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陸基戰略導彈里程碑——“東風”5號 |
| 送交者: 嵐少爺 2025年11月02日17:56:34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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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E297文獻標識碼:A文獻標識碼:1002-4883-(2017)02-0021-07 導彈是依靠自身動力推進,由制導系統控制飛行並能導向目標的武器,按作戰任務的不同,分為戰略導彈和戰術導彈。其中,戰略導彈用於打擊戰略目標,通常射程在1000千米以上,按不同的發射點與目標位置,還可分為地地戰略導彈、潛地戰略導彈、空地戰略導彈等。戰略導彈是國家核戰略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衡量一個國家軍事實力的重要標誌。 中國於20世紀50年代末期開始研製地地戰略導彈,70年代以後,又陸續發展和裝備了中程、遠程、洲際地地彈道導彈。60年來,中國陸基地地戰略導彈經歷了從防制到自行研製的發展歷程,取得了寶貴的經驗和教訓,形成了協調的發展格局。 一、中國陸基地地戰略導彈的研製與發展 20世紀50年代中期,隨着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實施和完成,中國的國民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科學技術水平有了較大提高,人民解放軍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達到了新水平,在尖端領域也匯集了一批優秀的高水平的科學技術專家。1955年初,在中共中央做出發展原子能事業和研製原子彈的決策後,國務院、中央軍委即開始研究發展導彈技術的有關問題。1955年7月,中央政治局成立原子能領導小組,負責尖端科學技術研究的準備工作。1956年4月13日,導彈航空科學研究的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航空工業委員會成立。同年10月8日,中國第一個導彈研究機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成立,開始了中國陸基地地彈道導彈的研製。 國防部第五研究院首先開辦導彈技術知識培訓班,並從蘇聯引進兩發P-1模型彈(P-1導彈是蘇聯仿製德國V-2液體近程彈道導彈生產的)進行教學。為了爭取蘇聯的更多幫助,1957年9月,以國務院副總理聶榮臻為團長的中國政府代表團赴莫斯科,同蘇聯政府代表團進行談判。10月15日,雙方簽署《關於生產新式武器和軍事技術裝備以及在中國建立綜合性原子能工業的協定》(簡稱《中蘇國防新技術協定》),明確1957年至1961年底,蘇聯向中國提供幾種導彈樣品和有關的技術資料;派遣專家幫助中國仿製導彈,並向中國提供導彈研製與發射基地的工程設計資料等。根據協定,12月中下旬,蘇制P-2導彈及地面設備運抵中國。中國研製陸基液體彈道導彈的工作是從仿製P-2導彈起步的。 (一)仿製P-2導彈。 1958年5月29日,聶榮臻等來到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正式下達P-2導彈的仿製任務。在蘇聯專家的幫助下,7月完成總體設計,並開始仿製生產。與導彈研製相配套的中國第一個導彈試驗靶場———西北綜合導彈試驗場(今酒泉衛星發射中心)在1958年4月破土動工,同年10月20日,西北綜合導彈試驗基地也正式成立。正當仿製工作進入最後的關鍵階段,1959年6月,蘇聯以“緩和國際緊張局勢”為由,單方面提出終止執行《中蘇國防新技術協定》,暫緩向中國提供原子彈數學模型、圖紙資料,以及一些重要原材料與關鍵元器件等。1960年2月,中央軍委召開第六次擴大會議,提出儘快突破“兩彈”技術的任務,並確立了“兩彈為主,導彈第一”的發展方針。中央組織全國大協作,開展重要原材料、基礎元器件、關鍵設備聯合攻關,到1960年上半年,仿製P-2導彈所需材料的絕大部分都按技術要求試製成功。