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國兩制論(上)
(上)
1原一國兩制與新一國兩制的比較
2解決兩部憲法的矛盾,制定新的中國憲法
3 新一國兩制下台灣在國際上和國內的定位
(下)
4 統一的基礎是法制而不是民主
5“用良知換和平”與“用尊嚴換統一”
6 中華民國憲法是阻止台獨的最後一道盾牌
7 建立泛統一戰線,化解台獨同盟
1原一國兩制與新一國兩制的比較
綜合鄧小平一生,就是四個字“實事求是”。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鄧小平為了現實的去解決中國的不同地區之間的矛盾,本着中華民族最大利益的原則,靈活的完成統一大業而提出的構思。我們知道,中國的香港和澳門地區已經成功的運用“一國兩制”的模式回歸了祖國。
我們再回思一下,大陸地區和港澳地區之間存在什麼樣的矛盾呢?很簡單,社會主義制度與資本主義制度之間的矛盾。所以,港澳的“一國兩制”就是: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港澳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其中的“一國”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完成的統一(為此還特意增補1988年的修正案),並且港澳地區用的是“基本法”,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了區別,將之稱為原一國兩制。
我們再回過頭看台灣。台灣和港澳地區有什麼不同?僅僅因為他們有自己的軍隊麼?不對!港澳回歸祖國之前使用的是殖民地宗主國的法律,回歸後才使用中國的法律---“基本法”。 台灣不同,他一直使用的是中華民國的憲法,而這部憲法本來就是中國的憲法,只是在中國的絕大多數地方(大陸)這部憲法從49年起就失效了。
所以我要說的新一國兩制中的“制”不再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制度的“制”,而是憲制和法制的“制”。更為準確的說,就是:大陸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制,台灣實行中華民國憲制。我想這也是符合中國的現狀的。
再來看什麼是中國的現狀。是兩岸“一邊一國”麼?是“特殊的國與國之間的關係”麼?統統不是!!!中國的現狀是中華民國作為國家實體,已經在國際上消亡,但是中華民國憲法卻依然殘存;台灣是使用中華民國憲法的最後一個中國地區。如果套用對方的話,就應該是“一邊一憲”與“特殊的憲法與憲法之間的關係”。
很簡單,新一國兩制就是要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中華民國憲法之間的矛盾。
2解決兩部憲法的矛盾,制定新的中國憲法
不知道有多少人仔細想過一個問題:中國怎樣才算是統一了?是不是兩岸都放棄自己的國號,都叫“中國”,中國就統一了?
我想這是不夠的。兩部憲法雖然重疊,但互不統屬。中國的統一決不僅僅採用是使用一個相同的國號,或是消滅所有的台獨分子,而是使憲法得到統一。如果憲法統一哪怕是名以上的統一,就算兩岸都保留自己的國號,也依然是一個中國。
其實按照國際法的承繼原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承繼了原中華民國所有的一切(包括台灣)。遺憾的是,台灣人民很多人不願意統一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下,為此少數人甚至走極端----搞台獨。所以,我們如果真的為台灣的中國人民着想並真心用和平手段統一的話,就很難和港澳地區一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框架下統一。
怎麼辦?用逆向思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框架之上嘗試如何統一。
大陸的人大代表可以和台灣的立法院議員一起共同制定一部這樣的憲法:
1,她遵循一中原則。她的名字就叫中國憲法,指明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而這個中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香港地區,澳門地區以及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再次聲明:台灣只是中華民國下的一個地區) [下文提到這部憲法時,用中國憲法(新)來表示。]
2,她遵循務實且兩岸對等的原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中國全境有效(包括大陸港澳台),也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對中國全境有效(包括大陸港澳台)。不過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使用範圍是大陸及港澳區域,指定中華民國憲法的使用範圍是台灣區域。
3,她遵循和平的原則,指定大陸和台灣接壤的地區為非軍事區,並且規定在中國的全境無論何時何事不能用軍事手段解決國內問題。
4,她遵循國家安全與領土完整的原則。將中國的邊境防務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制約的解放軍和中華民國憲法所制約的國軍,當中國出現分裂(疆獨,藏獨及台獨等)和外敵入侵時,解放軍和國軍都有義務阻止分裂和侵略。
當然,這部中國憲法(新)是凌駕於兩部憲法之上,且這部憲法應該是符合中國國情---“兩岸一國,一邊一憲”的現狀的。不過這麼做有一個大前提,即大陸徹底回歸憲政,依法治國。
仔細分析這個新一國兩制,她的內涵就是“維持現狀”。而我們知道台灣的民意有六成以上是希望“維持現狀”的。只是他們沒想到,在“維持現狀”下也能夠做到統一。他們失去了什麼?沒有!他們得到了什麼?一份具有法律保障的和平,還有很多實惠,將在後文一一道來。
大陸吃虧了麼?我不認為。三國時曹操讓被包圍的關羽投降,關羽牛脾氣一個,“我降漢不降曹”。 曹操乃一代英豪,當即大笑,“降漢即降曹,來吧。”同樣,沒有現成的“漢”,我們可以用中國憲法(新)來構砌一個。台灣人不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約束沒關係,讓你們受中國憲法(新)(其實依然是中華民國憲法)的約束還不行麼?而作為一個擁有絕大多數領土和人民的大陸政府,難道胸懷比不過曹操,能笑着說出一句:“認中(國)即認我”麼?
