戰機有很多,但又必須要面對起步晚、資源薄的現實,要尋找一個主要研發方向。為空軍主力戰機開發國產替代品明顯優先級最高,於是渦扇-10"太行"系列發動機上馬,主要面對的對象就是殲10、殲11等戰機。值得慶幸的是,中航工業的科學家、設計師、生產技術人員們着實拼命,中國空軍幾款主力戰機的發動機基本可以自給自足,新批次的殲10B、殲10C,殲16和殲15都已經全面換裝了"太行"系列國產航發。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外界傳出的資料,國產航發目前因為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以及部分耐高溫材料還需要繼續公關,性能方面與俄國進口產品相比存在優勢,但在壽命方面沒有明顯的突破,同時,國產發動機在價格上也很昂貴,不同於往常大眾印象中,國產="白菜價"的觀念,基礎科學研究往往被大量忽視的原因就在於,"砸錢多,回報見效慢",航空發動機材料就是如此,西方和俄羅斯能做,是因為他們已經熬過了早期積累階段,中國還需要繼續"完成學業"。此外,除了渦扇-10,中國還在對渦扇-15這類五代機使用的發動機進行完善升級。在這樣的情況下,L-15高級教練機原本的渦扇-17"岷山"這樣小推發動機自然沒有資源投入。
除了需要等待研發資源外,L-15是需要面對競爭的,中國目前正在擴大空軍隊伍,對高級教練機的需要很大,海軍航空兵,空軍都需要,除了L-15,國產的殲教-9山鷹也是重要的選擇方案,顯然L-15是等不起的,於是從烏克蘭直接進口也並非不合理,從時間成本和設計製造成本來看,花8億美元買400台AI-322,折合約200萬美元一台,期間還可以通過產品買賣累積技術儲備,並不能算高價,當然,更加優秀的國產各型號航空發動機能夠出現在中國飛機的身上顯然更加令人自豪,不過這還需要時間。
此外還有一個亮點需要注意的是,這家烏克蘭的馬達西奇公司一直存在資金短缺問題而瀕臨倒閉,中國一直有意收購,此前中國就曾提出購買其過半的股份的計劃,烏克蘭方面起初也表示同意,但在美國的干擾下,最終反悔,美國曾承諾為其尋找一個美國公司進行接手,但在烏克蘭拒絕中國的收購方案後,美國仿佛從未參與過此事一般,將烏克蘭晾了起來,不僅如此,中國方面還對烏克蘭發起了國際仲裁,要求其按約賠付中國35億美元。烏克蘭雖然親美並且與俄羅斯關係不太友好,但與中國的關係還算過得去,中烏雙方存在大量的軍事項目合作,繼續從烏克蘭採購發動機可以維持一定的友好關係,萬一將來形勢發生轉機時,中國的收購案或將會重啟也不一定,這並不影響國產航空發動機的自研過程,同時,還能加強中國在航空發動機領域的話語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