1960—1964年,全國試製出了金屬和非金屬材料4000餘項。 為了檢驗導彈試驗場區的設備性能,考核試驗部隊,摸索經驗,為試驗發射仿製的P-2導彈作技術準備,中央軍委決定,1960年5月底至6月初進行P-2導彈發射試驗。1960年3月,準備用於發射P-2導彈的國產推進劑運到西北綜合導彈試驗基地後,因蘇聯製造的推進劑沒有及時運到,試驗由6月初推遲至8月。但到7月時,蘇聯專家又藉故拒絕提供推進劑。隨後,蘇聯終止執行《中蘇國防新技術協定》,8月24日,駐場的蘇聯專家全部撤走。為此,負責發射試驗的副總參謀長張愛萍建議用國產推進劑進行試驗發射。1960年9月10日7時42分,中國使用國產的酒精、液氧、過氧化氫為推進劑,自己獨立操作,成功地進行了P-2近程地地彈道導彈發射試驗,P-2導彈是中國發射的第一枚近程地地彈道導彈。 為了檢驗戰術技術性能和工藝質量,1960年11月5日,對仿製的P-2導彈於進行發射試驗。9時2分,導彈在西北綜合導彈試驗基地點火升空,按預定的軌道飛行560千米,7分37秒後命中目標。近程地地導彈的仿製成功,表明中國已經初步掌握了導彈製造技術,為自行研製中程地地彈道導彈打下基礎。 (二)自行設計“東風”2號導彈。 1960年3月,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明確提出今後的研製工作重點由仿製轉為自行設計。當時P-2導彈的仿製已接近尾聲,科研人員發現,對仿製的導彈進行一些改進設計,可以將導彈射程由550千米提高到1000千米左右。據此,7月,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提出導彈的總體設計方案;8月,方案得到批准;12月,完成初步設計。至1961年初,全面轉入初樣生產。同年11月,導彈合練彈出廠。1962年2月20日,第一枚“東風”2號導彈總裝完成。3月8日,導彈運抵西北綜合導彈試驗基地,3月21日,導彈首次進行飛行試驗。然而,點火起飛後幾秒,彈體即出現較大的擺動和滾動,並明顯地偏離射面,18秒時發動機艙起火,隨後發動機熄火,69秒後,導彈在離發射塔不到1千米處墜毀。 經過兩年多的努力,改進後的“東風”2號中近程液體彈道導彈研製成功。1964年5月29日,首批3發運抵西北綜合導彈試驗基地,再次進行發射試驗。6月29日,首發導彈點火後,穩定地沿着預定彈道飛行,中國自行研製的導彈飛行試驗成功。7月9日和11日,連續發射的兩枚“東風”2號導彈均獲得圓滿成功。從此,中國初步掌握了自行設計液體彈道導彈的技能,邁向了獨立設計、獨立研製的堅實步伐。1965年初,中央軍委批准,對“東風”2號導彈進行增程改進。1966年10月27日,用“東風”2號甲導彈進行了裝載核彈頭的發射試驗(即“兩彈結合”試驗),獲得圓滿成功。 (三)獨立研製“東風”3號導彈。 早在20世紀60年代前期進行“東風”2號導彈研製時,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即按照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聶榮臻提出的關於型號研製的“三步棋”原則,即一個型號要經過預先研究、型號研製和小批量生產三個階段,大力開展以中程導彈為背景的各項專業技術的預先研究工作。1964年1月25日,中程地地導彈研製任務列入國家計劃。同年4月,導彈研製轉入總體方案設計階段。1965年3月,中央專門委員批准“東風”3號導彈研製任務。由於這一全新型號的預先研究比較充分,設計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都有現實可靠的基礎,研製工作進展得比較順利。同年4月,總體方案設計完成。1965年底,導彈各分系統的試製基本完成,地面綜合試驗相繼展開。1966年9月28日,短程全彈熱試車、全程全彈熱試車試驗成功。 1966年12月26日和1967年1月12日兩次飛行試驗,除發動機外各系統工作穩定,表明導彈總體設計方案合理可行。“東風”3號導彈是中國戰略導彈研製周期最短的一個型號。1968年12月18日,經過改進的“東風”3號導彈從華北導彈試驗場(今太原衛星發射中心)發射,成功地完成了全程遙測飛行試驗,射程超過2500千米。1969年1月4日,第二發遙測彈飛行試驗再次獲得成功。