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錦濤訪美後的中美關係前景 |
| 送交者: 盛力軍 2002年05月10日18:57:57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
美國用《與台灣關係法》作為其行動的法理根據,將中美三個公報僅僅作為政府行政文件,不具法律約束。作者認為,美國人最近的保證(即重申堅持一個中國和三個聯合公報等),不意味着中美關係的好轉;中美關係的好戲還在後頭。 美國的《與台灣關係法》發表於1979年4月。為什麼在此之前發表的中美建交公報,對其沒有約束力呢?這是由於美國政府與國會兩者之間演了一場配合精湛的雙簧戲,欺騙了中國人,使中國人失去了一個寶貴的外交籌碼。 不具法律約束力 根據美國凱斯法案(Case Act,即美國第92-404號公法),政府簽署的聯合公報,如中美建交聯合公報,如果不在60天之內由行政部門提交國會,那麼,它只是被當作是政府行政文件,而不當作國際協議,因此,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1979年年初,在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的一次聽證會上,該會主席車切爾(Church)參議員向到場出證的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克里斯托弗(Warren Christopher)問道,國務院會不會根據凱斯法案,向國會遞交中美建交公報。克里斯托弗明確答道:“會的。該公報會遞交給國會。” 然而,儘管克里斯托弗信誓旦旦,但國務院根本就未依凱斯法案將中美建交公報提交國會。這就為國會通過《與台灣關係法》打開了綠燈。 如果中美聯合公報按克里斯托弗所保證的那樣,在簽署後60天之內提交國會,單從法律技術性的角度來說,這樣的《與台灣關係法》是不能夠得以形成的。因為一旦中美聯合公報具有法律約束力,制定與中美建交公報相違背的《與台灣關係法》就是明顯的違法。 美國是需要制定一部法律來指導中美建交以後的美台關係,但是這部法律不能違背亦已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中美建交公報。當然,如果中美建交公報不在60天之內遞交國會,那麼,美國國會在制定《與台灣關係法》時,就不會受到中美建交公報的約束。 正是由於如此,我們便看到1979年1月至3月,美國國會和國務院中的這一奇觀:一方面,國會從1月初起就挑燈夜干,拼命搶在60天過後立即拿出並通過《與台灣關係法》。 在短短的兩個月左右,先是卡特政府起草該法,然後遞交國會(1979年1月26日遞交),最後國會討論修改成文。這麼一部繁雜的法律文本,眾議院竟然速度驚人,於2月28日修改完畢並拿出自己的文本。參議院也不甘過於落後,於3月13日拿出自己的修改文本。 儘管參眾兩院的文本不可能完全一致,但是,兩院配合默契,行動神速,竟然在一天之內,排除爭議,取得一致,拿出兩院重新潤色並一致通過的最終文本,於3月14日正式通過該法案。這種罕見的高效率,絕不是一時心血來潮,也不是為了效率而效率。這是有其政治意圖的。 一再撒國家級的謊 另一方面,美國國務院則擔心受怕,唯恐北京會在這60天內,對卡特總統施加壓力,要其將中美建交公報儘快提交國會,對《與台灣關係法》來個釜底抽薪。其實北京可能還沒有意識到這一着棋。但是,美國相當小心,擔心北京在這60天之內醒悟,因而不惜干出有損國格的事,即讓克里斯托弗在國會當面撒謊,矇騙北京。只要北京不在這60天之內醒悟過來,便大功告成。 60天法律限期一過,《與台灣關係法》隨即在國會通過,不給北京以任何補救的機會。這種國家撒謊雖然不體面,有損國格,但美國也不是第一次所為,比起《與台灣關係法》的通過,國格的丟損就算不了什麼,利大於弊嘛。 北京畢竟沒有在這60天之前之後,和美國斤斤計較“國家撒謊”這一見不得人的下流伎倆,算是給了美國面子。但是,16年後,美國竟故計重演,1995年5月,克里斯托弗(此時此人任美國國務卿)又信誓旦旦向中國保證決不會給李登輝去美簽證。但是,此言不出數日,美國國務院突然宣布給李簽證,引發起台海局勢的軒然大波。 就克里斯托弗本人的品格來說,他可能不是一個撒謊者。但是,他是在為他的國家利益而撒謊。對這種“高尚”並且高招的外交撒謊,既撒得使你信以為真,而且他本人和國家又不觸犯任何法律以及國際法或受國際輿論的譴責,中國人還一時學不來。而且有些中國人不但信以為真,反而竟主動地替他辯護,說克里斯托弗以及美國政府真是由於國會壓力而不得已臨時改變初衷,使明眼人感到啼笑皆非。 美國欺騙技巧高超老成,其中絕妙之處,在於騙了你之後,還使你不覺得是有意行騙,找出一大堆法律上的以及政治上的理由(諸如國會壓力,選舉需要,輿論壓力等等),使你感覺到,那是由於國內這些因素,不得已而為之。 