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簡史 |
送交者: TOP12 2002年06月10日17:44:42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狙擊簡史 西元 1895 年,台灣台中 七月初五日,日軍涉大甲溪,破葫蘆墩,略台中,栜東堡莊豪林大春、賴寬豫設國姓 會,集子弟千人,拒戰於頭家厝莊。莊人林傳年少,精火器,潛伏樹上,應彈而踣者 二十餘人;終被殺,放火焚莊。 名詞源流 sharpshooter這個字在英文中第一次使用是在1802年,它最早出現在一本英國陸軍編的軍事辭典中,用來稱呼奧國的步兵單位。等到1810年代,sharpshooter已經很通用了。同時,sharpshooter這個字當時拼成sharp shooter,sharp用來形容人有敏銳的意思。sharp shooter自然是敏銳、精確的射手;如果從其他語言來看,德文是Scharfschutze,法文則是tireur d'elite,涵意更是清楚。中文應該可以譯成「神射手」。 Sniper這個字的前身snipe這個字則在1832年第一次出現,源自於英軍在印度邊區的一種獵鳥活動。據說snipe是一種身體嬌小、動作十分靈活的小鳥,要獵獲這種鳥並不容易,需要相當不錯的射擊和潛行的技術,這種運動也就被叫做snipe。後來等到一次大戰時,sniper這個名詞就取代了sharp-shooter變成軍事上狙擊手的通稱,強調的除了射擊之外,還有掩藏自己蹤跡的能力。不過,sniper主要是英文世界在使用,其他國家仍然使用sharp-shooter衍生出來的名詞。例如德文中用的是Heckenschutze,法文則是tireur embusque,都是埋伏射手的意思,中文譯成「狙擊手」還算不差。 在現代用法上,「神射手」通常指的是經過特別射擊訓練,槍法準確的射手,而「狙擊手」這個字的用法則比較複雜些;在軍事上,指的是除了射擊訓練之外,另外還經過偽裝、潛行、偵察等等特種訓練的射手,要求比一般的「神射手」還更嚴苛。但是對一般大眾來說,「狙擊手」一字帶給人的印象是躲在暗處鬼鬼祟祟地進行暗殺的人,實在不怎麽光明正大,所以這個字涵意有褒有貶,完全看聽眾的想法。由於「神射手」比較中性,不像「狙擊手」這個字可能給人負面印象,所以國外治安單位傳統上都稱他們轄下的射手是「神射手」而非「狙擊手」,以維護形象。近十多年來,由於熱心推動狙擊發展人士的鼓吹,一般大眾才開始逐漸能夠接受「狙擊手」這個專業。 歷史上最早的狙擊手 當然狙擊不一定要用槍來進行,但是在一般用法上,主要還是跟近代槍支的發展息息相關。 早期發展 最早在槍管壁上拉出膛線的是1498年維也納的Caspar Kollner,不過他的膛線是直直兩條線,應該是用來加快裝填速度,而非用來提高準確度的。真正使用螺旋式膛線的據信是在1500年到1520年間,在今天德國的紐倫堡地區開始的;現在還保存的最早一支有膛線的槍是1544年在瑞士製造,現存於蘇黎世博物館。 至於瞄準裝置,大約也是在1500年前後發明的,是最基本的準星、照門的配備。有了膛線和瞄準裝置,射擊的準確度大大提高,可以達到200公尺之外。據說十六世紀初時,知名的大畫家兼發明家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曾經帶着自製的來福槍來到弗羅倫斯城牆上,瞄準圍城的敵軍開了一槍,打中300公尺外的一名敵兵。 