這兩次飛行試驗的成功表明,改進後的“東風”3號導彈達到了預期目標。 “東風”3號導彈試驗成功,既是中國地地戰略導彈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又是中國液體彈道導彈技術走向成熟的一個重要標誌。 (四)研製兩級“東風”4號導彈。 1965年3月中央專門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原則批准《地地導彈發展規劃》,據此決定研製中遠程液體彈道導彈,計劃1969年進行飛行試驗,1970年定型。同年5月,中央專門委員會批准中遠程地地導彈的研製任務。 “東風”4號導彈設計方案充分利用了“東風”3號導彈的已有成果,第一級以“東風”3號中程地地導彈發動機為基礎進行改進;第二級為新設計的導彈發動機,以“東風”3號導彈單管發動機為基礎改進設計而成。1969年4月9日至5月10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三次召見研製人員,指導研製工作的開展。5月19日和6月4日,“東風”4號導彈分別進行一級、二級發動機試車,取得成功。8月底,首批試驗彈出廠。11月16日,導彈按計劃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進行短射程方案性飛行試驗。周恩來總理對此十分關注,在試驗發射前專門聽取試驗準備情況匯報,詳細詢問導彈的質量和所採取的飛行安全措施。 然而,導彈點火升空後,由於控制系統的計算機未發出一級關機指令,導致第一級發動機未關機,第二級發動機未點火,一、二級未分離,導彈在空中自毀,試驗失敗。1970年1月30日,更換二級發動機後的“東風”4號導彈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順利點火升空,兩級分離後,第二級飛過預定區域,彈頭準確落在預定彈着點附近,飛行試驗獲得成功。為了進一步檢驗“東風”4號導彈的戰術技術性能,同年10月,在東北試驗場首次進行長射程飛行試驗,但因出現與首次短射程試驗相似的故障,試驗失敗。改進後的“東風”4號導彈於1971年11月15日進行全程遙測彈首次井下準備、井口發射飛行試驗,獲得成功。 1969年中蘇珍寶島事件後,中國遭受核打擊的危險迅速上升。由於“東風”4號導彈的射程不到4000千米,不足以形成有效的核反擊能力。1970年8月,周恩來總理在中央專委會上正式批准增程方案,並指示不要改動太大,要快點搞出來。由於林彪集團的干擾,這項研製工作進展緩慢,甚至一度被迫中止。1976年5月15日,經過改進的“東風”4號導彈增程遙測彈在東北導彈試驗基地進行長射程飛行試驗,獲得成功。此後,中遠程地地彈道導彈又進行了多次飛行試驗、多項地面試驗和增程試驗,均獲成功。中遠程地地彈道導彈的研製成功,為中國掌握多級火箭技術、研製洲際地地戰略導彈積累了經驗。 (五)研製洲際液體地地戰略導彈。 1965年3月中央專門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原則批準的《地地導彈發展規劃》(即八年四彈規劃),明確了中國洲際導彈的研製工作。為了達到較高的性能指標,“東風”5號導彈在設計上採用了一些新技術。導彈採用可常溫貯存的四氧化二氮和偏二甲肼作推進劑。第一級發動機由4台單機並聯組成,可控制導彈的飛行彈道和姿態。第二級發動機由1台主發動機和4台游動發動機組成,通過控制4台游動發動機來控制導彈的飛行彈道和飛行姿態。“東風”5號導彈飛行試驗分兩步進行:第一步是在中國本土進行短射程特殊彈道試驗,第二步是從中國本土發射到太平洋預定海域的全程飛行試驗。短射程特殊彈道試驗又分成低彈道和高彈道飛行試驗兩個階段。 1971年6月27日,第一枚“東風”5號導彈出廠,6月底運抵酒泉。7月,首次低彈道飛行試驗開始組織。由於研製人員缺少大型火箭的設計經驗,導彈在發射台上測試時,發生較大振動。研製人員日夜奮戰,在制導、推進、結構材料、發射試驗技術等方面取得重大技術突破,排除故障,完成了發射前的準備工作。9月10日11時,導彈點火後沿着預定彈道飛行。二級點火後,一二級分離,但由於二級發動機提前關機,彈頭未落於預定落點。這次試驗是研製性試驗,基本達到了檢驗導彈設計方案的正確性和各系統在飛行條件下的適應性的目的。