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便攜式反坦克武器 |
| 送交者: 嵐少爺 2025年01月13日17:56:09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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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軍事理論和軍事技術創新的過程是一個自我否定、自我超越的過程,不僅需要有合適的條件,而且需要有足夠的勇氣,那麼這一點在“後冷戰時代”的美國便攜式反坦克武器發展中表現得尤為明顯。冷戰時期,超級大國要得到“武裝巨人”的美稱其實十分容易,只要毫不吝惜地花錢改進那些看似強大的裝備並且避開實際戰鬥就行,但蘇聯在阿富汗進行的“反暴亂行動”卻表明,獲得這種美稱的代價是昂貴的——這種美稱所標榜的制勝能力與部隊面臨的戰場實踐嚴重脫節。諷刺的是,蘇聯解體後,作為冷戰勝利者的美國飽嘗了同樣的苦果——他們在軍事思想的解放領域遭遇了各種不同的“困擾”,進而對軍事技術和武器裝備的創新造成了種種影響…… 對經濟型替代品的需求 在冷戰剛剛結束的幾年,美軍各軍種特別是美國陸軍在思想上和物質上基本仍然保留着源於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那些革新了的戰術概念,這些概念在冷戰中都十分有用。甚至在冷戰即將結束時發生的一些小衝突中,利用這些戰爭方法也取得了顯而易見的戰果——畢竟美國陸軍在“沙漠軍刀”行動中獲得了榮譽,參戰部隊精神抖擻地回到美國時受到了群眾的熱烈歡迎,這就進一步加深了他們對此的依戀。更何況,美國軍方的這種“短見”由於西方特有的無知而變得更加模糊不清,他們認為要構成挑戰,非西方軍隊就必須模仿西方的戰爭方法。從這個角度而言,冷戰中的蘇聯軍隊無疑是一個理想的對手——儘管在意識形態上截然不同,但紅色帝國的武裝力量卻是按照西方的理論、技術和組織方式建設的。也正因為如此,雖然冷戰結束後的幾年裡,美軍不斷標榜自己的戰略在不斷地調整以適應時代的變化,但在內心深處他們仍然相信,下一個對手如果要對美國的軍事優勢構成挑戰,那只能是以模仿西方的戰爭方法來達成,冷戰時期發展的大部分裝備、特別是常規裝備仍然具有無可爭議的適應性。 正是基於這種思維,雖然“長標槍”的技術升級方案被否決了,但“標槍”本身卻仍被保留了下來,而且在吸取了“長標槍”技術升級方案中的某些合理因素後,生產線從1998年開始進入了高速運轉狀態,由雷聲與洛·馬聯合組建的“標槍合資公司”以平均每年1 500枚導彈和70具發射裝置的生產速率交付美國陸軍和海軍陸戰隊,用以替代日益陳舊的BGM-77“龍”式便攜式反坦克導彈。 不過,以FGM-148“標槍”來替代FGM-77“龍”式,在技術上或許是完全正確的選擇,但這並不等於除了“標槍”外,美國軍隊就別無所求了。一方面,由於技術密集導致的昂貴造價是個大問題。如果單就打坦克這個主題而言,“標槍”會是極好的選擇,但將問題擴大到經濟上就另當別論了。 冷戰的結束不但使全球軍事技術的發展速度放緩,而且軍費投入的降低也使冷戰期間所開發的先進裝備被大量放棄,經濟戰勝技術的例子不勝枚舉。美國海軍F-14被F/A-18E/F取代就是經濟戰勝技術的典型代表,陸軍“科曼奇”隱身武裝偵察直升機的下馬則是另一個。反映到FGM-148“標槍”的現實同樣不容樂觀。FGM-77“龍”式反坦克導彈(包括FGM-77B“龍”Ⅱ)產量高達50 000枚(發射裝置7 000具),採購成本不過13 000美元,而FGM-148的採購成本卻高達75 000美元(均為1998年幣值),幾乎6倍於前者!即便以一對一的比例進行替換,所需的費用也將是一筆足以讓國會驚呼的天文數字。更何況,按照冷戰結束初期的美國所奉行的軍事戰略,輕裝地面部隊介入武裝衝突的可能性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 1992年,美軍參聯會提出了“兵力投送”理論,其基本考慮是,美軍不可能準確預測危機的發生而事先部署,對付危機的關鍵是在危機出現時迅速將駐本土或前沿的部隊送往戰區,形成強大戰鬥力。