自十六世紀起,前膛來福槍在中歐地區(今天的德、奧)開始大量的應用,當時那種來福槍稱為 jaeger,槍管很短,主要用途是在打獵和競賽上。到了1567年時,瑞士蘇黎世和伯恩地區已經時常舉辦使用來福槍的射擊競賽了,這種射擊的風尚很快地也傳播到歐洲各地。 當時德國各地諸侯的主要收入是出口傭兵,他們提供歐洲各國軍事服務,所配備的也就是這種jaeger來福槍,因此這些德國傭兵也稱為jaeger。不過,由於使用來福槍的時候彈頭與膛線必須緊密咬合,無法像滑膛槍一樣使用直徑較槍管內徑還小的彈丸,因此前膛來福槍的裝彈十分困難而耗時。為求維持大量火力,各國的正規部隊仍然配備滑膛槍,只有少數前衛部隊(skirmisher)才配備來福槍。 在美國開拓初期,有部份中歐移民也移到美洲來,定居在賓夕法尼亞州一帶,jaeger也隨之傳入美國。由於墾荒、狩獵、自衛之需,jaeger成為不可或缺的工具。經過拓荒者的改良,口徑變小,槍管加長,加上槍托,也將彈頭用浸了油脂的布或皮革包上以利前膛裝彈。這就是着名的肯塔基來福槍的由來(這個名字其實要到1812年才定下來,當時肯塔基是拓荒的前哨)。 美國獨立革命(1775-1780) 當時英軍標準配備的是着名的Brown Bess前膛裝填的滑膛燧石槍,它的有效殺傷射程約80碼(一說50碼),超出這個距離被打中的人可說是運氣極背。英國陸軍的漢格上校(Col. George Hanger)上校在1814年寫下這麽一段話:
肯塔基來福槍手在獨立戰爭中創下兩個最有名的狙殺成績。一是在1777年6月的薩拉托加之役(Battle of Saratoga)中,在300碼外射殺了英軍的西門?福雷色將軍(Gen. Simon Fraser),徹底粉碎了英軍統帥約翰?柏格因(Gen. John Burgoyne)的突圍計畫,導致從加拿大南下的數千英軍投降。這場勝利不但大大振奮了殖民地的人心,也影響了還在觀望中的法國。原本法國朝野對當時正在巴黎遊說的佛蘭克林都是報以白眼、不理不睬的,此役勝利後,凡爾賽宮的大門馬上為他敞開。最後美國和法國簽訂了同盟條約,法國派遣海軍參戰對抗英國。 另一個犧牲者是英國的佛格森上尉(Capt. Patrick Ferguson,後晉升少校)。他本身也是個神槍手,由於肯塔基來福槍在戰爭初期的成功,他潛心研究設計了新型的來福槍,不但準確而且是後膛裝彈,最高射速每分鐘6發,有效射程在200碼以上,性能和射速都遠勝過滑膛槍。他的來福槍先進的程度更遠遠超出了當代的技術水準。 他在1776年向英軍高層展示他的新槍,引起他們極大的興趣,生產了100支槍,並且讓他招募部隊組成一個身穿綠制服的輕步兵連(Light Company)到美洲作戰。他首次上陣在1777年的白蘭地酒之役(Battle of Brandywine),把美軍打得大敗。在此役中他還瞄準了125碼外一個正騎馬離去的美軍軍官,大概是由於紳士的風度他沒有對那軍官背後開槍,殊不知那軍官正是華盛頓!這就是着名的「未開的一槍」。 不幸的是,在此役他的右臂受傷,花了數個月的時間治療仍然殘廢。在這期間,他的輕步兵連被解散,兵員補入其他單位,他後來也未能重新組建。最後,在1780年的國王山之役他被一個肯塔基來福槍手射殺,死後他的新來福槍也隨之湮沒。歷史的瞬間真是可嘆。 拿破崙戰爭(1792-1815) 1799年,俄國和法國在瑞士交戰。俄軍的一個炮兵連封鎖了一個法軍必經的重要隘口,如果法軍要正面搶攻的話,在狹窄的山路上根本施展不開,只會白白送命。這時在法軍中的瑞士志願兵帶着他們的來福槍潛到距離俄軍大炮約400碼處,在短短數分鐘之內,所有的炮手或死或傷,法軍不費一兵一卒就奪回了這個隘口。 