1972年11月9日至1973年4月8日,又組織第二發遙測彈飛行試驗,由於質量和可靠性方面的問題,兩次發射均未能成功。 1977年9月,中央專委決定,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大力抓好洲際導彈、潛地導彈和通信衛星的研製、試驗工作。這三項工作任務被簡稱“三抓”任務。“三抓”任務中,1980年向太平洋海域發射遠程運載火箭任務被列在首位。1978年12月,國防科委組織制定了洲際地地導彈研製、試驗靶場、工程測繪、陸上測繪、陸海通信、水文氣象、航空保障、測量船基地建設、遠洋測量船隊、護航艦隊等方面的工作計劃和協同計劃。1978年和1979年,國防科委再次組織“東風”5號導彈兩次低彈道飛行試驗,均獲得成功。1979年1月7日,高彈道飛行試驗成功。同年6至11月,又先後對遠程火箭進行了多次高彈道、抬高型低彈道的飛行試驗,均獲得成功。 1980年5月18日上午10時(南太平洋當地時間14時),“東風”5號導彈進行全程飛行試驗,導彈飛行9079千米,數據艙點誤差僅有250米,飛行試驗取得圓滿成功。“東風”5號洲際彈道導彈是維護國家主權、捍衛民族尊嚴的堅強盾牌,也是中國國防實力的顯著標誌。 (六)研製中程固體機動導彈。 1958年1月,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制定的《噴氣與火箭技術十年(1958—1967)發展規劃綱要》,提出了研製固體火箭發動機的規劃。1962年7月,該院成立固體火箭發動機研究所,全面展開固體火箭發動機的研製工作。同年11月9日,直徑為300毫米、藥柱重97.2千克的固體火箭發動機首次試車成功。1966年12月1日,直徑為1400毫米的大型固體火箭發動機試車成功。1967年3月,固體火箭發動機關鍵技術取得基本突破後,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確定:研製固體地地導彈直接向兩級邁進,第一、第二級均採用大型固體發動機。1978年,固體地地導彈開始總體方案論證,1980年3月,方案論證完成,6月,中央專門委員會批准研製任務。1980年下半年,固體導彈進行總體組裝測試。 1980年12月和1981年1月,固體導彈在華北導彈試驗場進行發射台發射試驗失敗,同年6月17日,再次進行試驗取得成功,揭開了中國固體彈道導彈發展史上新的一頁。1982年1月7日,固體地地導彈發射筒冷發射試驗取得成功。從1984年開始,導彈和地面設備進行了全武器系統訓練,並進行多種環境、多種氣象條件的試驗發射。1985年5月20日,用三用車發射固體中程地地導彈獲得成功。該導彈是中國第一代採用固體燃料、機動發射裝置發射的彈道導彈,標誌着中國機動發射的固體地地彈道導彈的誕生。 目前,中國導彈研製水平已跨入世界先進行列,並形成了“探索一代、預研一代、研製一代、生產一代”的協調發展格局。 二、中國陸基地地彈道導彈發展的基本經驗 從1960年發射第一枚導彈,1966年“兩彈結合”試驗,1980年向南太平洋海域發射試驗,到1985年固體中程地地導彈發射取得圓滿成功,中國的導彈核武器從近程、中程、中遠程到洲際,從單級到多級,從液體到固體,從基本型到系列化,形成了功能齊全、完整配套的武器系列。 60年來,中國陸基地地彈道導彈發展的基本經驗有: (一)戰略決策明確發展方向。 黨中央、中央軍委十分重視發展中國的導彈事業。早在1952年5月,中央軍委副主席周恩來主持會議,就與朱德、彭德懷、聶榮臻、粟裕等軍委成員討論過發展特種武器的問題,並徵詢有關專家的意見。1954年10月3日,中國和蘇聯兩國領導人在北京舉行會談,毛澤東表達了中國研製原子彈的意願,希望蘇聯能夠提供製造原子彈的技術。1955年1月15日,毛澤東在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上指出,原子彈工程該抓了,只要排上日程,一定可以搞起來。我們自己干,也一定能幹好。1956年3月6日至15日,中央軍委召開擴大會議,決定發展中國導彈核武器。同年4月,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指出:“我們不僅要有更多的飛機和大炮,而且要有原子彈。在今天的世界上,我們要不受人家欺負,就不能沒有這個東西。”