該理論要求陸軍的編制和裝備適合快速投送的需要,不僅能實施較小規模的應急作戰,而且能在關鍵地區威懾制止潛在對手的軍事行動。一旦威懾失敗,前沿存在部隊能迅速從威懾態勢轉為作戰態勢,並戰而勝之。同時,海軍也提出了“由海向陸”理論,要求美國海軍由過去以海上作戰為重點向以對陸作戰為重點轉變,提出在美國前沿存在軍事力量收縮的情況下,海軍陸戰隊必須加強從海上向瀕海陸地及內陸地區發起攻擊的能力……顯然,在新的軍事戰略規劃中,“應對危機、快速反應”成為核心,重裝部隊地位相對下降,輕裝部隊地位相對上升,美國陸軍和海軍陸戰隊對於便攜式反坦克武器的需求不是減少而是增加了。這就決定了除“標槍”外,還需要一種更為廉價的“龍”式替代方案作為補充。 另一方面,拋開單純的經濟因素外,技術上的高度敏感性,也令美國軍方對“標槍”的出口投鼠忌器,以至於產生了“技術鈍化”的需求。要知道,軍售從來都是一種有力的政治工具,而要保持政治上的影響力,軍售清單上若沒有“便攜式反坦克導彈”是不可想象的。不過問題在於,隨着“龍”式的停產,到20世紀結束前夕,“標槍”將是很多美制武器傳統用戶唯一的選擇。而與前者相比,後者的技術水準要高出整整一個量級,不折不扣地跨入了高技術尖端武器的範疇,這就使事情變得微妙起來。儘管傳統的觀點認為,武器出售是一種對外政策的工具,冷戰結束後,美國政府之所以更為寬鬆地批准高技術武器的出口,主要是出於經濟效益的原因:在本國採購量不足的情況下,只有確保生產線始終處於持續生產狀態,通過達到一定經濟規模才能降低美國武裝部隊的裝備成本。也正因為如此,既便因冷戰結束而世界市場萎縮的情況下,美國在世界武器出口中的份額反而引人注目地上升。確切地說,從1989年以來,美國的武器出口下降了10%,但在1992年蘇聯解體之後,占世界總出口的份額卻從30%上升到了45%。然而矛盾的是,倘若“標槍”這類在政治上較為低調但技術又極為尖端的武器,被更加寬鬆地出售給政治上“不穩定”地區的那些“有問題”的政府,很可能造成“意料之外”的結果。 對此,美國國內反對的呼聲卻已經高漲起來了。一些批評家認為,這種行為或許會顯著降低在世界其他地方發生衝突的風險,但這種風險也同樣可能禍及美國。它會加速產生以高昂的投資發展下一代武器的壓力,也就是說,美國將陷入因由自己的尖端武器裝備或技術的擴散而激發的一場與自己進行的軍備競賽。因此,有學者提出了一項似乎穩妥的出口政策,就是要在通過大規模出口而降低高技術裝備成本的舉措,和嚴格控制常規武器及其技術擴散之間必須做出一個權衡的考慮。“只有當一個國家符合美國在人權、民主和非侵略性方面的標準時,才可以向該國出售‘標槍’這類尖端武器”,因為這與“美國特色”的和平及穩定密切相關。只可惜,判斷一個國家是否符合所謂“人權、民主和非侵略性方面”的標準,無疑是一件非常值得商榷的事情,更何況國際政治又並非是一成不變的。因出口“標槍”最終令美軍“自食其果”的可能性顯然是存在的——這同樣要求美國軍工企業在冷戰結束後,需要提供一種或幾種在技術上“不那麼敏感”的“代用品”用於出口併兼顧自用。有意思的是,降低採購成本與“鈍化”敏感技術用於出口的雙重要求,又在客觀上推動了美國新一代便攜式反坦克武器,向“均衡的多用途”方向發展的趨勢——“反坦克”的要求被首次放在了次要位置。這其中的奧妙在於,低成本的“新一代便攜式反坦克導彈”不等於技術簡化版的“標槍”,更無意取代“標槍”的地位,因此只能是在經濟、技術與用途間進行平衡的產物。 蹉跎的歲月 冷戰結束之後,美國軍費一減再減,直到2000財年軍費開支才第一次大幅度增長,從1999財年的2 810億美元增加到2000財年的3 017億美元。和平年代英雄氣短,反坦克導彈未打實戰先打商戰,經濟性要求被放在了第一的位置。在這種情況下,以色列拉法爾公司的“長釘”MR便攜式反坦克導彈與美國羅亞爾公司(現併入洛·馬公司)的“短程突擊武器”(SRAW)方案,雙雙引起了美國軍方的密切關注。 “長釘”MR在重量、操作方式乃至戰術性能上與“標槍”十分類似。其整個系統戰鬥全重26千克,同樣能以“發射後不管”的方式,從頂部用串聯戰鬥部擊毀2 500米外的第三代主戰坦克。事實上,除了戰鬥全重稍重外,“長釘”MR的戰術性能甚至要比“標槍”更有優越性。