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漢朝族文化素質生活水準高低的原因與一朝族網友商榷 |
| 送交者: 南鄉子 2001年12月26日02:20:49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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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漢朝族文化素質生活水準高低的原因與一朝族網友商榷 - 南鄉子 - 東方雄鷹先生,謝謝您對拙文《為何80%的在日韓國·朝鮮人用日本姓名而中國人正好相反》所提的意見和您推薦的關於朝鮮族的文章。它們使我對朝鮮族同胞又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但覺得您的有些話不太符合事實,且有點自相矛盾。 您的帖子分成了好幾個欄目,考慮一一跟貼不太整潔,而您的帖子所論述的主旨都相同,故在此統一回答。還請諒解。 您指責我時,提到了“朝鮮族的主要經濟活動不在於"延邊",它跟延邊的民族政策無關”,可我的原話則是“不僅一些少數民族如滿族、朝鮮族在綜合文化素質、生活質量都已高於漢族,就是在一些民族地區,……”,顯然不是指“延邊的民族政策”,更沒有只用您指責的“朝鮮族的經濟水平高來衡量延邊的民族政策”。原文這段話的目的是既然這些民族的文化、生活等方面已經高過漢族,就沒有必要再給予這些民族一些漢族無法得到的優惠政策,而是對各民族都一視同仁、讓各民族的人平等公平地去競爭了。 您說朝鮮族在文化素質,受教育的程度,以及生活質量方面高於漢族不是因為政府的對少數民族政策,而是其他原因。並認為延邊的漢族之所以不如朝鮮人是漢族自身以及其他的原因。我從未否認過朝鮮族同胞的自身努力以及別的因素的存在,但您能否認比如在考大學時優先錄取包括朝鮮族在內的非漢族國人的事實嗎?您不是也說“吉林省對少數民族的高考加分時在吉林省範圍內進行,在江蘇,北京等地的對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完全一樣.”,這不就等於承認了無論朝鮮族人是在延邊,還是到中國的任何地方,其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都超過漢人嗎?連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都不一樣,還能說是平等的嗎?能不影響其文化素質、教育水平以至生活水平嗎? 我曾碰到過好幾個來自延邊的人,一問才知他們都是朝鮮族,而且還拿政府獎學金。當時我覺得很奇怪:延邊朝鮮族的人口比例遠少於漢族,怎麽就沒有見到有來自延邊的,也拿政府獎學金的漢人或者滿人呢? 另外,您雖然沒有明確承認延邊的朝鮮族生活水平高於當地的漢族以及其他民族,但您把朝鮮族生活水平高於漢人的原因之一解釋為“在延邊的農村,漢族和朝鮮族的生產方式差異決定的”,這就等於承認了當地的朝鮮族生活水平高於漢族。再說,到底是當地的漢族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多呢,還是朝鮮族?我想這就不用多解釋了吧?也就是說當地的漢族其實已經不如自治民族了,那麽為什麽不能像給其他少數民族一樣也給當地的漢族優惠和扶持政策呢? 而且延邊的朝鮮族生活水準並非一貫高於漢族。據1910年日本發行的《間島產業調查書》(戰前的日本把延邊稱之為“間島”),居住在西延邊的朝鮮人都是中國人手下的小作農,而東延邊也有40%的朝鮮人為中國人手下的小作農。因朝鮮人大舉從朝鮮半島移民到延邊,到了1929年,延邊的朝鮮人已達40萬人,占總人口的80%(總人口為50萬人),但大部分仍是中國人手下的小作農。也就是說大部分朝鮮人的生活水準都遠不如當地的中國人。 再者,既然是“朝鮮族自治州”而不是漢族自治州,您能否認在各方面存在着優先照顧朝鮮族人,相對而言漢族受到歧視性待遇的現象嗎?