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析陳水扁的“台灣前途決議文” |
| 送交者: 劉紅 2002年09月04日17:24:17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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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陳水扁的“台灣前途決議文” 劉紅 最近,陳水扁在就任民進黨主席後主持召開的第一次中執會上,公開宣布:“‘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民進黨目前處理兩岸問題的最高指導原則”。所謂“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民進黨為因應2000年島內“大選”,為減輕台灣民眾對民進黨執政的疑慮,騙取中間選票,於1999年5月8日在該黨八屆二全大會上通過的一個決議案。 “台灣前途決議文”是繼“4·17決議文”、“10·07決議文”、“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和“台獨黨綱”之後的民進黨又一“台獨”綱領性文件,在“台獨”演變過程中占有相當重要位置,是各類“台獨”主張與時俱進的結果,集中反映了民進黨圖謀分裂祖國的立場。 根子是“台獨” “台灣前途決議文”第一個要害是定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決議文”首先捏造了一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事實。聲稱民進黨分別從“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三方面作為爭取‘主權獨立’的途經”,現在“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近10多年來,“台獨”勢力一再圍繞“台灣前途”做文章,想方設法、不擇手段要搞亂這一問題。但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不是主權獨立國家”已經成為國際政治中的“幾何定理”。民進黨內的一部分人絞盡腦汁,大膽假設,片面求證,為的就是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這一捏造的謊言進行百般辯解。試問,一夥政治勢力在一個國家的部分領土上,進行“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的活動,本身就是非法的,怎麼能夠成為“主權獨立的途徑”?至於“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更是借民意以行私,什麼時候“台獨”成為“社會共識”了?海峽兩岸根本不存在什麼“一邊一國”,怎麼能說“兩個中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還是台灣生存的條件和發展的依憑”? “台灣前途決議文”還提出了接受“中華民國國號”的立場,這是分裂勢力的一個新陰謀。一是民進黨的這一立場出於欺騙島內民意的需要。在台灣同胞中有着很深的“中華民國情結”,泛藍軍的全部支持群體和泛綠軍陣營中也有不少“中華民國”的支持者,對於急於分化泛藍軍陣營、鞏固泛綠軍陣營,以鞏固和擴大社會、政治基礎的民進黨來說,“中華民國國號”當然有很高的利用價值。二是此“中華民國”不是彼“中華民國”。過去的“中華民國”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是以國民黨蔣介石集團為代表的一部分政治勢力,與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爭天下”失敗後“逃台偏安”的結果,是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活動的割據政權;“台灣前途決議文”中的“中華民國”,是島內一批分裂勢力在國際反華勢力支持下,與祖國大陸“分天下”的結果,是違反一個中國原則的“台獨”組織。三是“台灣前途決議文”接受“中華民國國號”,對內是掩護在各個領域推行的“去中國化”圖謀,對外是藉助“中華民國”的“老字號”招牌推行“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民進黨一邊聲稱接受“中華民國國號”,一邊在做破壞“中華民國”的基礎性工作。特別是近來猖獗起來的“台灣正名運動”和陳水扁力挺“台灣正名運動”,更加證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接受“中華民國國號”的虛假性,反映出民進黨虛偽的一面。
目標是“拒統” 在民進黨捏造的“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基礎上,拒絕兩岸統一成為“台獨”的基本部署,成為“決議文”的要害所在,也成為民進黨的活動方向。 “台灣前途決議文”設定了“拒絕統一的程序”,一方面制訂“拒統”方針,聲稱“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朝野各界要“整合有限資源,以面對中國的打壓及野心”;並且對以往的“拒統”行為進行了系統總結。一方面攻擊祖國大陸,聲稱大陸“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竟然還擺出一副教訓別人的架勢,極其無知和狂妄地要大陸“擺脫過時的民族主義及思想框架”。同時還假惺惺地稱,“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創造共生共榮、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 “美夢”做得越美越難圓,“幻想”越具體失落感越大,民進黨的“拒統”圖謀不僅政治上反動,而且還是海市蜃樓式的空想。面對民進黨的“拒統”陰謀,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卻是13億中國人的共同要求,並且已經完成港澳回歸,制定了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八項主張”為核心,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和完成祖國統一的正確、務實的方案。完成祖國統一是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然歸宿,也是21世紀中華民族復興的歷史契機。民進黨的“拒統”,是在與13億中國人為敵,是在和中華文化作對,是在以2300萬台灣同胞的切身利益作為賭注進行一場必然失敗的賭博。 “台灣前途決議文”設置的“拒統程序”沒有說服力,也沒有可行性,但會破壞兩岸關係的發展和危害台灣同胞的基本利益。眾所周知,是台灣屬於中國,不是中國“併吞”台灣,當然也不存在“中國的打壓及野心”,不存在國際社會對“一個中國政策”的“認知混淆”,台灣各界也不可能對此建立所謂“共識”。祖國大陸強調一個中國原則,不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而是台灣前途的最佳保證;不是祖國大陸“霸權思想”的結果,而是尊重和保護台灣同胞利益的根本保證;不存在中國政府需要“正視台灣人民的意願及台灣主權獨立的歷史事實”的問題,不存在中國人民“擺脫過時的民族主義及思想框架”的問題,而是“台獨”分子必須停止分裂活動。民進黨的“拒統”立場,不可能帶來兩岸“全方位對話”、尋求“和平架構”、“共生共榮、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只能導致兩岸關係越來越緊張,直至威脅到和平統一的實現。 手段是“公投” “台灣前途決議文”聲稱,台灣已經“獨立”,如果要兩岸統一,則要“公民投票決定”;要在“‘國家安全’與‘主權獨立’”凝聚共識;“台灣應儘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 “陸委會”說帖更是聲稱,針對大陸的打壓,“基於自衛的、自保的、被動的,台灣人民應該有權透過公投表達意見。” 民進黨寄望於通過“公投”拒絕統一,政治上難於成立,實踐上更行不通。按照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規定,是否使用“公民投票”方式實現“住民自決”,有三條基本要求:一是殖民地的獨立;二是因為國際因素造成的爭議性地區;三是因為地理、民族、歷史、文化、語言、宗教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國際間也沒有給予這些爭議地區合併的條件、內部也不存在合併可能的地區。台灣屬於中國的屬性沒有改變,海峽兩岸暫時分離完全是由於國內因素造成的,三條基本要求中一條也不符合,當然也就不存在有關重新決定“台灣前途”的疑問。 實踐上行不通的原因之一,是對台灣任何政黨、團體或個人來說,任何民主方式,任何民主的行使,必須以確保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為前提,任何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則走向民主的反面。“公投統獨”是借民主挑戰中國主權,超出了民主範疇,因而成為分裂國家的危險舉動。實踐上行不通的原因之二,是民主和人權的普遍性不能踐踏,在一個國家內部不能煽動、操縱一部分人的“民主要求”而否定其他人的民主權利。在台灣問題上,無論是台灣居民,還是大陸居民都對台灣島及中國的任何一塊領土擁有至高無上的主權。同樣,台灣地區的居民不能決定中國的某一部分領土的前途。 “公投定理”頭頭是道、方案一套接一套,只能是自我暴露。在台灣問題上,台灣不是“國家”,當然不存在什麼“獨立現狀”,更不存在“公投決定前途”。如果唯恐天下不亂,借“落實直接民權”、“表達全民意志”之名,完成“公投法法制化”、推動“公投統獨”的極端方式,煽動、教唆不明真相的台灣同胞,只能給台灣帶來災難。 “台灣前途決議文”在談及“公投”時,還針對兩岸關係編造出“虛假的故事”,聲稱祖國大陸一直在“打壓”台灣,台灣有權用“自衛、自保、被動式”的“公投”對抗大陸“打壓”。這一問題上需要搞清楚的是,10多年來的兩岸關係現實是,先有“台獨”行為,後有反“台獨”鬥爭;再則祖國大陸只有懲治和遏制“台獨”的壯舉,沒有打壓台灣的問題,總不能只允許“台獨”勢力進行分裂活動,不允許中國人民保衛自己的領土和主權完整。因此,只要搞“台獨”,“公投”就是挑釁而不是“被動”,是玩火而不是“自衛”,是自殘而不是“自保”。 沉渣泛起,必有惡浪。下台後的李登輝“值錢”了,幾年前的“決議文”也“香”起來了,這些反常現象只能說明“台獨”勢力的囂張,囂張只能帶來新的失敗,“台灣前途決議文”沒有前途。 (本文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 中國網2002年9月4日 剖析陳水扁的“台灣前途決議文” 劉紅 最近,陳水扁在就任民進黨主席後主持召開的第一次中執會上,公開宣布:“‘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民進黨目前處理兩岸問題的最高指導原則”。所謂“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民進黨為因應2000年島內“大選”,為減輕台灣民眾對民進黨執政的疑慮,騙取中間選票,於1999年5月8日在該黨八屆二全大會上通過的一個決議案。 “台灣前途決議文”是繼“4·17決議文”、“10·07決議文”、“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和“台獨黨綱”之後的民進黨又一“台獨”綱領性文件,在“台獨”演變過程中占有相當重要位置,是各類“台獨”主張與時俱進的結果,集中反映了民進黨圖謀分裂祖國的立場。 根子是“台獨” “台灣前途決議文”第一個要害是定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決議文”首先捏造了一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事實。聲稱民進黨分別從“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三方面作為爭取‘主權獨立’的途經”,現在“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近10多年來,“台獨”勢力一再圍繞“台灣前途”做文章,想方設法、不擇手段要搞亂這一問題。但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不是主權獨立國家”已經成為國際政治中的“幾何定理”。民進黨內的一部分人絞盡腦汁,大膽假設,片面求證,為的就是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這一捏造的謊言進行百般辯解。試問,一夥政治勢力在一個國家的部分領土上,進行“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的活動,本身就是非法的,怎麼能夠成為“主權獨立的途徑”?至於“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更是借民意以行私,什麼時候“台獨”成為“社會共識”了?海峽兩岸根本不存在什麼“一邊一國”,怎麼能說“兩個中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還是台灣生存的條件和發展的依憑”?