比如,“標槍”最大有效射程為2 000~2 250米,而“長釘”MR則達2 500米;“標槍”的射手只能“先鎖定後發射”,而“長釘”MR的射手卻可以在“先鎖定後發射”、“先鎖定、發射、解鎖、修正、再鎖定”與“先發射再鎖定”三種不同方式之間進行選擇,盡顯戰術上的靈活性。不過,與戰術性能上的些許優勢相比,“長釘”MR的真正優勢在於價格——包括熱像儀組件在內,“長釘”MR系統的採購價格僅僅相當於“標槍”的3/5。這就使“長釘”MR具有了一種難以言喻的吸引力。 以色列人究竟是如何以不可思議的低成本做到這一切的?這其中的奧妙與其說在於技術,不如說在於思維方式。作為冷戰中不計工本打造的“步兵之矛”,“標槍”實際上是一種自主式的“空中機器人”,或者說將一個“完整的飛行員大腦”裝在了導彈里,但也正因為如此,昂貴的、不可復用的引導頭占據了其成本比例的絕大部分,性能與成本間的矛盾也因此變得不可調和。以色列的工程師們則反其道而行之,採用了一種完全不同的思維——對“大腦”的功能進行物理解構,儘量將其中最昂貴的部分移植於可復用的發射控制裝置而非不可復用的彈體,至於解構後的兩部分之間則通過韌性極好的軍用級高速光纖進行數據交換,從而在邏輯上仍然構成一個緊密的整體。如此一來,既滿足了“發射後不管”的技術需求,又大幅降低了彈體成本,可謂兩全其美。 不過,與以色列人的“長釘”MR相比,羅亞爾公司的SRAW方案——“捕食者”則另有一番風光。在技術層面上,這是一個將自鍛成形戰鬥部、軟發射技術與廉價的慣性制導系統結合起來的產物,實際上是以經濟性為前提,對各種成熟技術進行重構,似乎缺乏“標槍”那樣的“驚喜”。然而在更深的層次上,“捕食者”卻暗自契合了克林頓政府在防務政策上的經濟導向。要知道,對教育的改革和投入、對技術創新的重視,成為克林頓政府發展經濟的兩個重要基礎。其中,對於新技術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克林頓政府比往屆政府的認識要清楚得多,其政策實踐的結果,推動了美國經濟連續十年的增長,穩住了美國經濟在世界經濟中略顯動搖的領頭地位,將德國、日本等主要競爭對手甩在了後面。同時,克林頓政府的防務政策也具有濃厚的經濟色彩,最重要的一個特點就是確立“國家安全是經濟安全”的戰略觀點,把國防經濟和民用經濟緊密地結合起來,將重點從為國防服務,強調尖端軍事科技研究,轉向強調政府和私人部門密切合作,加速軍事科技向民用生產的轉化,增強高科技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通過推動軍轉民技術,加大對民用技術的投入,反過來推動了美國軍事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從而使美國具有了更強的競爭力。 這就決定了如果要作為“標槍”的補充而非替代品,那麼在新一代“便攜式反坦克武器系統”的規劃中,對軍民兩用技術的大規模利用就要成為“必須”。事實也的確如此,作為冷戰結束後的第一屆美國政府,克林頓政府繼續削減國防支出,任期內的美國軍費開支一直是負增長。克林頓政府的首要目標是經濟增長,不想讓巨額的國防開支拖累經濟的增長,但作為世界唯一的超級大國,保持軍事上的優勢地位又是必須之選,盡力避免造成因削減國防開支而導致美國地位受到損害的印象和事實。所以為了避免因政府削減軍費開支的行為引起共和黨的批評和軍事承包商的不滿,克林頓政府將目光轉向改革國防採購政策,試圖通過軍民兩用技術的發展來達到在削減軍費開支的同時,又能發展軍事技術和軍事實力的目的。 顯然,在克林頓政府強調軍事技術投入的民用經濟性價值的呼聲中,作為一種技術上較為“平庸”的作品,“捕食者”對成熟技術進行合理整合的“賣點”顯然是一大優勢,這恰恰迎合了當時克林頓政府奉行的防務經濟政策。遺憾的是,無論是“長釘”MR還是“捕食者”最終都沒成為美國軍方的囊中之物。按照公開的說法,美國陸軍在考察後認為,“長釘”MR在本質上仍屬於一種“有線制導”,這使其在戰術性能上受到了制約,特別是在複雜戰場環境中的任務能力不足,與真正意義上的“發射後不管”仍有區別;至於“捕食者”,雖然通過對大量成熟技術進行高效整合,以一種更為廉價的方式實現了“發射後不管”的精確打擊能力,但射程過短而且對付高機動目標的能力有限被認為是一個“致命傷”。耐人尋味的是,對於陸軍的這種說法海軍陸戰隊也不置可否。 