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潛能力過去一直被認為是解放軍的“弱項”,因為在2008年以前,中國海軍的艦艇規模和航空反潛機的規模都很小,再加上反潛設備上的差距,這一能力的不足顯得極為尖銳。以艦艇為例,當時中國海軍具有雙機庫的驅護艦艇不到5艘,而且使用的艦載機只要是直9C,平台小,載荷不足,掛載魚雷就需要減配反潛設備(如聲吶浮標)。
增加反潛設備就不能掛載魚雷,在搜索和打擊之間,我們一直都在做選擇題。與之相比,海上自衛隊的反潛能力一直不錯,尤其是它的艦載直升機是美制SH-60J,對我們的潛艇來說,構成了極大威脅。如果再加上陸基的P-3C和後來服役的P-1反潛機,自衛隊的反潛質量,過去是要高於我們的。
不過這些已經成為過去式了,自2020年以後,解放軍先進的驅逐艦和火箭軍的遠程反艦能力提升,再加上陸基反潛機大批量服役,使得反潛能力方面我們已經實現了對日本的超越,成為了東亞第一。此前曾有消息報道,我們在南海,東海都發現了外軍的潛艇,大概就是美日的,剛進我方海域一側就被我們的反潛體系“抓到”,可見在作戰方面,我們的優勢已經越來越大。目前,我們的反潛體系覆蓋範圍,可以確保“第一島鏈”內對外軍潛艇的探測和跟蹤,同時也在積極朝着“第二島鏈”及印度洋拓展。
可能許多人好奇火箭軍的遠程打擊能力和反潛體系有什麼關係?其實這牽涉到的是“航空權”的問題。火箭軍作為第一輪的快速打擊火力,只有在它首先癱瘓對方的航空作業能力,我方航空兵配合艦艇編隊開始對敵發起進攻時,我們的陸基反潛巡邏機才能有用武之地。
作為反潛體系最重要的裝備之一,陸基大型固定翼反潛巡邏機和核潛艇一直被認為是反制對方潛艇的最佳組合。與水面艦艇搭配反潛直升機的組合相比,陸基大型固定翼反潛巡邏機可以快速掃描廣闊海域內的水下潛艇,探測到水聲信號後,快速投擲聲吶浮標精確捕捉。而核潛艇的價值在於,它配備了最完善的水下戰鬥系統,同時它的高航速對一般潛艇是降維打擊。
隨着解放軍軍力的崛起,美日過去在東亞的優勢已經不復存在,它們表現出的劣勢已經不單單是導彈對導彈,艦艇對艦艇,而是陸海空天網電等多維度的總體劣勢。
也需要說明的是,解放軍的目標是實現對“第一島鏈”的絕對控制和主導,在這個目標牽引下,美日除非投入較中國更高的代價和成本,以多於中國的產品研發周期去實現對解放軍的趕超,才能重新占據優勢制高點。但是對於現在的美日來說,這一想法顯然是不現實的,尤其是國力衰弱期的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