目標是“拒統” 在民進黨捏造的“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基礎上,拒絕兩岸統一成為“台獨”的基本部署,成為“決議文”的要害所在,也成為民進黨的活動方向。 “台灣前途決議文”設定了“拒絕統一的程序”,一方面制訂“拒統”方針,聲稱“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朝野各界要“整合有限資源,以面對中國的打壓及野心”;並且對以往的“拒統”行為進行了系統總結。一方面攻擊祖國大陸,聲稱大陸“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竟然還擺出一副教訓別人的架勢,極其無知和狂妄地要大陸“擺脫過時的民族主義及思想框架”。同時還假惺惺地稱,“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創造共生共榮、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 “美夢”做得越美越難圓,“幻想”越具體失落感越大,民進黨的“拒統”圖謀不僅政治上反動,而且還是海市蜃樓式的空想。面對民進黨的“拒統”陰謀,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卻是13億中國人的共同要求,並且已經完成港澳回歸,制定了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八項主張”為核心,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和完成祖國統一的正確、務實的方案。完成祖國統一是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然歸宿,也是21世紀中華民族復興的歷史契機。民進黨的“拒統”,是在與13億中國人為敵,是在和中華文化作對,是在以2300萬台灣同胞的切身利益作為賭注進行一場必然失敗的賭博。 “台灣前途決議文”設置的“拒統程序”沒有說服力,也沒有可行性,但會破壞兩岸關係的發展和危害台灣同胞的基本利益。眾所周知,是台灣屬於中國,不是中國“併吞”台灣,當然也不存在“中國的打壓及野心”,不存在國際社會對“一個中國政策”的“認知混淆”,台灣各界也不可能對此建立所謂“共識”。祖國大陸強調一個中國原則,不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而是台灣前途的最佳保證;不是祖國大陸“霸權思想”的結果,而是尊重和保護台灣同胞利益的根本保證;不存在中國政府需要“正視台灣人民的意願及台灣主權獨立的歷史事實”的問題,不存在中國人民“擺脫過時的民族主義及思想框架”的問題,而是“台獨”分子必須停止分裂活動。民進黨的“拒統”立場,不可能帶來兩岸“全方位對話”、尋求“和平架構”、“共生共榮、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只能導致兩岸關係越來越緊張,直至威脅到和平統一的實現。 手段是“公投” 在“已經脫離中國”、“完成台獨”的情況下,圖謀通過“公投”方式達到拒絕中國統一的目的。這是民進黨念的“公投經”,也是“台灣前途決議文”的第三個要害。 “台灣前途決議文”聲稱,台灣已經“獨立”,如果要兩岸統一,則要“公民投票決定”;要在“‘國家安全’與‘主權獨立’”凝聚共識;“台灣應儘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 “陸委會”說帖更是聲稱,針對大陸的打壓,“基於自衛的、自保的、被動的,台灣人民應該有權透過公投表達意見。” 民進黨寄望於通過“公投”拒絕統一,政治上難於成立,實踐上更行不通。按照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規定,是否使用“公民投票”方式實現“住民自決”,有三條基本要求:一是殖民地的獨立;二是因為國際因素造成的爭議性地區;三是因為地理、民族、歷史、文化、語言、宗教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國際間也沒有給予這些爭議地區合併的條件、內部也不存在合併可能的地區。台灣屬於中國的屬性沒有改變,海峽兩岸暫時分離完全是由於國內因素造成的,三條基本要求中一條也不符合,當然也就不存在有關重新決定“台灣前途”的疑問。 實踐上行不通的原因之一,是對台灣任何政黨、團體或個人來說,任何民主方式,任何民主的行使,必須以確保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為前提,任何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則走向民主的反面。“公投統獨”是借民主挑戰中國主權,超出了民主範疇,因而成為分裂國家的危險舉動。實踐上行不通的原因之二,是民主和人權的普遍性不能踐踏,在一個國家內部不能煽動、操縱一部分人的“民主要求”而否定其他人的民主權利。在台灣問題上,無論是台灣居民,還是大陸居民都對台灣島及中國的任何一塊領土擁有至高無上的主權。同樣,台灣地區的居民不能決定中國的某一部分領土的前途。
“台灣前途決議文”在談及“公投”時,還針對兩岸關係編造出“虛假的故事”,聲稱祖國大陸一直在“打壓”台灣,台灣有權用“自衛、自保、被動式”的“公投”對抗大陸“打壓”。這一問題上需要搞清楚的是,10多年來的兩岸關係現實是,先有“台獨”行為,後有反“台獨”鬥爭;再則祖國大陸只有懲治和遏制“台獨”的壯舉,沒有打壓台灣的問題,總不能只允許“台獨”勢力進行分裂活動,不允許中國人民保衛自己的領土和主權完整。因此,只要搞“台獨”,“公投”就是挑釁而不是“被動”,是玩火而不是“自衛”,是自殘而不是“自保”。 沉渣泛起,必有惡浪。下台後的李登輝“值錢”了,幾年前的“決議文”也“香”起來了,這些反常現象只能說明“台獨”勢力的囂張,囂張只能帶來新的失敗,“台灣前途決議文”沒有前途。 (本文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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