3 新一國兩制下台灣在國際上和國內的定位
很簡單。只要這部中國憲法(新)被制訂出來,就算兩岸各自的憲法不做任何改動,也能視中國已經和平統一。現在來看看在新一國兩制下台灣的定位問題。
台灣的定位包括國際上的定位和國內的定位。我們先討論國際上的定位。中國和平統一之後,當然應該允許台灣加入聯合國以及其他國際組織。他用的名義自然是中華民國台灣政府。這樣許多國際組織中會包括四個屬於中國的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政府,中華民國台灣政府。這麼長的稱號當然只能寫在書裡,一般用的是簡稱:中國大陸(China Mainland),中國香港(China Hong Kong),中國澳門(China Macao),中國台灣(China Taiwan)。
不過我要強調的第一點是:台灣不能用中華民國的名義,因為他並不是中華民國的全部(中華民國憲法的明文所寫)。當然台灣可以以牙還牙,提出大陸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部,其名義應該嚴格的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政府。我想這個完全可以接受。
我要強調的第二點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地位依然是大陸政府的。這個並不是大陸政府不想讓給台灣,而實在是讓不了。在國內我們可以做到兩岸對等,以平等的眼光來看對方;而在國際上講究的是你的實力和影響力,兩岸實在是相差太大了,我們無法強迫別的國家。換句話而言,台灣獨立是否就能得到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地位?所以這種要求比較無理。當然,統一後在大陸政府的幫助下,台灣政府甚至進入安理會理事國都沒有問題。這時也許只有美日會反對(不反對更好),我們也正好讓台灣人民看看誰才是他們的親人。
至於台灣在國內如何定位,應該完全讓台灣人民看到大陸政府的誠意和讓步。按照中國憲法(新)的第二條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是中國國家主席,中華民國的總統也是中國的總統。因為分別有兩部憲法,自然就有兩個國家元首。這樣,台灣政府的首腦去別國訪問的時候,使用的是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總統的名義,而來大陸的時候,以中國總統的名義,同時應該享有和國家主席一樣的待遇。當然,換過來,大陸的國家主席去台灣時也以中國國家主席的名義,享有和總統一樣的待遇。簡而言之,就是互為對方的象徵性國家元首。
這個想法也許對大陸人難以理解。所以我要舉一個例子:《西遊記》裡天宮的國家元首是玉皇大帝,而象徵性國家元首是齊天大聖------孫悟空。台灣象孫悟空一樣勢單力薄,卻完全沒有孫悟空的能量(說實話,我並不相信國軍能在解放軍進攻下頂住十天),那麼讓他做個齊天大聖有又何妨?
說完這個,我得強調第三點:在台灣沒有統一之前,在國際上壓縮台灣的空間是完全有必要的。這並不是什麼欺負台灣啦(台灣領導的一張臉象劉備,總愛哭,哭的樣子還很醜),而是防止台獨分子借屍還魂來搞獨立。必須讓台灣的政治家知道:抱着別人的粗大腿並不能得到任何東西,相反,和自己人商量才能得到你想要的。
*(沒完待續)
有點 於 20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