然而,這種解釋其實不過是一種託辭,真實的原因其實顯而易見——“長釘”MR與“捕食者”的採購必將威脅到“標槍”的地位,這是美國軍方不願意看到的。雖然克林頓政府時期提出了“新干涉主義”理論,主張以人道主義和捍衛西方共同的價值觀為藉口,武力干涉別國內政,構築有利於西方的國際關係新秩序。然而口頭上的防務政策指向是一回事,這些政策能否實施、實施的效果如何,是另一回事。畢竟削減軍費開支始終是克林頓政府防務政策的“主旋律”。 事實上,就在弗朗西斯·福山以“歷史的終結”來總結美國在冷戰中取得的勝利時,就在老布什在競選連任中突出其外交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時,民主黨人看到了美國在冷戰中,特別是七八十年代以來,在世界經濟中競爭優勢的逐步減弱,看到了西德和日本在高科技領域的快速崛起和美國的日益落後趨勢。如何促進美國經濟增長並保持美國在世界經濟中的領導地位,成為了克林頓競選總統的主題。也正因為如此,在當選後,克林頓政府一再強調要牢牢確立“國家安全主要是經濟安全”的戰略觀念。提出“強大的經濟力量是安全保障的核心因素”的方針,抓住冷戰結束後的機遇,採取有力措施,減少國防開支,促進經濟發展,增強綜合國力,保障美國“經濟安全”重振雄風,以對付新的挑戰和威脅,建立以美國為領導的新秩序。這就使美國軍方的擔心完全有其道理——在奉行財政保守主義的民主黨勢力鼓動下,一旦價格低廉的“長釘”MR與“捕食者”被列入採購清單,很可能變“客”為“主”,取代“標槍”的位置。結果,“長釘”MR的採購案最終不了了之,“捕食者”也在製造了281枚樣彈後,止步於1998年的工程製造研發階段。就這樣,或許在FGM-148剛剛定型時,雖然“標槍”太貴,需要一種廉價的制導武器進行補充已成為一種共識,但在克林頓政府的兩個任期內,這種“共識”卻並沒能變成“現實”。對冷戰結束後的美國便攜式反坦克武器的發展而言,克林頓政府時期可謂一段難挨的“蹉跎歲月”。 不僅是便宜——“9·11”後的新需求 冷戰結束後,美國便攜式反坦克武器發展“停滯”不前,這種局面直到2001年“9·11”事件發生後才被打破。“9·11”事件是美國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事件,它標誌着地緣政治時代的結束和全球政治時代的來臨,它成為美國觀察世界、看待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的一個濾鏡。美國傳統的安全觀主要着眼於防範來自另一個國家或國家集團的軍事擴張、政治競爭和意識形態滲透,而“9·11”事件之後美國不再把某種意識形態作為威脅的來源,或者作為衡量某個對象是否是外來威脅的主要指標,而是國際恐怖主義對美國安全利益的實在威脅,其特點是“極端主義與現代技術的結合”,即所謂傳統國家形式的“無賴國家”和“失敗國家”與非國家形式的國際組織結成的聯盟,以高科技為代表的現代通信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媒介。 在這個大背景下,隨着10年“反恐戰爭”拉開序幕,美國軍事戰略迎來了自冷戰結束以來力度最大的軍事戰略轉型。認為面對恐怖主義襲擊和未來不確定的多種威脅,很難預測敵人是誰,更不知道敵人將從哪裡發動進攻。但可以預測敵人可能採取何種手段進行威脅與攻擊,可能掌握何種能力和多大能力。因此,國防建設要基於能力,只要具備了相應的能力,不管敵人是誰,威脅來自何方,都能有效對付。強調部隊既要準備與傳統軍事大國作戰,還要具備打擊恐怖主義勢力的能力;既要又快又好地完成作戰任務,還要勝任維和、維穩、人道主義援助等其他任務。試圖將美軍打造成無所不能、戰無不勝的軍隊。於是在“反恐”成為政府各項政策的中心的情況下,不但小布什政府由一個“弱勢”政府(在小布什總統的執政初期,其政府前景並不看好)成為了一個“准戰時政府”,而且軍費投入和軍事科技政策都發生了變化。 與克林頓政府時期軍費開支連年下降相反,小布什政府時期軍費開支持續增長,從2000年到2009年,十年間增長了75.8%,人均軍費開支達到了2 100美元,居世界各國之首。2009年美國的軍費開支達到6 610億美元,占到全球軍費開支的43%,相當於排名世界第二至第十五的14國軍費開支的總和。