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放台灣軍事工程幾點注意事項 |
| 送交者: 司馬昭 2002年08月05日16:47:08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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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台灣軍事工程幾點注意事項 1、解放台灣資金來源: 中國財政部發行解放台灣債券,總額一萬五千億人民幣(綜合參考海灣戰爭器材運輸、消耗等費用和我國人工成本較低、俄國兵器略平的情況),還款時間二十年,年利率10%。還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開徵特別消費稅償還。 2、戰後建設台灣資金、技術來源: 台灣按英國管理殖民地的港澳模式,建全球最大無關稅島,鼓勵美、日、歐、港、台資金自由投資。建東南亞最大金融、港口、貿易中心,將香港的部分功能移台。台灣所有代工、高技術研發移大陸。完成台灣經濟轉型。 3、解放軍廣州、福州、南京戰區對台發動攻擊後,成都軍區、蘭州軍區、瀋陽軍區、濟南軍區立即進行大規模演習,以備有人火中取栗。同時進行三次中當量熱核試驗和核潛發射核導彈試驗,必要時將環台灣海域200海里設為核試區域,以便設置核屏障。 4、登陸部隊每人攜帶暈船機藥物、無眠藥物、抗幅射藥物,以增強戰鬥力。 5、對重點台獨分子及家屬由特工實施嚴密監視,必要時就地正法,避免其成為流亡分子,以除後患。 6、對台機場、登陸點使用中子彈連續轟炸(戰爭從來不是請客吃飯),儘可能大的殺傷敵人員,減少器材損失,特別是F16和幻影2000,將來可出口到第三世界國家創匯。 7、儘可能干擾、阻斷台財經通信系統,減少台政府資金外逃(請國民、親民、新黨設法阻攔)。 8、組織全國二億剩餘勞動力的部分人員,擔負戰場運輸任務;一千萬民兵、後備役人員待命。 9、立即着手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軍事管制委員會。籌備特區行政長官選舉。調派陸、港、澳幹部接管台行政、軍事、司法等機構。 10、清理、審判台獨分子。發動愛中國、愛台灣、愛中國人、反台獨的三愛一反運動,人人表態過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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