5月10日,國務院副總理聶榮臻代表航空工業委員會,向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提出《建立中國導彈研究工作的初步意見》。5月26日,周恩來主持中央軍委會議,討論此報告。周恩來在會議上指出,導彈的研究方針是先突破一點,不能等待一切條件都具備了才開始研究和生產。就在這次會議上,周恩來代表黨中央宣布中國發展導彈技術的決定。 同年,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主持制定《1956—1967年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綱要(草案)》,把發展以原子彈、氫彈為代表的尖端技術武器放在突出地位。1958年6月21日,毛澤東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的講話中,再次強調抓緊原子彈研製工作,指出:原子彈“就這麼大一個東西,沒有那個東西,人家就說你不算數。那麼好,我們就搞一點。 搞一點原子彈、氫彈、洲際導彈,我看有十年工夫是完全可能的”。 1959年6月20日,蘇聯政府以“緩和國際緊張局勢”為由,單方面終止執行《中蘇國防新技術協定》。1960年撤走全部專家,停止供應一切技術設備和材料。與此同時,中國的經濟發展也出現重大困難。毛澤東經過慎重考慮,在廣泛徵求意見後,堅決主張把核武器研製搞下去。1960年7月18日,毛澤東在北戴河中央工作會議上再一次強調:“要下決心,搞尖端技術。赫魯曉夫不給我們尖端技術,極好!如果給了,這個賬是很難還的。”於是,中共中央和中國政府決定:自己動手,從頭摸起,自力更生搞出原子彈。中國核武器研製從此轉入全面自力更生的軌道。 1962年3月,“東風”2號導彈首次飛行試驗失敗。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意識到,要研製一個新型號導彈,必須認真抓好預先研究工作。1962年7月11日至13日,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周恩來、鄧小平等都對王秉璋代表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提出的研製包括中程地地導彈在內的多種型號導彈的設想表示了支持。1962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還批准成立以周恩來為主任的15人專門委員會(簡稱“中央專委”),負責原子能工業建設。1965年3月,中共中央決定今後除管理原子能之外,還要管導彈原子彈研究、試驗工作,以加強對原子彈研製工作的領導。 (二)頂層設計做好發展規劃。 中國的陸基地地彈道導彈是以模仿蘇聯的導彈和工藝為起點,以實物模型為設計依據,通過對零件原型的測量生成設計圖紙,從而製造出模具進行研製的。對於初學者來說,這是一種很重要的學習手段和方式。但是,1962年第一枚自行設計的中近程導彈“東風”2號首次發射失敗,使中國的導彈科研人員意識到,導彈型號的立項,必須基於充分的前期預研和論證,確定技術創新、頂層設計和超前謀劃部署,制定清晰的技術發展路線圖。 1963年起,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組織科技專家,討論中國導彈技術的發展方向、技術途徑及規劃。同年4月,一分院副院長屠守鍔代表一分院在第五研究院科技委第一次年會上發表了《地地導彈技術發展途徑和步驟》的報告。經過兩年時間的醞釀,1965年3月2日,中共中央15人專門委員會改稱中共中央專門委員會(簡稱中央專委),成員由15人擴大到21人,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繼續擔任主任。會後,周恩來委派中央專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趙爾陸到第七機械工業部就制定地地導彈規劃問題進行會商。在七機部部長王秉璋的主持下,2400多名科研人員、管理幹部和生產工人圍繞中國導彈技術發展途徑問題展開研討。基於這次研討形成的共識,以及屠守鍔1963年4月在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科技委第一次年會上發表的《地地導彈技術發展途徑和步驟》的報告,第七機械工業部很快就擬定了醞釀多時的1965年至1972年《地地導彈發展規劃》,即《八年四彈規劃》。 