在歐洲各國中,只有英國對來福槍在軍事上的使用一點都不重視,雖然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吃了來福槍的虧,並沒有學到教訓。1799年,一支英軍在荷蘭登陸作戰,在法國的來福槍下傷亡慘重,卻還執迷不悟。甚至在1805年的特拉法加岬之役中,在旗艦「勝利號」上的納爾遜提督也是被在法艦「可畏號」主桅上的法國狙擊手所傷,在痛苦與欣慰交織中死去。 後來,英國終於亡羊補牢,也招募了一營來福槍手,番號是第六十步兵團第五營,成員大部份是德裔的jaeger。接着更成立了着名的第九十五來福槍團,在伊利亞半島(西班牙)的作戰中發揮極大的功用。第九十五來福槍團的特色是身穿暗綠色的制服,有別於英軍正規軍的鮮紅色。他們大部份擔任前衛的工作,專門對付法軍軍官,在法軍中造成很大的傷亡。 美國南北戰爭(1861-1865) 南北戰爭時北軍的柏丹上校(Col. Hiram Berdan,日後晉升准將)在1861年招募了兩團神射手(Berdan's Regiments of Sharpshooters)。他們是步兵單位,主要是作為主力部隊的前衛,偶爾才充當狙擊手之用。在剛成立時,他們使用自備的前膛來福槍或是配發的柯爾特轉輪來福槍,要一直到1862年才改用夏普斯(Sharps)單發後膛來福槍。 克里斯丁?夏普斯(Christian Sharps)在1848年設計了一種落下式的後膛閉鎖裝置,成為他日後一系列後膛來福槍的基礎。經過多次改良後,他1859型的設計被美國聯邦軍隊採用,由於是後膛裝填,特別受到騎兵和前衛部隊的歡迎。美國北軍在戰爭期間共購買了8萬多支的夏普斯卡賓槍以及9千多支夏普斯步槍;南軍方面雖然無法購買,卻也自己設廠仿造。在戰後,夏普斯步槍改為使用金屬彈殼的子彈,仍然活躍在西部各拓荒地區,在獵野牛的獵人間尤其流行。據說甚至到了韓戰期間,負責看守共軍戰俘的印度部隊中仍然有配備夏普斯步槍的。 有的說法認為所謂的sharpshooter是由於這些北軍的神射手使用夏普斯步槍而來的,這當然是以訛傳訛的說法。除了前面說的sharpshooter這個字早在19世紀初期就已經出現之外,另一個證據是柏丹當年的募兵海報。在1861年8月的一張海報中說道:「TO THE SHARP SHOOTERS OF WINDHAM COUNTY!....... for Col. Berdan's Regiment of Sharp Shooters...」很顯然的跟夏普斯沒有關係了。 柏丹射手的來源都是一些原本就很準確的射手,而非從頭訓練起。招募的最低標準是要求在200碼的距離射擊10發,發發必須落在10寸直徑的圓圈內。比較特別的地方在於他們已經開始使用偽裝,身上的制服也是暗綠色而非北軍制式的藍色軍服。由於是前衛的關係,他們一般都以連級以上的編制接敵,接戰距離通常也都在400碼以下;以個人單兵進行狙擊的機會比較少一點,但是也創下不少戰果。 南軍的狙擊手在當時並沒有像北軍那樣公開龐大的編制,由於南方資源比較短缺,狙擊用的來福槍都由英國偷渡進口,最有名的是克爾(Kerr)和惠渥斯(Whitworth)這兩種來福槍。這兩種槍都是前膛裝藥,裝上光學瞄準鏡後射程可達一千兩百碼以上,其中尤以惠渥斯來福槍最為準確,着名的幾次狙擊都是用惠渥斯來福槍在 七、八百碼外完成的。由於這些槍昂貴稀少(當年一支惠渥斯來福槍要價$500,北軍的一支夏普斯步槍只要$43,如果是一般士兵配發的前膛來福槍,價格更便宜,不到$20),南軍中只有千中選一的射擊好手才能擔任狙擊手,通常在一個軍里也沒有幾個人。 