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楊佳襲警案二審將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舉行。一審時被判處死刑的楊佳卻被中國民眾稱為當代武松、佐羅,網上很多帖子稱楊佳最想殺的人是閘北公安分局督查警官吳鈺驊,上海人稱吳鈺驊的父親是上海公安局長吳志明。不管吳鈺驊是否真是吳志明的兒子,上海當地人將楊佳案的矛頭對準了上海幫的官員。
吳志明是上海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江澤民的姨外甥,中國老百姓稱吳志明是上海的“南霸天”。目前上海方面竭力掩蓋楊佳案的關鍵角色吳鈺驊在案件中的作用,令百姓的指控和擔心具有幾分合理性。
漏洞百出的一審判決書
7月1日在中共建黨紀念日的早上,28歲的北京無業青年楊佳,用剔骨刀一人殺死六名警察。案發當晚,楊佳的母親、國營退休職工王靜梅被警方帶走,至今三個多月音訊全無。據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刑事判決書((2008)滬二中刑初字第99號)記載,楊佳犯有“故意殺人罪”。下面是引述判決書的部分原文。
“……2008年7月1日上午9時40分許,楊佳攜帶上述犯罪工具,至本市天目中路578號閘北公安分局辦公大樓門前,投擲裝有汽油的啤酒瓶引起燃燒,並趁保安員滅火之際,楊佳頭戴防毒面具闖入閘北公安分局辦公大樓。在閘北公安分局辦公大樓底層大廳等處,楊佳先用刀砍擊保安員顧建明頭部,繼而持刀分別猛刺正在工作且赤手空拳、毫無防備的民警方福新、倪景榮、張義階、張建平的頭、頸、胸腹等要害部位,致四名民警當場受傷倒地。
之後,楊佳沿消防樓梯至九樓至十一樓途中,又持刀先後猛刺、猛砍赤手空拳且猝不及防的民警徐維亞、王凌雲、李坷的頭、胸腹等要害部位,致徐維亞、李坷當場受傷倒地,並致王凌雲受傷。楊佳繼續衝上二十一樓後,又持刀刺傷正在等候電梯的民警吳鈺驊,並闖入2113室行兇,致民警李偉受傷,被在場民警林瑋等人當場捕獲。”
判決書解釋了楊佳在一審時一言不發的原因是“吳鈺驊等證人未出庭作證”,判決書還簡單介紹了辯護人的主要觀點:“1、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對楊佳的盤查缺乏法律依據,且不能排除楊佳在接受盤查的過程中遭公安人員毆打的可能性,而警方對楊佳的投訴處置不當是引起本案發生的重要因素。
2、楊佳認為,閘北公安分局警務督察支隊民警吳鈺驊對楊佳的投訴處理不當。楊欲對吳進行報復傷害,其間遭到其他被害人的阻攔。被害人的死亡是出於楊佳的意料之外,且楊佳未對保安人員實施加害。因此,楊佳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3、參與部分偵查工作的閘北公安分局的偵查人員,與本案被害人是同事,沒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進行迴避,因此,所收集的證人證言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
4、楊佳很有可能存在精神方面的異常。”
老百姓將矛頭對準上海政法委書記吳志明
令人不解的是,法庭判決書也認定,楊佳想殺的人只是吳鈺驊,其他人只是擋道了而遇害,但只受輕微傷的吳鈺驊一直沒有出庭應訊,而且上海方面故意違背迴避原則,把不應成為證據的東西拿來當證據。
很多大陸律師公開指責上海方面犯了兩大根本性錯誤:1、上海警方無權對“閘北分局是否利用職權侵犯揚佳的人身權利”進行立案調查,因為這項工作應由檢察院來做, 2、上海市公安局應依法迴避該案。上海法院在審理楊佳案時公然違背這些基本法律規定,而且楊佳母親在案發當晚就失蹤了,令外界十分困惑,感到楊佳案背後有一個巨大的看不見的黑網在操控着一切。
據法庭警方證詞顯示,楊佳在路上行走時被芷江西路派出所警察盤查,楊佳覺得警察在非法執法,就給監督警察的閘北督察辦公室撥打投訴電話,於是吳鈺驊在10月5日親自處理了楊佳。
警方25號證詞指出:“2007年10月5日晚...楊佳聲稱有民警在執勤過程中對其進行了毆打,拒絕離開派出所。……派出所在2007年10月中旬派民警周英赴北京進行疏導工作,並提出支付給楊佳300元錢補償他的長途電話費,但是楊佳拒絕接受,並提出要求賠償一萬元人民幣的無理要求。
……2008年3月間,所里再次派民警顧海奇赴北京與楊佳及其母親見面並進行疏導工作,但是楊佳及其母親提出還要派出所出具沒有打人的書面證明等無理要求。”
網絡作家草蝦在“楊佳案的元兇是吳志明衙內吳鈺驊”一文中指出,那天在派出所毆打楊佳的主犯就是吳鈺驊,楊佳後來針對吳鈺驊投訴了半年多,7月1日楊佳闖入政法大樓就喝問“督察室在哪兒?”,一直殺上21樓督察室找到吳鈺驊。這個吳鈺驊到底是什麼人呢?
按照大陸公安規則,督察是專門管理一線警察的二線資深老警官,而吳鈺驊才30歲,很可能是憑藉父母的官位謀得這一美差的。據說楊佳堅持要閘北公安局給吳鈺驊紀律處分,上海警方也承認他們先後兩次派人到北京找楊佳,來回旅差費等外調經費一般是公安分局才有權限調撥的,顯然吳鈺驊的案子上海公安如此重視。
雖然中國老百姓盛傳吳鈺驊是上海政法委書記吳志明的兒子,56歲的吳志明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的姨外甥。顯然,上海老百姓將楊佳事件的矛頭對準上海幫的核心人物之一吳志明。
上海人最痛恨的公安惡霸吳志明
吳志明1952年生於江蘇揚州,江澤民的姨外甥。憑藉裙帶關係,這位只有小學文憑的鐵路扳道工,最後升任上海市政法委書記,並在官方簡歷上稱他“學歷在職研究生,管理學碩士,副總警監”。1998年以來,吳志明擔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很多市民表示,上海市的治安惡化狀況,與吳志明的貪贓枉法直接相關。
草蝦講述了他在上海的一段親身經歷。一天晚上草蝦有急事外出,一位安徽朋友用摩托車載他去辦事,半路被警察攔截。據朋友介紹,警察把他抓進了梅園派出所,要他承認是非法載客要罰款。他不認,就被用細繩捆住兩個大拇指吊起來,如果站不動了往下墜,兩個大拇指關節就勒的鑽心疼,到了早晨實在受不了,只好認了,讓他老婆送去罰款6千元,若要收據就是1萬。看他的大拇指當時只有淺淺的一道痕,過了幾天再看就泛出青紫,腫脹得像小蘿蔔。
民眾普遍認為,楊佳是個有血性的好漢,就跟當年武松、佐羅一樣,殺的是惡貫滿盈的警察。楊佳殺人有四個特點,殺人不殺己、 殺男不殺女、 殺官不殺民、殺老不殺新;有人說,一部水滸開頭是東京的高衙內把硬漢林沖逼上梁山,如今上海的吳衙內又是如何逼迫楊佳開啟一個新時代的呢?網絡上流傳着楊佳創造的兩句名言: 1. 有些事情,如果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2.有些屈辱,如果要背負一輩子沒有辦法解脫的話,我寧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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