明確提出在1965年到1972年的8年時間裡,研製出4種新型導彈,即增加射程的中近程液體彈道導彈(“東風”2號甲)、中程液體彈道導彈(“東風”3號)、中遠程液體彈道導彈(“東風”4號)、遠程液體彈道導彈(“東風”5號)的奮鬥目標。周恩來總理非常關注這一規劃,並於1965年3月主持召開中央專門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第七機械工業部的發展規劃和進度安排。 原則上批准了《地地導彈發展規劃》。這是一個比較符合客觀實際的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正確地解決了中國導彈的有無與從近到遠的發展途徑,形成了系列。《八年四彈規劃》合理確定了地地導彈發展目標與工程項目的技術途徑,周密地部署了各種保障措施。 (三)預先研製打好型號基礎。 預先研究是型號研製的前提和基礎。作為技術密集型的行業,導彈系統型號的先進性,取決於其採用新技術的多少,而新技術的採用又取決於是否有預研成果,所以預研工作必須走在型號研製的前面。 以“東風”3號導彈研製為例。早在20世紀60年代前期,中國開展“東風”2號導彈研製時,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按照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科委主任聶榮臻提出的關於型號研製的“三步棋”原則,即一個型號要經過預先研究、型號研製和小批量生產三個階段,大力開展以中程導彈為背景的各項專業技術的預先研究工作。1960年9月,第五研究院成立中程地地導彈型號設計委員會,進行論證和預研工作。隨着獨立研製工作的全面展開和深入發展,1961年9月,第五研究院又成立第三分院,承擔空氣動力、液體火箭發動機研究試驗和全彈試車任務。1962年3月,“東風”2號導彈首次飛行試驗失敗,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深深意識到,要研製一個新型號導彈,必須認真抓好預先研究工作。1962年7月11日至13日,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周恩來、鄧小平等都對王秉璋代表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提出的研製包括中程地地導彈在內的多種型號導彈的設想表示了支持。1964年1月,中程地地導彈研製任務列入國家計劃。由於設計時指導思想正確,考慮應用新的技術成果,使用的材料、元器件在批量生產時立足於國內等,預先研究做得比較充分,加上科研人員大都經歷過研製“東風”2號導彈的磨鍊,管理人員又成功地運用了系統工程管理方法,不到一年時間,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就完成了“東風”3號導彈的總體方案設計工作。“東風”3號導彈的研製,不僅為中國液體彈道導彈及其運載火箭技術的發展打下了技術基礎,而且提供了寶貴經驗。 (四)團結協作發揮制度優勢。 導彈是由數萬個零部件構成的複雜巨系統,導彈系統所需要的新型原材料和元器件,一般是高性能、高可靠和高質量的,整個系統的研製和生產不僅涉及材料、電子、機械等多部門,而且還與很多基礎產業的發展水平和製造能力密切相關,只有國家的綜合實力積累到一定程度,才能製造出先進的導彈型號產品。新中國的導彈事業是在國家現代化和工業化程度很低,卻必須擁有大國利器的歷史背景下發展起來的,為了解決中國發展導彈事業的落後現實條件,發揮制度優勢,進行全國大協作顯得尤其重要。 在仿製P-2導彈時,由於中國原材料工業基礎差,仿製導彈所需要的原材料有相當一部分品種和規格在國內沒有配套生產。為了解決這個問題,1958年5月,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同第一機械工業部協商後,制定了P-2武器系統任務分配表和各承制單位完成任務的時間表。除了從蘇聯進口少量特殊牌號和規格的原材料外,大部分原材料立足國內解決。實際上,全國共有1000多個單位直接或間接地參加了仿製工作。