美國軍費開支占GDP的比重也一直在增加,從2000年的2.96%持續增加到2009年的4.68%。在“反恐戰爭”的主題下,從2002年開始,聯邦政府的軍事科技投入又重新突飛猛進,再次成為增長最快的科技投入項目。2003年聯邦總體研發預算首次超過1 000億美元,比2002年增加了135億美元,其中聯邦國防預算比2002年增加91億美元,達573億美元,國防研發預算重新占到聯邦研發預算的57%,增加了兩個百分點。2005年聯邦研發費用再創新高,接近1 200億美元,其中國防研發預算達708億美元,比2004財年增加了54億美元,增速明顯高於非國防研發預算,比例超過全部研發預算的59%,此後直到2009年一直保持着這個比例。聯邦非國防研發經費的增長有所放緩,就連前幾年的預算寵兒——國立衛生院(NIH)和國家科學基金會(NSF)的項目在新財年也不得不讓路。這表明,小布什政府在軍事和民用的投入傾向上,不同於克林頓政府時期強調軍民兩用,重新把研發重點轉向了軍事。在這個大背景下,美國便攜式反坦克武器系統發展也迎來了新的契機。 不過,“現實主義”路線的問題在於,在技術幅度上過於保守,以至於效果相對有限,而美國人對技術能解決戰爭挑戰的信念偏偏又有着驚人的韌勁。事實上,這種對技術的崇拜除了對部隊的現狀造成影響外,它甚至還嚴重影響到美國人怎樣界定軍事勝利。雖然越戰的失敗暫時使這種機械的思維名聲掃地,但仍有一些人堅持,只要去發掘,用技術解決戰爭的辦法肯定唾手可得。或者說,對技術寄予無限信任的這些人來說,戰爭如果說是一種無秩序的現象,那它也是可預測的,失敗只是簡單的費效比分析——任何軍事能力的有效性就是摧毀了多少目標和造成多少傷亡,這是可以計算的。於是在這種思維的驅使下,制導武器要比非制導武器更受青睞,技術制勝成為“9·11事件”後主導美國便攜式反坦克武器發展的真正潮流。當然,這種技術制勝的前提是經濟性,實際上意味着為技術制勝設定了一個更高而非更低的門檻,但這就令事情變得複雜化了。對此,從短程突擊武器(SRAW)計劃的重新招標中,我們可以得到充分體會。 事實上,根據反恐戰爭打響後美國國家安全政策的變化,也為了適應當時美國軍費開支的條件,在重新啟動的SRAW計劃中,美國五角大樓面臨着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如何在保證裝備真正有效、創新設計的同時確保價格的合理?二是在不冒加速武器擴散和喪失美國技術優勢風險的前提下,五角大樓應該用怎樣的方式在世界市場上購買到合適的武器部件?三是對於美國的國防工業而言,通過出口尖端武器的方式來大幅度降低武器成本的做法是否可行?四是五角大樓將向誰購買武器? 這一連串“問號”實際上反映了反恐戰爭中,美國軍事裝備採購政策不同尋常的變化。為適應美國國家安全戰略的調整,冷戰後的美國國防工業進行了巨大調整,而且絕大部分進展是出乎先前意料的。在冷戰結束時,觀察家預測軍事工業的合同會急劇減少50%左右,他們希望國防承包商們把他們的利潤、熟練勞動力和技術再投資於非國防產品的市場,其規模逐漸縮小並不斷減少對國防需求的依賴。但事實並非如此。與SRAW在10年前剛剛啟動時相比,軍工企業的合併使裝備研製的主承包商數量陡然減小,五角大樓在這個問題上遇到很大的困難,面對這樣的局面,它要麼強化它的監督機制,要麼尋找增加競爭者的途徑,而從實際出發,後者則更為可行。而國內的競爭者又未必是最佳的選擇,但從外國供應商處購買武器,在安全和政治因素方面帶來的諸多問題又難以妥善解決。 面對種種問題,從“封閉的美國堡壘”中走出來成為了必然的趨勢,美國設計的武器將會被更多的國家或地區購買和使用,而美國將更依賴於外國供應商提供武器部件,這是一個五角大樓不得不接受的事實和趨勢。面對這樣的局面,美國只能與其盟國共同尋求籤訂國際協議並建立國際機構,以此來實現國防工業的現代化,共享技術和產品,同時嚴格限制全球武器輸出的通道,此外還必須要考慮到大型私人企業對美國國家安全戰略的重要影響。 也正因為如此,作為“9·11事件”的“受益者”,一度被凍結的短程突擊武器(SRAW)計劃於2001年年底重見天日,但此時除了羅亞爾公司(此時已併入洛·馬公司)的“捕食者”外,再次重啟的SRAW計劃又增加了法國宇航的“沙蛇”與瑞典博福斯公司的MBT-LAW兩個競爭者,這就使事情變得有意思起來。