上述分析,不難看出美國人最近的保證(即重申堅持一個中國和三個聯合公報等),不意味着中美關係的好轉。還更有可能是暗作手腳的開始。 堵中國領導人的嘴 中美關係的長期觀察者一般都會注意到這樣一種現象,即每當美國給予中國一點表面好處(如克林頓總統訪華或邀請中國領導人訪美時),幾乎可以肯定,美國對台的實際關係就會邁大一步(例如美國曾幾乎同時宣布對台軍售)。 這一現象甚至使人相信,美國總統的訪華(或邀請中國領導人訪美)就是為了要堵中國領導人的嘴,迫使他們吞下其後的美國對台實際關係的進展的惡果。 這就是國際外交界中流傳的對華外交經驗,即要“好話說盡,辦事堅定”。這一絕着,美國對中國幾乎是屢試不爽。中國人似乎對好話以及面子格外看重。一旦滿足籠統甚至空洞的原則,可以“不拘小節”。 今年年初,美國人故伎重演,布什總統主動提出訪華,使某些中國人受寵若驚,一廂情願地想像美國對華政策會有一個轉變。因而,對美國邀請台灣國防部長訪美和美國提高對台軍事交流,支支吾吾,不敢大聲指責。 中國唯恐布什不來,還指望鬆動對台政策來提高布什訪華的質量。殊不知,在國際格局還沒有根本性改變之前,中美結構性矛盾沒有調整解決之前,布什的這次訪華只是其對台關係將要邁一大步的前奏和信號而已。目的大概是安撫一下北京,讓其不作激烈反應而已。結果中國人得到一個空洞的面子,卻失去了里子。 原則得到一種虛幻的滿足,卻失去了具體利益。失去實際利益的原則,只是空中樓閣,早晚要從祭壇上摔下來的。更何況,按照以上分析,這些原則早已被美國人掏空了。 不打不成相識的朋友 中美關係以及台海關係何去何從?自古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台灣回歸一事,在當今冷戰之後,中華爭起之時,更非一域之事,一時之所慮。 對中國大陸來說,台灣一事,似難卻易,似急卻緩,似禍卻福。決勝關鍵,不在外,而在內。外急而內緩,外嚴而內寬。欲擒故縱,以迂為直。 所謂“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太陽,太陰”。靜以正合,動出奇鋒。“敵陽不如敵陰”。適時而動,待機而行,巧出奇鋒。台灣的即刻統一,時機還未成熟。“天時、地利、人和”都不在。因此,只能智取,不能強求。應靜待天時,善補地利(硬國力),躬勤人和(軟國力)。屆時,會水到渠成,事半功倍。若此,則是兩岸之福,中華之幸也。 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只要中美兩國頭腦清晰,將來很有可能成為偉大的朋友。但這是不打不成相識的朋友。看來中美之間需要經過一段短期的較勁甚至衝突才能成為這種朋友。 冷戰以後,美國對中國已逐漸形成了戰略上、政治上、經濟上以及文化上的高方位壓力和遏制。兩者之間的衝突既是意識行態以及文化的相異,更是戰略結構上的衝突。隨着中國的崛起,中美之間本質的衝突不可避免,但衝突的形式不是註定不變的。不要一聽到衝突,就以為是戰爭。兩者之間衝突與合作並行。 美國安全優勢繼續下降 與幾十年之前相比,美國的安全優勢,不是上升而是下降,並且繼續下降。這一點從“九一一”奇襲美國中就可以看出。一葉而知其秋。 大國與小國,強國與弱國,都有其強點和弱點,都有其致命之點,即武打小說中所講的“閉門”或“死穴”。美國只不過是善於掩蓋其“死穴”而已,並非沒有“死穴”。只是中國一時不善於發現並牢牢抓住其“死穴”而已。 正如中國奇書《素書》所云:“衣不舉領者倒,走不視地者顛。”中國今後戰略重點,還會以國內經濟建設為重中之重。對外,還會以中美關係為主。但策略會有所改變,軟硬結合。這從胡錦濤在美國國會中當場拒絕接受美國國會議員的信函中洞見一斑。 兵書《黃石公三略》云:“能柔能剛,其國彌光;能弱能強,其國彌彰;純柔純弱,其國必削,純剛純強,其國必亡。”胡錦濤若能巧換牌路,軟硬結合,中國外交會變得有聲有色。 在今後對美戰略上,中國的戰略家會對美“纏而不打”“斗而不破”。損其剛而益己柔。“不敵其力,而消其勢”。使其“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中國雖弱,弱者,善藏其“死穴”,也可立於不敗之地。明察秋毫,以增其牌。牌數不多,可改牌路,巧出奇鋒,以增其勢。聚其形,占其利,增其勢。岩石雖小,一旦置於萬仞之巔,衝下,便挾有千鈞之力,勢不可擋,力摧千軍。這就是孫子兵法所講的“勢”。 弱國,只要善取其勢,也可立於不敗之地。但是,岩石之性,“安則靜,危則動,方則止,圓則行”。善用兵者,當使自己“圓”而不“方”,爭“危”而避“安”。若此,中美關係的好戲還在後頭。
|
|
![]() |
![]() |
| 實用資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