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國家利益至上”原則有何不對?
自由湘軍
美國總統和美國其他政界要人在各種場合從不諱言“國家利益至上”是美國政府處理一切外交事務所秉持的最高準則,於是這便給了那些反美國家和仇美人士以口實:美國並不是那種坦坦蕩蕩的君子之國,他們原本也有自己切身而又實際的利益。這樣一來,在很多人的眼中,美國在世界上的所做所為都統統被烙上了利益的印記。
美國在中東“偏袒”以色列、打擊伊拉克,不過是為了覬覦中東的石油利益;美國出兵朝鮮和越南,亦是為了捍衛其在遠東的政治和軍事利益;美國轟炸巴爾幹半島,干預科索沃事務,更是為了拔掉南聯盟這棵釘子,以便謀求掃除“北約”軍事集團順利東擴障礙的利益。甚至還有人認為,美國發動阿富汗反恐戰爭,也是有着自身的戰略利益——借打擊塔利班之機完成對中國的軍事包圍。淺薄的“利益論”在“冷戰”思維的慣性引導之下,竟朝着“陰謀論”的思路繼續延伸和發展。近日居然有人認為,美國出於維持其美元強勢政策的考慮,有可能策動了陳水扁此次的“一邊一國”﹑“全民公投”等言論的出爐,希望借陳水扁將中國局勢搞亂以堵住在亞洲美元流出的缺口。如此觀點,是典型的“利益論”和“陰謀論”的雙重合奏。
仇美人士在分析國際政治形勢中樂此不疲、經常運用的“利益論”和“陰謀論”,其實是經不起推敲的。
首先,我們當然不能否認國際交往中國與國之間利益的存在。以“國家利益至上”作為最高準則,不也是白紙黑字赫然寫在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家的外交政策之中嗎?我們可以把國家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而又不允許美國人有自身的國家利益,這實際上是不自覺地把美國人的道德水準看得比我們高人一等。我想任何一個國家的領導人對“國家利益至上”原則的奉行程度,都不會遜色於任何一位美國總統。那我們為什麼要單單指責美國有自己的國家利益呢?
就象市場經濟不能剝奪個人的利益一樣,任何一個國家追逐自己利益的行為亦無可厚非。“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利益的確是人類一切社會活動的基礎,但利益之上還有規則。人類所有追逐利益行為,必須是在一定的規則之下進行。薩達姆通過侵略別國的領土以追求伊拉克的所謂的國家利益,顯然是違背了大家公認的規則。所以,踐踏規則的伊拉克被美國視為邪惡國家並長期遭到聯合國的制裁是理所當然的。
其次,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美國能否有自己的國家利益,而在於美國的國家利益是否與人類的共同利益相悖。如果美國從其所扮演的“世界警察”行為中得到了自身的利益,但這一利益與人類的共同利益並行不悖並能增進人類的利益,那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呢?
美國攻打阿富汗,確實是9·11事件後美國捍衛自身的利益而採取的報復行動,但這一行動除了損害塔利班政權等少數極權專制者的利益之外,沒有損害任何國家和任何人的利益。相反,對阿富汗塔利班政權的軍事打擊,可以使愛好和平和自由的全世界人民最大限度地免於本·拉登恐怖主義的危害,從而也就捍衛了包括美國和阿富汗人民在內的整個世界人民的利益。例如,中國就從阿富汗反恐戰爭中得到了最為直接的利益。因為塔利班政權的剷除,使中國新疆的“東突”分子失去了最為穩固的後院。
至於海灣戰爭,勿庸諱言美國也確有捍衛其在中東石油利益的動機和目的,不過美國在捍衛自己石油利益的同時,也捍衛了世界的和平、正義和自由貿易,也就是說捍衛了整個文明世界的利益。因為需要海灣地區石油的畢竟不只是美國,而是包括德國、日本等國家在內的整個文明世界。不過,海灣戰爭的真正受益者,還是廣大的海灣地區的國家和人民,因為海灣戰爭對地區霸權主義者伊拉克的重創使這一地區獲得了持久的和平、穩定和自由貿易。海灣戰爭利益直接受到損害的,也只是作為侵略者和獨裁者的薩達姆。
其實,歷史上尤其是二戰後美國向海外用兵,並無領土等物質利益的直接訴求,更多的是捍衛和推行民主、自由、人權和市場經濟等代表了人類發展進步方向的價值觀念。這些價值觀念,既符合美國的利益,更符合全人類的利益。哈維爾1999年4月29日在加拿大國會的演講中論及美國為首的“北約”發動的科索沃戰爭時,曾如此精彩地評述:“這可能是人類並非為了利益,而是為了堅持某種原則和價值而進行的一場戰爭,如果可以這樣評價戰爭的話,那麼這確實是一場合乎道德的戰爭,一場為了道德原因而打的戰爭”。沒有這些人類應共同遵循的原則、價值和道德,規範和激勵人們追逐利益的規則將蕩然無存。
在世界正朝着全球化邁進的新的世紀,純粹用“利益論”恐怕已難以解釋榮損與共、利益交錯的國際關係。維護自己的利益並不意味着要建立在損害別人利益的基礎之上,損害別人的利益也並不意味着可以增進自己的利益。當今世界的現實是,捍衛自己的利益往往也捍衛了別人的利益,損害別人的利益往往也損害了自己的利益。面對着不斷變化的新的國際態勢,將朋友之間的友誼和人與人之間的利益截然對立起來,仍然用“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這樣貌似真理的老套觀念來解釋紛繁複雜的國際關係,是不是顯得有點過於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