應該說,在復活的“SRAW”計劃中,三個參與競標的方案都能夠滿足基本戰術需求——系統全重不超過12千克,最大有效射程不低於600米,最小有效射程不高於25米,擁有令人信賴的“軟發射”能力和可靠的精確制導手段。然而在奉行的技術路線上,“捕食者”、“沙蛇”與MBT-LAW卻各有千秋。“沙蛇”是SRAW競標方案中技術最為成熟的一個,是世界上近程便攜式反坦克導彈的開山之作,也是世界上最早擁有“軟發射”能力的反坦克導彈。其系統全重12千克,彈長905毫米,射程50~600米,串聯戰鬥部破甲厚度900毫米。可以以立姿或是跪姿肩射,也可以使用小型三腳架支撐在地面上進行有準備的臥姿射擊。發射時,導彈的小型起飛發動機先使導彈以17米/秒的低速飛離導彈發射筒,其後由主發動機提供續航推力,將導彈加速度到260米/秒。這使其能夠在一個不小於3.65米×4.75米×2.13米的一個封閉空間內安全發射。然而問題在於,雖然高達90%的命中精度令人稱道(這是指在使用三角架的臥姿狀態下,而以肩射方式命中率為70%左右),但作為一種二代半自動指令有線制導的反坦克導彈,缺乏“發射後不管”能力而且飛行速度過於緩慢成為“沙蛇”的致命傷,這使其在SRAW的競標中最早出局。 同“沙蛇”相比,MBT-LAW與“捕食者”在技術上都要時髦得多,“軟發射”與“發射後不管”成為基本的技術標配。MBT-LAW實際上是利用“比爾”2反坦克導彈的戰鬥部、控制機構、尾翼穩定機構與AT4CS反坦克火箭筒的筒體發射機構、彈體以及全新原理的制導機構相結合的產物,也被稱為“比爾”3反坦克導彈系統。雖然尺寸、戰鬥全重和有效射程與“沙蛇”類似,但兩者的技術性能卻不可同日而語。事實上,作為一種便攜式的肩射精確制導武器,基於預測瞄準線(PLOS)技術的“發射後不管”能力集中體現了MBT-LAW的技術特色。這種所謂的預測瞄準線(PLOS)技術實際上是一種複雜的火控算法,即發現目標後,射手在瞄準的同時跟蹤運動中的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通過預測瞄準線(PLOS)技術實現了“發射後不管”,沒有了導線羈絆的彈體能夠以更快的速度飛行——MBTLAW最大飛行速度因此達550米/秒,遠遠超過了“沙蛇”的260米/秒,這對於戰術上的價值是顯而易見的。更何況,同樣因為預測瞄準線(PLOS)技術的採用,MBTLAW實現了兩種彈道攻擊模式,作戰靈活性進一步提升。這兩種彈道攻擊模式其中之一是繼承自“比爾”系列的掠飛攻頂模式,但又有所改進。事實上,為了提高掠飛攻頂模式的戰鬥效能,MBTLAW傳感器系統包括光學和主動磁感應兩種傳感器,這成為了一項不可忽視的技術特色。在掠飛攻頂模式時,兩種傳感器相互作用。導彈到達目標上方時,兩種傳感器同時給導彈發出信號,通過目標算法發出指令。此時,不論目標暴露與否,導彈都能起爆戰鬥部,從頂部對目標進行攻擊。有了兩種傳感器,使導彈的抗干擾能力大大增強。MBTLAW另一種彈道模式是直接攻擊模式。在直接攻擊模式時,導彈沿瞄準線飛行,到達目標後戰鬥部不是由傳感器引爆,而是靠導彈直接與裝甲目標碰撞後引爆,摧毀目標。需要指出的是,雖然MBT-LAW利用了“比爾”2反坦克導彈的戰鬥部,但由於“比爾”導彈的一級戰鬥部與彈體軸線成60度角,二級戰鬥部與彈體軸線垂直,這不僅使戰鬥部的直徑受限、威力受限,而且由於“掠飛攻頂”彈道在戰鬥部向下攻擊時,彈體仍有向前的運動,再加上彈體旋轉的陀螺章動效應,會造成金屬射流嚴重發散,降低了破甲威力。所以為了克服這個缺點,博福斯公司專門為MBTLAW研究了一種巧妙的辦法來加以動態補償,以保證破甲威力不降低。 與“沙蛇”相比,同時擁有“軟發射”和“發射後不管”能力的MBT-LAW,在技術上的優越性不言而喻,但這種技術優越性是否能夠轉化為複雜戰場環境中的戰術價值?答案顯而易見。比如,MBT-LAW作戰過程時間短,2秒之內就可攻擊到400米外的目標,這意味着對於那些意外出現的近距離目標,來不及制導跟蹤既可以瞬間發射。再比如,射手能從各種位置上發射MBT-LAW,不但包括有限的封閉空間,還可以從45度向上或向下攻擊。更重要的是,MBTLAW既能對付完全暴露的目標,也可對付部分隱蔽的目標,而“沙蛇”對於部分隱蔽目標的能力卻很有限。