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魁北克命運看台獨公投 |
送交者: 宋興無 2002年08月14日16:22:25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從魁北克命運看台獨公投 ● 宋興無(多倫多) 民進黨在台灣主政以來,獨派勢力迅速壯大,獨立訴求日顯急迫。日前,陳水扁更是明確提出全民公投主張。以公投方式決定台灣前途是否合乎國際慣例?假使台灣大多數人同意獨立,是否能使台獨合法化?針對這些關鍵問題,認真回顧一下加拿大魁北克獨立運動的始末,我們就會有更客觀、更深入的理解,從而得出更理性的認識。 魁北克獨立的淵源 1995年10月29日,魁北克全民公投決定是否獨立的前一天,一名獨派年輕婦女在蒙特利爾的一個集會上,對着電視攝像鏡頭把自己的加拿大護照撕成碎片。那高舉在手上的護照殘片,隨着加拿大廣播公司(CBC)電視網的轉播,使3000萬加拿大人目瞪口呆,990萬平方公里的國土上頓時氣氛凝固。這一極端行為凸顯了法裔和英裔加拿大人之間久遠的衝突與對立,象徵着魁北克獨立訴求的決心和非理性。 加拿大的最早居民是印第安人,最早登上加拿大海岸的白人是挪威探險家埃瑞克森,當時是公元1000年。但是,白人在這個國家的真正歷史開始於1497年抵達此地的卡波特,一個效忠英王亨利七世的意大利人。1534年,這塊土地又被法國人伽蒂埃奪得,不過,法國人在這塊“新法蘭西”土地上的真正定居開始於1604年。四年後,魁北克城建立。1670年,英國人開設的哈德森灣公司成立,主要做皮毛和漁業生意。從此,英法居民之間的衝突正式開始。 在此後的一個世紀裡,英國人勢力迅速膨脹。1713年,法國人失去了紐芬蘭、哈德森灣和諾瓦斯科夏,七年戰爭(1756-63)使英國勢力進一步擴張,至1763簽訂“巴黎和約”,英國人已基本控制了加拿大。但此時,法裔人口仍然占大多數,只是此後幾十年,英國殖民者和因美國獨立戰爭而北遷的“保皇”人士大批進入,英國人才逐漸取得人口優勢。 在此後相當長一段時間裡,英國人和法國人一直互不相讓,但統派勢力一直大於獨派勢力。在加拿大正式建立聯邦之前的1841年2月,頒布了英裔和法裔兩大省的“統一法案”。但是,英國軍隊白天把法案張貼在大街小巷,晚上就被法國人一掃而光。 反對獨立的法裔總理 聯邦正式成立之後,英國為母國,英王為國家元首,但法國人在加拿大政壇上一直舉足輕重。雖然第一任和第二任總理都是英國人,但他們都受制於法裔勢力。 1896年,一位法裔人士終於奪得總理寶座,而且一坐就是四屆,直到1911年為止,他就是勞里埃。第一任總理麥克唐納德曾豪邁地宣稱“我生為英國人,死為英國鬼”,而勞里埃則這樣描述自己:“在魁北克,我被視為法國人的叛徒,在安大略我被看成是英國人的叛徒……我是一個加拿大人。” 他的名言“20世紀是加拿大的世紀”,在當時可以說是家喻戶曉。 有意思的是,從勞里埃開始,加拿大歷史上任期長、聲譽高的總理幾乎都是來自魁北克的法裔,包括勞倫特、杜魯道(又譯特魯多)和現任總理克雷蒂安。更為有意思的是,這些法裔總理都為加強聯邦、反對獨立作出了巨大貢獻。 2000年9月28日,加拿大前總理杜魯道去世,全國上下沉浸在前所未有的極度哀痛之中。從老人到婦孺,人們自發地為這位不平凡的政治人物致哀。他被譽為加拿大最偉大的總理、最受愛戴的魅力型政治家,甚至被尊為加拿大國父。杜魯道為什麼會得到如此高的評價?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包括:在國際上不畏強霸,為加拿大贏得尊嚴和榮譽,他從英國取回憲改終審權,使加拿大終於成為完全獨立的國家;在國內,他極大地加強了聯邦政府的權力,有效地反對魁北克獨立運動,對極端的魁北克獨立分子不惜動用“戰爭措施法”,甚至以武力斷然鎮壓魁獨勢力的暴力活動。正如在舉行國葬時不少人所說的那樣, “沒有杜魯道,加拿大也許早就不存在了”。 現任總理克雷蒂安是又一位為國家統一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的政治家。在1995年魁北克舉行公投前,他不僅針鋒相對地與獨派勢力進行鬥爭,而且做了大量細緻入微的工作。在1995年的險勝後,他又果斷地採取了一系列法律手段,大大遏制了魁獨趨勢。 聯邦政府對策 魁北克獨立問題雖然可以追溯到17世紀,但有組織、有綱領的獨立運動是從20世紀中葉才開始的。上世紀60年代末,法裔魁北克人組建了魁人黨,並且得到了比較廣泛的支持。1976年,力主獨立的魁人黨贏得省內選舉之後,要求獨立的呼聲迅速提高。在1980年舉行的公民投票中,獨派雖然最終被擊敗,但已經得到了40%左右的民意支持。而在1995年的再次公投中,獨派竟得到了49.44%的支持。 聯邦陣營在險勝之後痛定思痛,決定對魁獨採取強硬的法律手段。1998年8月20日,加拿大最高法院發布法規,規定魁北克不能單方面決定獨立,而必須得到聯邦和其他省份的認可。1999年12月,聯邦政府又推出“清晰法案”。法案規定,今後魁北克省若再就獨立問題舉行公民投票,不論結果如何,都必須得到聯邦政府的批准才能生效。 這項法案授權下議院檢討所有省級公投議題,以決定是否明確,並特別指出,如果公投議題只要求選民授權談判主權獨立,而不讓選民直接說明他們是否願意脫離加拿大,那麼,該議題就是不明確的。這意味着,魁人黨在1980年和1995年全民投票中的議題都是不能接受的,投票結果是無效的。“清晰法案”於2000年3月在國會通過,自此,加拿大的分裂危機從根本上得到了控制。 (明日續登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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