您能否認儘管漢族占總人口的比例高過朝鮮族的人口比例,可在各級幹部中的朝鮮族的比例大大高於其人口比例為事實嗎?而這些不是優惠、照顧朝鮮族又是什麽呢?從這難道還不能看出,即使有些漢人比一些朝鮮族人士優秀,只因他們的民族成分不同就有失去晉升等好機會的可能性嗎?這,難道不影響整個民族的文化、生活、教育方面嗎? 既然您說朝鮮族在各方面高於漢族與中國的民族政策無關,朝鮮族實際上並沒有得到這些政策所帶來的各種優惠而是靠自身的努力才有今天的成果,現在延邊的各民族並沒有優惠,那不就意味着“朝鮮族自治州”名存實亡了?那麽即使取消“朝鮮族自治州”而採用各民族平等對待、機會相同、誰有才能誰當頭的政策的話,也應該對朝鮮族沒有負面的影響,而且這種做法比較公正,明顯能讓各民族而不只是“自治民族”都心服口服,那您為什麽又反對呢? 如果自治州的朝鮮族在各方面都沒有優於其他民族的特權而是相互間平等的話,那麽有無“只由朝鮮族自治”又有什麽關係呢? 對了,您說延邊前南斯拉夫不僅被他們自己,甚至也被國際社會譽為“民族團結的理想之國”,但因為那是靠強行的壓抑而形成的表面現象,所以鐵托死後,就民族紛爭不斷,最後不僅四分五裂,還發生了令世界震驚的民族清洗。 所以還是各民族一律平等、公平競爭為好。這樣,即使某些民族整體高於其他民族,也會讓人心服口服。即使身邊有與自己不同於的民族的人士上了大學,當了大官,但因為那靠的是個人本事而不是人為的政策,是不是不滿就會比靠政策的要少得多?人與人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的矛盾、摩擦是不是會有所緩和? 我曾反覆說過,由於不少的民族自治地區,實際上也有漢族和非自治的其他少數民族的存在。因此若只對其中的一些人給於優惠而對另一些人則不給的話,是否真的有利於當地人民的團結而不是引發矛盾、製造衝突也許值得人們深思。這真的符合憲法規定的“各民族平等”嗎? 您的“少數民族的素質高於漢族並不是不好吧,反正都是中國人,都是平等人”話很對。正因為都是中國人,都是平等的,那麽就應該平等對待,不應該在同為中國人之間人群中根據自身無法選擇的“民族成分”來優惠其中的一部分而相對歧視另一部分人。只要是通過平等、公正的競爭,只要是通過自身的努力而不是靠優惠扶植,即使少數民族的素質全面高於漢族,我都沒有任何意見。 其實應平等對待各民族是我一直在說的,也是我的夢想。我以前也多次說過諸如“不能把目前少數民族地區作為廉價的原材料供應基地,要和對待漢人地區一樣地一視同仁地對待那些地區。甚至可以在經濟上優先照顧那些地區。因為這些地區本來就不如漢人地區。這樣,才會一方面在政治上消除少數民族的獨立意識,另一方面在經濟生活上又能讓少數民族感到作為中國人的溫暖和自豪,感到國家確實是把他們看成自己人,並沒有歧視和剝削他們。”(參見拙文《再談少數民族問題--答"少數民族"網友》),結果還讓某些侮辱漢人為盲流,狂叫炸三峽大壩,渴求外國能造出摧毀中國大城市的戰略核武器,鼓吹把內蒙建成保衛外蒙的血肉長城的蒙古人誣衊為“想搞廣西獨立”“想當廣西國的總統”等等。 我也一直覺得非常有必要給相對落後的地方適當的優惠政策以使這些地區儘快趕上其他地區,非常有必要對落後地區的所有人都給與相同的優惠待遇以使這些地區的所有民族、所有的人一同過上和發達地區的人們一樣的日子。 我的這些想法難道不對嗎? 最後還想說明一下,我更反對地區間的歧視。尤其反對某些地方制定歧視其他地方的中國人,對其他地方的中國人比對外國人還要嚴酷的政策與地方法律。因為那是違反憲法的。更不利於中國人之間的團結。比如高考,各方麵條件都較好的大城市的錄取分數反倒大大低於其他地方;比如規定外地人只能從事髒、重、危的工作等等。這方面,鄙人也曾寫過不少感想。 另外,我不是學者,僅僅是對自己國家比較關心罷了。知識也很有限,因此也難免有不少錯誤,通過相互的交流,可以看到自己的不足,可以提高自身的水平。這話我曾在朝韓文化論壇里就說過的了。 祝好。 匆匆。 200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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