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就SUN MICROSYSTEMS盜版岳東曉軟件案致信美國最高法院
岳東曉起訴SUN MICROSYSTEMS及其多名管理人員蓄意盜版敗訴後,法院判決岳賠償巨額律師費。岳已在美國聯邦第九巡迴法院上訴,相關上訴文書已經上呈。但下級法院先下手為強、堅持在上訴期間強制執行律師費賠償的判決,不僅要扼殺岳的上訴,而且要讓SUN由盜版者搖身成為軟件主人–岳既然賠不起律師費,那麼就用軟件版權來抵。法院已於2008年12月15日下令強制沒收岳的財產。
美國人的這個招數並非新發明,但是其極端無恥卻是不言自明的。這跟他們當年反客為主,剝奪印第安人的土地、把他們從自己家園上強制清除、讓大部分印第安人死在遷移的路上沒有區別。
其他國家在對付西方勢力時完全可以借鑑。比如說微軟起訴某某侵權,法院先裁定微軟敗訴,必須賠償盜版者被告5000億美元,微軟不服判決當然是可以的,上訴嘛。美國政府抱怨?司法獨立!行政不要干涉司法。微軟拒不交錢,說沒有5000億,那就是藐視法庭。比爾蓋茨不來法庭接受審查,那就是刑事藐視。最後還不交?你不聽法院的,上訴不予受理。然後勒令將微軟的視窗版權交給被告來抵債。程序上完全是正確的。
美國法院、SUN MICROSYSTEMS玩的就是上面的把戲。確實夠無恥的。
岳東曉要求中止強制執行的申請被最高法院的肯尼迪法官拒絕後,他又馬上把申請遞交給了首席大法官ROBERTS。同時,他給中國駐美使領館發去了相關文件。中國政府出於保護其國人合法權益,已經致信ROBERTS大法官。
美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到底是什麼戲法,等待ROBERTS大法官的裁決。
岳東曉的上訴文件可見於:www.American-Justi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