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都有保護自己本國人的義務,即使是在國外遭到危險或
者遇到困難,政府都應當儘可能通過大使館、外交途徑或者其他渠道對身處困境的
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海外保護能力越大,人民對政府的認同感越強烈。
但是世界各國政府對要保護的對象有不同的理解,歸納來說,有兩種比較容易
區分的模式。
第一種是美國模式。美國政府對於美國人在海外的安全的關注,無他國能出其
左右。任何一個地方的哪怕一個美國公民受到了傷害,都可能遭到美國政府強烈的
政治、外交甚至軍事上的反映。而且這樣的庇護也擴展到了拿美國永久居留權的綠
卡人士。這也就是"公民"保護模式。
這是因為美國作為一個民族的大熔爐,並不能通過語言、族裔、宗教等方式來
甄別美國人的身份。能夠整合美國人,令其自我識別的只有美國憲法。只要是美國
的公民,都是美國人。而保護他們的責任自然落到了民選政府身上。這種模式也是
大多數現代民族國家政府的方式。
第二種是以色列模式。這種模式簡單的說,就是"族裔"保護模式。以色列政府
自認為對全世界所有地方的猶太人都有保護的責任,只要有猶太人在海外受難,不
管他是什麼國籍,也不管需要花多少代價,以色列政府都會設法去營救和援助。最
典型的例子是,1984年和1985年,以色列政府執行了匪夷所思的"摩西行動",把在埃
塞俄比亞的1萬名遭受內戰和飢餓打擊的"黑色猶太人"偷偷空運回以色列。
以色列人從來沒有隱瞞以色列就是猶太人國家的觀點,當然,這樣前現代的國
家觀念也嚴重影響了它在中東地區的安全存在。目前以色列的550萬人口中,還有100
萬是阿拉伯人。"族裔"保護模式也就是向國際社會宣布,以色列的主要整合方式是
按照族裔,只要是猶太人,就保護。而自己國家的阿拉伯人在海外即便有什麼問
題,恐怕以色列政府也不會太在意。這樣做的缺點就是,保護了海外猶太人,但是
卻沒有辦法整合國內的阿拉伯人。這就是以色列所面臨的現實:在全世界,猶太人
很團結;但是在以色列國內,局勢很不安全。
與這樣前現代國家意識相似的還有伊斯蘭國家。古蘭經中說,穆斯林大眾,像
一個有機體,如果一個細胞出了毛病,那麼全體便為它發燒、失眠、嚎叫。拉登就
是利用這樣的宗教感情號召全體穆斯林進行聖戰。在中東地區,既然這兩個前現代
國家意識濃厚的民族碰到了一起,那麼從1948年一直到現在的衝突和戰爭自然不可
避免。一邊想把對方趕到地中海里去,另一方則是睚眥必報,永不妥協。
而中國在保護海外華人華僑的時候,到底是採用哪種方式呢?首先我們要審視
"華人""中國人"在語言中的含義。中國人,一方面代表一群說漢語的蒙古人種,這些
人無論到哪裡都會被人當作中國人(華人,Chinese);另一方面,卻代表中國人民
共和國(包括台灣省)的公民,無論是西藏人、新疆人還是漢族人。後一個是"公
民"定義,按照這個定義,中國政府應當保護一切持中國護照的海外華人。前一個
卻是"族裔"定義,按照這個定義,中國政府還應當對海外所有華族負責,所謂華
裔、華僑就在這裡區別華人了。
中國政府在處理菲律賓張忠義綁架案的時候,對海外華人的保護就採取了美國
的"公民"保護模式,這樣的保護來的非常直接,也很有效果,也能夠被所在國政府
接受。後來在菲律賓總統的干預下,張得到了釋放。在戰亂國家,中國大使館也是
按照這個模式為所有當地的華人(大陸和港澳台)提供了援助。
而無論是印尼華人慘案還是阿根廷目前的騷亂,受到動亂波及的卻大都是華
僑,也就是已經加入所在國國籍。外交部因為事態的嚴重,分別向所在國提出了照
會或者抗議。這樣的保護就是以色列的"族裔"保護模式。但是,事實上並不會有什
麼效果。印尼華人也不會因為中國外交部的抗議而安全,甚至會遭到所在國"干涉
內政"的指責;阿根廷華僑商店也不會因此就比其他人更不容易受到哄搶。因此,
在大多數情況下,中國政府其實對非中國公民的華人的海外遭遇,並不直接做出反
映。作為和張忠義對比的就是,菲律賓很多華僑富商都遭到綁架,卻沒有得到中國
政府的聲援。
在現代國際政治環境中,中國在海外只能保護自己的公民,這也是合理的現
實。與此相對應的是,"中國人"的概念也應當和族裔脫離關係,畢竟,能夠讓多元
的十幾億人口安定地生活在一起的,不是因為種族、文化、宗教,而是我們共同承
認的理念。意識形態結束後的中國,能整合中國的不是民族主義,而是更合適的憲
政制度。否則,以色列遇到的國內問題將同樣在我們身上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