但令人感慨的是,雖然在技術先進性上,MBT-LAW較之“沙蛇”體現出了“代差”,而且在同時進行的英國“下一代輕型反裝甲武器”(MLAW)選型時,更是擊敗了洛·馬公司的“捕食者”,獲英軍2萬具的採購大單,但在最引人注目的SRAW競標中,MBTLAW卻成為了“捕食者”的手下敗將。 MBT-LAW為什麼在SRAW中被淘汰出局?“捕食者”又為什麼在SRAW中笑到最後?這其中的原因遠非一句“孩子還是自家的好”就能解釋的。“捕食者”項目啟動於冷戰剛剛結束的1992年,曾因被擔心影響“標槍”的採購而倍受冷落,但以現在的眼光衡量,這是一種很有預見性的便攜式多用途反坦克導彈系統——實際上是針對FGM-148“標槍”太貴,而M136性能上又不足的缺點,進行取長補短的產物。其特點是重量輕、射程適中、擁有“軟發射”能力、有效威力大但附帶危害又小、發射後不管和成本低廉,非常適合複雜戰場環境下反恐戰爭的需求。 “捕食者”系統全重9.07千克,彈長889毫米,有效射程17~600米。由於制導組件全部裝在彈體上,其發射裝置比較簡單,由發射筒、擊發裝置和瞄準鏡組成。彈體配有爆炸成型破甲戰鬥部,具有在密閉空間“軟發射”和“發射後不管”能力。大體來說導彈採用尾翼式氣動布局。頭部為卵形,彈體為圓柱形,尾部稍稍收斂,並且裝有四片可以摺疊的尾翼和電磁閥操縱的燃氣噴射反應系統。彈體從頭到尾依次為導引頭、戰鬥部、控制艙、起飛發動機、續航發動機等艙段組成。最前端的導引頭內裝有目標探頭和激光器,後面是圓柱形戰鬥部,戰鬥部後邊的控制艙內裝有慣性測量傳感器、自動駕駛儀和制導程序處理器。為了改善全彈的氣動外形,後面的發動機艙收斂為圓錐體外形,前面大後面小,裝有起飛發動機和續航發動機。導彈的最後是四片可摺疊的尾翼和電磁閥操縱的燃氣噴射反應系統。這其中,“捕食者”的動力系統和軟發射技術實際上均取自FGM-148“標槍”,由轉包商阿利安特技術系統提供。第一級固體發動機點燃後將賦予導彈34.8米/秒的初速,續航發動機在導彈飛行5秒鐘後點火,並在125米處脫落。它可使導彈最大速度達到300米/秒,抵達500米處耗時2.25秒。導彈飛行方向的控制是由噴氣反應控制系統實現的。由於該彈具有初速低、噪音小、後焰溫度低等特點,因此可以在不對射手人身造成傷害的情況下,從不低於3.65米×4.75米×2.13米的一個空間內發射。不過真正需要關注的重點在於,“捕食者”雖然是一種具有“發射後不管”能力的精確制導武器,在綜合性能上與MBT-LAW旗鼓相當,但採購成本卻只有“標槍”的1/4,甚至低於“沙蛇”,這就對MBT-LAW形成了極強的競爭力,以至於被認為是得以在SRAW中勝出最關鍵的因素。 “捕食者”低價而高質的奧妙何在?這其中的訣竅在於,“捕食者”系統將昂貴的凝視紅外焦平面陣列引導頭,代之以便宜的慣性制導引導頭,從而規避了MBT-LAW複雜的制導算法和由此帶來的高昂研發成本,又大大地降低了發射裝置的結構複雜性。 至今慣性制導技術的發展己有50多年的歷史,經過不懈的努力,慣性制導技術從最早的機械式陀螺自動駕駛儀發展到慣性平台系統、慣性捷聯繫統和慣性組合導航系統等,從氣浮、液浮、撓性陀螺發展到三浮陀螺、激光陀螺、光纖陀螺、微機電陀螺等,性能越來越好,體積越來越小,應用範圍越來越廣,這使其應用於彈體狹小的便攜式制導武器成為可能。雖然在理論上來講,慣性制導的優點在於便宜,而缺點在於累積誤差大,不適於攻擊遠距離目標,但“短程突擊武器”對射程恰恰沒有太高的要求,這就使缺陷變得無關緊要。 需要提及的是,為了與慣性制導技術相匹配,為了有效打擊運動目標,SRAW改“標槍”的線制最優制導率為微分對策制導律。所謂線性最優制導律就是根據戰技指標的要求,引入性能指標,通常表徵為導彈的脫靶量和控制能量等,把導彈或導彈與目標的運動方程看作是一組約束方程,再加上邊界約束條件,最後運用極小值原理得到的制導規律;而微分對策制導律並不是一種最優制導規律,但是它的綜合性能卻是最優秀的。它將現代的最優控制與對策論結合於一體,與最優制導規律相比,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雙方動態控制。微分對策制導律和最優制導律的不同在於,最優制導律要求知道精確的目標加速度,而微分對策制導律則不需要知道,只需知道目標的機動能力,即最大加速度。無論它採取什麼樣的機動方式,只要目標的加速度小於它的機動能力都能取得有保證的性能指標。 