1959年6月,蘇聯以“緩和國際緊張局勢”為由,單方面終止執行《中蘇國防新技術協定》。為了使P-2導彈的仿製工作不因訂購的重要原材料、基礎元器件和關鍵設備無法獲得而中斷,1959年11月,負責國防科委工作的聶榮臻組織召開專門會議,討論組織全國大協作,開展重要原材料、基礎元器件、關鍵設備聯合攻關問題。到1960年上半年,仿製P-2導彈所需材料的絕大部分都按技術要求試製成功,為P-2導彈仿製工作順利開展打下基礎。 三、中國陸基地地彈道導彈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與啟示 中國陸基地地彈道導彈的發展並不是一帆風順的,既有“東風”3號導彈研製的成功經驗,也有“東風”4號導彈多次試驗失敗、“東風”5號導彈研製一拖再拖的問題。 1965年3月30日,中央專門委員會原則批准《地地導彈發展規劃》,據此決定研製中遠程液體“東風”4號彈道導彈,計劃1969年進行飛行試驗。然而,在“文化大革命”的干擾下,飛行試驗遇到不少意外。1969年10月,第一發“東風”4號導彈在酒泉發射基地進行最後準備時,由於一級發動機斷流活門誤爆,致使二級發動機受損。11月16日,經過廣大導彈科技人員的不懈努力,第一發中遠程導彈“東風”4號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就要進行短射程方案性飛行試驗了。然而,當時全國正在進行“文化大革命”,各行各業的生產和產品質量都受到了影響。導彈點火升空後,由於控制系統的計算機未發出一級關機指令,導致第一級發動機未關機,第二級發動機未點火,一、二級未分離,導彈在空中自毀,試驗失敗。1970年1月30日,更換二級發動機後的“東風”4號導彈才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順利點火升空。1970年8月,周恩來總理在中央專委會上正式批准增程方案,由於林彪集團的干擾,這項研製工作進展緩慢,甚至一度被迫中止。1971年“九一三”事件後,“東風”4號導彈的改進工作得以恢復,但直到1975年鄧小平重新主持工作後才開始提速。1976年5月 15日和8月25日,經過改進的“東風”4號導彈再次飛行試驗相繼成功,此後的全程飛行試驗又遇到了一些波折,直到1980年才被批準定型。 1965年3月,中央專門委員會批準的《地地導彈發展規劃》中,要求“東風”5號導彈1971年開始飛行試驗,1973年定型。實際上,第一研究院於1965年就開始着手進行方案的論證工作,1968年1月,設計方案基本確定,開始轉入初樣研製階段。由於“文化大革命”的干擾,還由於預先研究不足、人力不足等原因,到1970年初步設計才告一段落。為了實現預期目標,中央專門委員會指示彈上計算機和液浮平台由中國科學院負責研製。即便如此,“東風”5號導彈仍未能按期研製成功。實際上,全程飛行試驗於1980年才完成,比原定計劃整整晚了8年。這還是國防科委1976年將其研製列入“三抓”任務第一條的結果。 即使“東風”3號導彈的研製是一次成功的嘗試,其研製過程也同樣受到了干擾,是科研人員憑着對導彈事業的忠誠之心與執着追求,堅守着自己的本職崗位,才最終於1968年12月18日成功地完成了全程遙測飛行試驗。 導彈武器系統技術複雜,整個系統的研製和生產涉及眾多部門和產業,研製計劃非常容易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不能僅僅以軍事需求為牽引,而應從國家戰略高度綜合考慮,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長期發展規劃。在戰略導彈武器系統發展模式的選擇上也需要因地制宜。中國國土幅員遼闊,發達的鐵路、公路交通網便於陸基戰略導彈機動作戰。而且,陸基地地戰略導彈建設成本低,包括地面設備在內的配套系統建設所需的投入小於核導彈本身的經費,整個武器系統便於全壽命管理,通過更換零部件等手段,可以比較順利地實現武器裝備的延壽使用。特別是地下井發射方式的導彈,彈頭及輔助設備受機動作戰的限制少,戰略運用靈活,適合中國的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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