雖然南軍的狙擊手人數很少,戰果卻非常輝煌;他們不擔任一般勤務,在戰場上來去自如,自己選擇最有效的狙擊位置。在整個南北戰爭期間,至少有三名北軍將領成為南軍這些長程狙擊手的犧牲品,傷亡的其他中下級軍官更不計其數。甚至林肯本人也一度在視察戰場時成為目標,雖然他逃過一難,他的隨員卻被打中。 除了對付人員目標外,炮兵也是雙方狙擊手最喜歡的目標。當時由於缺乏通信方法,炮兵仍然必須使用直接目視射擊,配備的位置就不能離敵軍陣線太遠,通常在700、800碼的距離外。一個優秀的狙擊手配上一把好槍,往往可以讓炮手無法到炮口裝彈(當時都是前膛炮),有時甚至連移動炮位都辦不到。所以當時的炮兵只要一發現有敵軍狙擊手的蹤跡(這時還是使用黑色火藥,射擊時會製造出大量白煙),通常會馬上調轉炮口,把狙擊手位置附近轟個稀爛。 其實就裝備來說,夏普斯後膛來福槍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後膛槍幾乎在任何姿勢下都可以裝填,騎兵在馬上使用不成問題,步兵的話更可以用臥姿或跪姿躲在掩蔽物之後裝填,對狙擊手來說更是方便;如果是前膛槍的話,士兵必須直立裝填,目標暴露太大,馬上也無法使用。 另外,後膛裝填十分快速極少失誤,如果出了問題要障礙排除也很容易。前膛槍裝填手續繁複,雖然從18世紀起已經使用紙包彈藥以利裝填,整個程序還是快不起來。1834年時英國陸軍測試使用雷管的前膛槍時的記錄顯示,即使是技術純熟的士兵每分鐘射速也不過三發;這還是在沒有戰鬥壓力下的成績。在實戰時,由於種種因素影響,能夠維持每分鐘兩發就算不錯了。還有,士兵在戰場上慌亂之際非常容易出錯。最常見的錯誤之一就是在裝填後忘了將通條抽出槍管,一扣扳機,通條就不知道飛到那裡去了,自然無法再裝填。 另外常見的錯誤是在忙亂之間誤將彈頭而非火藥先塞入槍口,造成不發彈,士兵只能退出行列到後面慢慢把彈頭挖出來。這還算是先知先覺,許多士兵在戰鬥時根本就忘了自己有沒有開槍,有沒有不發彈也不清楚,往往多次裝彈,結果當然更糟糕。在1863年蓋茲堡戰役後北軍清理戰場,發現雙方士兵遺留在戰場上的 37,574支步槍中,槍管中還有子彈的有24,000支,其中有一顆彈頭的有6,000支,誤塞了兩顆彈頭的有12,000支,塞了3到10顆彈頭的有6,000支,最高記錄是一支槍中塞了23顆彈頭,堪稱是不世出的天才手筆。 波爾戰爭(1899-1901) 毛瑟步槍在長距離射擊時的準確度比較好一點,但是主要的差別還是在戰術方面。英軍以攻勢作戰為主,使用的步兵戰術還是以排、連為單位的排放(volley)為準則;而波爾人方面以防禦為主,在射擊時以個人自行發揮。由於他們能夠充分利用地形地物掩蔽與偽裝,再加上墾荒的生活經驗,大部份波爾人都是射擊能手,雖然並沒有用上瞄準鏡,準確的程度讓人咋舌。更何況當時雙方都已經使用無煙火藥作為子彈裝藥,射擊時不再像黑色火藥時代會冒出一陣白煙,所以很難找出發射位置。 當時英軍老兵流行告誡新兵一句忠言:「儘量跟軍官和白色岩石保持距離。」因為前者是波爾人的目標,而後者是測距的極佳對象。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 德軍高級統帥部及早發現壕溝戰的特性
