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真的“傻”嗎? |
送交者: 嘻嘻哈哈 2002年07月19日18:30:24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作者:WHY? - 06:37pm Sep 28, 2001 EST 網上時常討論中國人聰明還是美國人聰明,是北大、清華學生的素質高還是哈佛、耶魯的學生能力強。 有人說,中國人在美國的商場買東西,傻傻的美國的商場允許用完了就退,“聰明”的中國人占了便宜。相比之下,中國商場“精明”,為了幾十塊人民幣的東西,可以讓消費者脫了褲子搜身、剁了手指“給個教訓”,倒有點象方鴻漸的兩個侄子:阿丑和阿凶。 美國政府的高級官員,國會議員,法官,檢察官,哪個不善言辭論辯,而象遠華案中貪官藍甫,連寫交待材料都錯別字連篇。 看美國的商品種類、獨到精緻的工業設計、豐富的電影、電視文娛節目,創造性發揮淋漓盡致,這點在中國怎麼樣大家也都知道。所以,在文藝方面,只要通過限制進口美國電影來保護“民族電影工業”,美國人又“傻”了,為什麼不限制中國電影進口美國呢? 談到哈佛的學生和北大、清華的學生,比根據考試衡量的所謂“智商”,也許中國學生技高一籌,但是比一下畢業以後的成就呢?創造性呢?中國學生的最大成就不是創造了什麼,而是在於他最終是否去了哈佛、耶魯留學。 在美國,在事業方面,創造性方面,社會不允許你“傻”,否則你就沒有工作,不會進步,甚至餓死。但是,作為消費者,雇員,選民,你如果傻一點,沒關係,有法律保障你的權利。你是弱者,弱勢群體,有法律捍衛你的權利。 如果你傻,看不懂產品說明,最後發生意外,法律說,公司沒有對消費者提供合理的產品使用說明,這是公司的責任,賠!你傻傻的不知道如何抗拒老闆對你的性騷擾,法律說,如果這個公司沒有採取應該採取的措施保護職員的利益,老闆個人和公司都應承擔賠償責任;你傻傻的被警察帶走,律師說,警察沒有向你陳述你的應有權利,沒有讓你及時通知你的律師,法律說,這嚴重違反程序,應該當庭釋放被告。 你傻,不要緊,因為法律一點不傻,法官、律師都不傻。當你去法學院、圖書館,浩如煙海的法律文獻絕對將沒有學習過法律的“天才”拒之門外,美國的法律如此複雜,就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微小的正義,將界線越劃越細。美國的大法官、律師之所以為人敬仰,一定程度上也是因為美國的法律非一般“傻傻的”人所能夠搞懂。這種高難度,來自於杜絕各種“聰明人”鑽法律空子的企圖,防止“聰明人”、“成功者”使出各種“怪招”傷害、欺負無辜的、善良的卻又“傻傻的”人們。從而傻傻的人,不需要擔心自己的權利遭受任意地侵害,可以將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其擅長的方面,自己“不傻的”方面。這樣,每個人對社會的貢獻也就最大化了。 法律正義、司法公平的真諦就是,保護弱小;沒有法律,強悍者照樣可以生存,但是弱小者不能。 如果沒有法治呢?你就千萬不能“傻”!那有生命危險!如果你沒錢,沒勢,衙門不朝你開。如果一個國家貫穿的是,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哲學觀,那麼你只能自己保護自己,所以,中國就有句古話,“氣死不打官司”。從經濟上說,這是一個多麼不效率的社會——如果你是個知識分子,你遭受欺辱,你動手打不過,鬥不過,怎麼辦?要麼就只能“走為上策”、“躲過”,要麼就得八面玲瓏,“識時務者為俊傑”,趨炎附勢,明哲保身,這就是中國人的“聰明”吧,多麼可悲的民族生存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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