事實上,慣性制導系統和微分對策制導律的採用,使SRAW系統成為了一種在作戰使用上很有“個性”的便攜式多用途反坦克導彈。導彈發射前,射手用光學瞄準具跟蹤目標,在發射前2秒,導彈內的傳感器便自動測量目標運動參數,並把數據輸入自動駕駛儀,無需射手加入提前量。導彈發射後,彈上簡單廉價的慣性制導系統自動測量實際飛行彈道,不斷產生修正指令,控制導彈飛向目標。制導系統還能自動修正各種干擾,比如橫風、發動機推力偏心,尾翼偏心等產生的彈道偏差。導彈發射後自動爬升,飛出65米後達到最大彈道高度2.5米。飛抵目標上空後,導彈頭部向下傾斜的激光傳感器能顯示出目標的前沿和後沿輪廓,經過電腦驗證後引爆戰鬥部。 不過,“捕食者”能夠在SRAW競標中最終勝出,拋開價格優勢這一關鍵因素外,性能上的某些獨特優勢同樣不容忽視。早期的“捕食者”主要是為滿足海軍陸戰隊研製,因此採用爆炸成形戰鬥部,也就是自鍛破片戰鬥部。戰鬥部垂直於彈體安裝,引爆後爆炸波將鉭製藥罩壓縮成穿甲彈丸,以超過6馬赫的速度攻擊目標頂部,顯然這種作戰方式以反坦克作戰為主,多用途能力相對有限。雖然對此我們無可厚非,由於軍種特殊性缺乏完善的反坦克手段,海軍陸戰隊始終對便攜式武器的反坦克能力看得很重,這一點並未因冷戰的結束而有所改變。 但在2002年反恐戰爭全面展開後,為了增加其多用途能力,洛·馬公司還是為美國陸軍和海軍陸戰隊研製了一種被稱為“捕食者”MPV的衍生型號。與基本型號的“捕食者”相比,這種所謂的“捕食者”MPV改進之處在於兩點:一是對火控軟件進行重新編程,可在掠飛攻頂彈道與直射彈道間進行切換;二是將多用途能力有限的爆炸成形戰鬥部替換為多用途能力較強的MPIM戰鬥部。MPIM戰鬥部是“陸軍多用途單兵彈藥”計劃的產物,實際上是一種用於實施直接攻擊的串聯戰鬥部,對城市戰中的典型目標有着極強的針對性。它首先利用爆炸成形彈芯將目標外層炸開一個洞,然後向洞內投入一個“手雷裝置”引爆,從而取得獨特的“牆後殺傷”效果,主要用來殺傷加固掩體內和混凝土牆、磚牆後的人員,也可以用來摧毀裝甲防護適當的輕型裝甲戰鬥車輛……總之,相比於炫耀火控算法、賣弄技術名詞的MBT-LAW,“捕食者”與“捕食者”MPV在經濟性和技術性間進行了更為合理的取捨,這使洛·馬在SRAW的競標中大獲全勝,於2006年分別被美國軍方正式定型為FGM-172A/B。 結語 戰爭史依據牛頓的物理法則提出了一個必然的軍事結論:提供軍事優勢的每一項成功的技術或戰術革新,最終都會產生與之相抵消的反應,並且將優勢轉移到敵對的一方。就某些角度而言,已經打了十幾年恐怖份子,卻“越反越恐”的反恐戰爭便是如此。 憑藉技術制勝的理念,美國的軍事霸主地位已持續了70多年,已成為西方大部分國家效仿的標準。美國目前的軍事優勢來源於將工業能力和技術知識轉化為戰場優勢這樣一種了不起的能力,這種優勢隨着彈藥威力以越來越低的成本進行越來越精確的使用而日益體現出來。但是對於一種戰爭方法來說,70多年是個太長的時間,它不可能一直有效地使用,隨着時間的推移必然會出現與之抗衡和競爭的其他方法;這些方法將構成真正的挑戰,遠比五角大樓曾經的時髦詞語“非對稱戰爭”更危險和有效。所以不可避免的是,一個具有創見的敵人終將發展出一種戰法來挑戰美國的軍事優勢,但這又絕非是“低成本單兵便攜式多用途反坦克武器”之類技術制勝的產物就能應付的。然而一支軍隊,特別是技術性強和富有動力的軍隊,卻又必須在戰場上進行調整和學習。事實上,迅速適應的能力也是軍事有效性的關鍵因素,當一方在變化和調整時,另一方最終也必須去那樣做。這就使事情只能在矛盾中發展前行。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今天隨着“反恐戰爭”的深入,“背包中的火力支援武器”又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低成本”、“可制導”成為起碼要求,而“反坦克”能力的要求則被刪除了。這無疑是一個重大的變化,但也正因為如此,成為了另外一個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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