從1915年開始,英軍設立了許多狙擊手速成訓練班。不過由於高層人謀不臧僵化因循,設備、教材兩缺,浪費了許多時間。像是着名的赫司克皮理察少校(Maj. H. Hesketh-Prichard)主持的第一軍團狙擊觀測偵察學校(Sniping, Observation, Scout School, SOS)要遲至1916年11月才正式成立。 因此,從1914年到1915年接近一年半的時間裡,德國狙擊手在西線壕溝幾乎可說是橫行無阻。在1916年之後英軍才有比較有效的反擊策略。其中最重要的發展有二,一是開始使用兩人狙擊小組的編組,除了增加狙擊手觀測偵察的能力之外,多一個同伴對於狙擊手的戰鬥壓力也有緩解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士氣。二是使用裝扮得維妙維肖的半身假人,誘引德軍狙擊手射擊暴露位置。這種假人戰術的成功可以從英軍第一軍團的戰果看出,在數個月的測試期間中,共有71名德軍狙擊手被狙殺,其中有67名是因為射擊了假人頭才暴露了位置的。 德軍也有狙擊學校,更有組織性地發展狙擊戰術,不論是偽裝掩體的構築、穿甲彈的引進、防護裝甲板等等,都比協約國方面先發展出來使用;只是因為留下的文件資料比較少,所以不如英軍方面知名。初期德軍狙擊手大部份都是有狩獵經驗的農家子弟,訓練起來也比較容易。德國中南部一帶林地遍布,農家子弟暇時帶支配有瞄準鏡的小口徑獵槍到森林去打個把只松鼠、兔子讓家裡打打牙祭,這是很平常的事,也就此造就了不少天生的射手。 德國 Kar98k 毛瑟步槍 德軍方面的狙擊槍以修改過的7.92mm毛瑟Gewehr 98及Kar98k為主,配備3或4倍的瞄準鏡,倍率雖然不是很高,但是在雙方距離相當近的壕溝戰場上使用起來綽綽有餘。英軍方面的 .303寸李?恩菲爾德步槍(Short Magazine Lee-Enfield,SMLE)的準確性稍嫌不足,於是改以也是用毛瑟槍機設計的P.14型步槍做為狙擊槍。另外加拿大軍使用羅斯(Ross)步槍的狙擊手也很出色,美國在一次大戰間着名的狙擊手Herbert W. McBride上尉就是在加拿大志願軍中服役時開始狙擊的。美軍、法軍和比軍方面則乏善可陳,沒有什麽積極的狙擊作為。在東線方面,俄軍根本沒有所謂的狙擊手,既無裝備也無編制,在德軍狙擊手的槍下亡魂不知凡幾。 由於西方傳統戰爭概念認為打仗要光明正大,像狙擊手這种放冷槍的傢伙只有在戰時有需要才臨時編組,一般認為是必要之惡。戰後各國軍方高層自然對狙擊戰術興趣缺缺,又把它冷藏起來,只有蘇聯紅軍記取一次大戰教訓稍有留意;但是當時蘇聯紅軍全力往機動化方向發展,狙擊方面的正式發展也是停滯不前。等到第二次大戰時,幾乎所有參戰國都完全沒有準備。 -------------------------------------------------------------------------------- 一擊必殺──狙擊簡史(下) 蘇聯─芬蘭「冬之戰」(1939-1940) 在這場以弱抗強的戰爭中,芬蘭狙擊手有非常卓着的戰果。他們通常都是專業獵人,對於山林的地理環境非常熟悉,身穿白色偽裝服,滑着雪屐在大雪封路的荒郊野外來去自如。在一片雪白的環境下,穿着棕褐色制服、在雪地中辛苦跋涉掙扎的蘇聯紅軍士兵則是最明顯不過的目標了。這些芬蘭狙擊手使用的是從帝俄時期沿用下來、一般傳統照門的Mosin-Nagant步槍,卻能在700公尺外狙殺蘇軍,在蘇軍士兵中造成極大的恐懼,稱他們為「白色死神」(Bylaya Smert)。芬蘭狙擊手中最高記錄的保持者是 Simo Hayha,有505次擊殺記錄,Suko Kolkka則超過400次。 在此戰之後,蘇聯紅軍進行軍事改革,除了指揮訓練戰力加強之外,更開始對狙擊手重視起來,成立狙擊學校進行狙擊手訓練。等到德軍在 1941 年進攻時,就碰到紅軍狙擊手迎頭痛擊。 第二次世界大戰(1939-1945) 當德軍「紅胡作戰」開始入侵蘇聯後,蘇聯初期不利,於是想盡各種辦法來延遲德軍的攻勢。他們在「冬之戰」得到的教訓在此時派上用場,大量訓練狙擊手,用於消耗德軍的士氣。他們基本的模式和德軍狙擊手在一次大戰中的作法類似,並不很重視600公尺以上的長距離狙擊,而是把焦點放在中短距離直接支援小單位作戰的狙擊戰術。 紅軍狙擊戰術的成功在史達林格勒攻防戰中達到顛峰。當時他們在城中大工廠中設立狙擊學校,現炒現賣,大量速成的狙擊手把德軍第六軍團吸入街巷戰的泥沼中。這時也上演了一出二次大戰中最具戲劇性的狙擊手對抗賽,着名的蘇聯狙擊手 Vasili Zaitsev(242次 擊殺記錄)使用兩 人小組的戰術,成功地狙殺單槍匹馬行動的德軍知名狙擊教官科尼格少校,對紅軍的士氣是一大鼓舞。 當德軍在東線開始遇到紅軍的狙擊手時,他們感到的震撼不下於1914年的協約國部隊。因為在兩次大戰期間,德軍的狙擊發展也跟其他西方各國一樣被忽視了。為了因應蘇軍狙擊手的威脅,德軍方面大量增加狙擊手學校及狙擊手的數量,並且對狙擊手給予特別的獎勵。例如在1944年納粹黨衛軍(Waffen-SS)給有50次擊殺記錄的狙擊手一隻手錶,100次擊殺的一支獵槍,150次擊殺的則被邀請跟SS的頭頭希姆萊本人一同去獵鹿。 紅軍方面的主要狙擊用槍是Mossin-Nagant M1891/30步槍,口徑7.62x54 mm,彈藥威力十足,但是瞄準鏡多為3.5或4倍,不利長距離狙擊。德軍使用的狙擊槍主要是Kar 98k,口徑7.92x57 mm,瞄準鏡也是從2.5倍到6倍之間;後來也有使用半自動步槍如Gewehr 43甚至突擊步槍StG44等作為狙擊之用的。不論是德軍或蘇軍,他們發現最好的狙擊手還是出自常在野外狩獵的人;德軍方面是森林或獵場看守員,蘇軍方面則是來自烏拉山的獵人。這些經年累月生活在野外的人比較容易發揮生存的本能,在酷虐的戰場上才能有效地執行狙擊任務。 英國軍方高層對狙擊也是相當忽視,直到在北非碰到德國狙擊手的威脅後才開始動手彌補。不過也一直等到1943年9月才正式成立第一所狙擊學校,美國陸軍則根本就放牛吃草,任由各部隊長自己決定狙擊戰術的發展與運用。 這樣的結果是,當盟軍在義大利和諾曼第登陸後,德軍的狙擊手一直是很大的威脅。不論是在義大利半島中北部的山區,或是在諾曼第星羅棋布的農場果園中,到處都瀰漫着突然死亡的陰影。後來從諾曼地突破後,又是進入運動戰階段,狙擊的可用武之地才相對地減少。 在太平洋戰場上,日軍狙擊手的威脅則又大大不同。由於日軍狙擊手常抱持必死精神,往往潛伏在美軍陣線之後,等待最有價值的目標,對於美軍士氣的影響極大。而且,在草木茂密的叢林環境中,要發現隱蔽良好的狙擊手並不容易。更麻煩的是,日軍的97式狙擊槍(38式步槍的狙擊型)的槍管很長,子彈的裝藥量卻不大,在彈頭出口前幾乎都已經完全燃燒殆盡,槍口不會產生太多煙氣或是熾焰,讓偵測子彈發射位置更加困難。不過,日軍的狙擊手通常沒有經過良好訓練,射擊技術並不整齊。而且他們通常藏身在樹上,沒有退路,即使狙擊成功,自己往往也活不了。 和陸軍不同的是,美國海軍陸戰隊對於射擊一向就非常重視,雖然沒有正式納編狙擊手,各射訓隊對於精確射擊在戰場上的應用早有準備,更評估了多種瞄準鏡與獵槍,雖然不是專為狙擊之用,卻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起步。所以,當陸戰隊在1942年登陸瓜達康納爾群島之時,行伍間已經有裝上瞄準鏡的狙擊槍的配置。只是由於前述叢林環境的限制,通常無法用以擔任反狙擊的任務,多半用來掩護支援小部隊的攻略。美軍在太平洋島嶼上的反狙擊作法多半是使用密集火力轟擊可疑地區,例如以37 mm反戰車炮裝用特製的散彈用來肅清茂密的叢林頂冠就十分有效。 英軍在二次大戰時仍然使用SMLE和P.14作為狙擊槍之用,而日軍的97式狙擊槍和美軍的M1903A4狙擊槍,基本上都是模仿毛瑟的設計。美軍後來也發展M1格蘭特步槍的狙擊型(M1C和M1D),提供較強的火力;不過它們所配備的M84型瞄準鏡倍率不太夠,只有2.2倍,最多只能進行中距離的狙擊。海軍陸戰隊除了使用陸軍發展的狙擊槍外,也自行選用溫徹斯特M70型獵槍配上Unertl 8倍瞄準鏡作為狙擊之用,效果不錯。
美軍方面則發展了紅外線照明燈及紅外線瞄準鏡T-120,配備在M3卡賓槍(改良的M1卡賓槍)上做為夜間狙擊之用。這些夜視裝備中,約有200具趕上了琉球登陸戰;據稱在開戰的第一周內,傷亡的日軍中有百分之三十是傷在這些配有夜視狙擊鏡的槍下。 雖然在二次大戰中各國多多少少都承認有使用狙擊手的需要,但是這些狙擊作為仍然是五分鐘熱度,等到二次大戰一結束,用生命鮮血換來的寶貴教訓又被忘個精光。狙擊又被冷藏起來,又要等到下次戰爭才會再冒頭出來。只有蘇聯和英國例外。 蘇聯基於二次大戰中的經驗,對狙擊非常重視;在二次大戰後,狙擊手已經是紅軍正式編制中的一部份。他們和西方不太一樣,通常都配備在連、排級,直接支援小部隊作戰。英軍則在大英帝國分崩離析之際,頻頻出動維持秩序,從馬來剿共、亞登平亂、一直到北愛維和,處處都需要狙擊手。因此皇家海軍陸戰隊與傘兵等精銳部隊都還維持着狙擊手的訓練與編制。 韓戰(1950-1953) 在1951年2月美國陸軍第27步兵團E連上刺刀衝鋒攻占180高地的戰鬥中(連長獲頒國會榮譽勳章),第三排排附 Brockmier 上士帶了4個士兵從側面攻頂。到了山頂時只剩下他一個人,其他4人都被不知道是從那裡來的子彈打死,個個都是後腦中彈。 1951年後,戰況陷入膠着狀態,戰線比較穩定下來,狙擊手能發揮更大效用。但是聯軍方面仍然對狙擊漠不關心,沒有有系統地推行狙擊訓練,完全由各部隊長看狀況自行決定。1951年10月美國陸軍步兵學校季刊上有一篇文章呼籲要加強狙擊訓練;根據該文作者訪談韓國前線士官兵的結果,有95%的人遇到過共軍狙擊火力,74%的人認為共軍的狙擊十分有效,88%的人認為如果美軍也能使用狙擊手的話將會非常有幫助,但只有35%的人說他們的單位中有狙擊手。在這35%的人中,大部份都說他們單位中每個連只有一支狙擊槍,而所謂的狙擊手也沒經過正式訓練。
跟在二次大戰時一樣,美國陸戰隊還是比陸軍單位更注重狙擊。除了設立狙擊訓練班,並使用M1903A4、M1C、及M1D等狙擊槍外,也開始實驗超長距離的狙擊。由於50機槍射速較低,可以行單發射擊,裝用狙擊槍的瞄準鏡後可行超長距離的狙擊。在1951年中期,.50 英寸口徑的白朗寧重機槍已經列入陸戰第一師的狙擊課程之中;它的超長射程在韓國多山的環境下特別有用,美軍可以從一個山頭狙擊另一個山頭,長達2,000碼的狙擊記錄時有所見。在夜間狙擊方面,二次大戰時發展的T-120紅外線狙擊系統被改進成為M1及M2狙擊鏡系統,仍然是裝用在卡賓槍上,廣泛地被配發到韓國前線以對抗共軍的夜間攻擊。 在這同時,美國陸軍在美國本土也實驗使用二次大戰時期的各國反戰車槍來進行超長距離狙擊,曾經使用過的有蘇聯的PTRD1941 14.5 mm反戰車槍、英國0.55寸波依斯(Boys)、以及德國的PzB 39反戰車槍,都獲得相當程度的成功。 不過,即使受到了教訓,在1953年韓戰結束後,健忘的美軍還是忽視了狙擊的持續發展。到了越戰,又要再付一次學費重頭學過。 越戰(1965─1973) 陸戰隊挑選了雷明頓M700-40型獵槍做為正式狙擊槍(正式編號M40狙擊槍),在戰後發展為M40A1,一直沿用到今天。陸軍方面則使用精確化後的M14半自動步槍國家競賽型(正式編號M21狙擊槍),後來在1988年又改採用由雷明頓M700改良的M24狙擊槍,這兩種槍都使用7.62x51 mm NATO競賽級子彈。同時,各種夜視裝備也開始發展,除了紅外線瞄準鏡外,星光夜視鏡也開始出現,通常都是裝在M16步槍上,做為夜間短距離狙擊之用。.50寸白朗寧機槍也常被用來做為長程狙擊槍之用,由於在越戰中的成功,也導致了日後各國專用大口徑狙擊槍的發展。 美軍狙擊手在越戰中發揮很大作用,往往一個狙擊排一個月裡擊斃越共的人數都超過幾個步兵營的戰果總和。由於他們擁有反制越共狙擊手的能力,在部隊中更對一般士兵有安定心理的作用。根據統計,美軍一般步兵在二次大戰時每殺死一名敵軍就要花上25,000發子彈,韓戰時變成50,000發,越戰時更跳到200,000發;但是越戰中的狙擊手每擊殺一名越共只需1.3發子彈(一說1.7發)。根據 Michael Lee Lanning 的研究,在整個越戰期間,美國陸軍和陸戰隊在越南的狙擊手前後總數約在1,250人次左右,他們之間已經確認的越共擊殺記錄接近13,000名,平均每人10名。要比較的話,美軍前後派到越南的總人數大概在3百萬人次,「估計」殺死越共近百萬名,平均每人1/3名。其效率顯而易見。 在越戰中,美軍最高狙擊記錄保持人是美國陸軍第九師的Adelbert F. Waldron(113次確認擊殺),以及陸戰隊的Charles B. Mawhunny(103次確認擊殺)。但是最着名的狙擊手應該要算是陸戰隊的Carlos N. Hathcock(93次確認擊殺),除了個人保有越戰中最長狙擊距離的記錄外(使用一挺加裝 Unertl 8 倍瞄準鏡的50機槍在2500碼外以兩發子彈擊殺一名運軍火的越共),他對後來陸戰隊狙擊學校的正式成立與運作居功厥偉。
當然了,在狀況難明的戰場環境中,許多所謂的「狙擊槍火」其實都是美軍士兵自己的誤判,往往只是越共用來造成緊張心理的流彈。但是如果碰到的是真正的越共狙擊手的話,結果就不是那麽輕鬆了。1967年某天美國陸戰隊第四團第二營在叢林中的遭遇就是個好例子。他們沿着一號公路附近巡邏,被幹掉了5個人,每個都是在雙眼間一個乾淨俐落的小洞,根本找不出子彈是從那裡發射的;整個營就地找掩護,不敢前進。第二天還是一樣,沒人敢站起身來,營長呼叫空軍支援,炸彈、汽油彈、機關炮彈在四周亂炸一通。轟炸過後他們繼續前進,一個小時後聽到「砰」的一聲,又倒了一個傢伙,他們又都趴到地上不敢動彈了。這時早已暮色四合,營長再度呼叫空軍轟炸,那個越共狙擊手竟然在黑暗中還對美軍飛機射擊。這個營在兩天內只前進了一英里半,總共1,100人的兵力,卻奈何不了一名越共狙擊手。 越戰後發展
這時,西方國家發現在各種低度衝突的地區,使用狙擊手要比使用正規部隊能更有效應付各種狀況;特別是在維和任務的時候,能使用的武器受到限制,像狙擊手這種兼具精確性與彈性選擇目標能力的武器系統,尤其重要。在同時,國際恐怖主義高漲,反恐怖份子的特戰部隊對於精確狙擊的需求也很高。因此,從貝魯特、巴拿馬、索馬利亞,一直到最近的克洛西亞、科索夫,狙擊手都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結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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