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閒話武俠之三:如何刑訊逼供 |
| 送交者: 王怡 2002年12月01日16:47:32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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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中人以武犯禁,遇事自然也是用拳頭說話。各人言論自由的大小和證言的可信度皆取決於武功的座次。"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不被承認,李尋歡一旦被指認為梅花盜,便只有自己舉證來洗刷污名。阿飛在林仙兒蠱惑下,作偽證,假扮梅花盜被識破,小李飛刀的罪名差點就坐實了。你說不是你還會是誰?不是你為什麼要說假話、為什麼要逃跑、為什麼要害怕? 可是江湖之上陰險奸詐,如何在信息不對稱的狀態下能夠讓別人說真話呢?如何既不放過一個罪犯,也不冤枉一個無辜?第一,你不能讓他手按聖經或者手按九陰真經說話。賭咒發誓在金庸筆下還有些約束力,洪七公與歐陽鋒一行流落荒島時,黃蓉讓西毒發個誓來,西毒始終不願。但到古龍筆下,有了信仰危機,發誓就不靈光了。第二,你更加不可能讓他享有沉默權,或是保持零口供。武當派張翠山援引江湖第一修正案的信仰自由(不可出賣朋友),拒絕在謝遜專案組面前作證,結果落得個夫妻雙亡。第三,你當然也不能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宣告嫌疑人無罪,並堅持一罪一理,告訴受害人家屬說:Game is over。 所以江湖中總是充滿了無頭公案和撲朔迷離的陰謀。所以在古龍筆下,大俠們漸漸向私家偵探發展,武俠在沈浪、楚留香和陸小鳳之後,就成了福爾摩斯探案集。其實也是江湖的內在邏輯。中世紀末地中海沿岸貿易發達後,逐步出現了專門適用於商人之間糾紛的等級法-"商法",以及專門處理商事糾紛的江湖法庭-"商事法庭"。武林之中,也不斷有人謀求各門各派的大一統,什麼武林盟主、掌門人聯席會議,不一而足。就是偏偏沒有武林法庭,沒有首席大法官。 剩下來的辦法就只有一個。 以武力進行刑訊逼供。 ○ 像坐老虎凳、灌辣椒水、扳手指這些世俗的招數,大俠們自然是不用的。逼供時用強光單單照着嫌疑人這種現代心理戰,也還不會。持續作戰、日以繼夜的審訊方式,又嫌麻煩。大俠們都有更簡便、快捷、見效快的手法。 有一類武功就是專門為刑訊逼供服務的。常見的是點穴術和擒拿法。 如分筋錯骨法。顧名思義,讓人筋骨錯亂、苦楚難言,恨不能呼天搶地,還有什麼是難於人言的呢。有的點穴術更是古怪精靈,讓你生不如死,似有萬條蟲蛭穿心,或者血脈賁張,難熬之處簡直豬狗不如。而且各門派手法不同,皆有專利壟斷,非下手人不能解開。 一句話,就是讓你在說真話和江湖十大酷刑之間作出無奈的選擇。人非聖賢,肉體這個臭皮囊的萬般痛苦實在是旁人無法想象的。對於別人在酷刑之下的全盤托出,我們在道德上也實在沒有資格去指責。 黃蓉第一次在郭靖面前顯出小東邪的毒辣專橫,就是在完顏洪烈王府內對簡管家的一次逼供。手腳麻利,果斷,稱得上是一次逼供信的經典案例。那蓉兒迎上簡管家,不等他開口,手腕一翻,便將一柄明晃晃的分水蛾眉刺直抵他的喉頭,開始問話。那簡管家一說出"不知道"幾字,黃蓉左手在他手腕上一捏(這時使的自然不是嬌滴滴的蘭花拂穴手),右手則微微向前一送。峨嵋刺已深入那人的喉頭幾寸,並讓他手骨奇痛難忍。再問,簡管家再說:"真的不知道"。好一個蓉兒,沒有半點猶豫(可見是逼供老手),右手扯下他的帽子,按住他的嘴(注意逼供的程序),跟着左手一拉一扯,登時咔嚓一聲,把他的右臂臂骨扭斷了。那簡管家大叫一聲,立即昏厥。那叫聲因為嘴巴被堵住,慘烈之中夾着窒悶,行之不遠。 郭靖小兒這時早已驚呆了。黃蓉在那人脅下戳了兩下,把他弄醒。喝道:"要不要將左臂也扭斷了?"簡管家七尺男兒,這時眼淚直流、屈膝跪倒,說:"小人真是不知道,姑娘殺了小的也沒用。"黃蓉這才肯信他不是裝假。 這是逼供的初級階段,用武力與生死來要挾。 ○ 武功中還有一類攝心術或者移魂大法。輕則讓人神思恍惚,意亂情迷,兼有催眠的功能,如丐幫的彭長老,便用這法門讓黃蓉郭靖着了道。重則可以讓人思想被控,臣服於人,甚至全無靈魂,成為行屍走肉。如《大唐雙龍傳》中的魔王石之軒,便有這種能力。如果再加上藥物的力量,不要說讓人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甚至可以把一個自由之人徹底洗腦,變為供其驅使的殭屍,以確保其絕對的忠誠。 但這種辦法往往會讓受制者精神上遭受重創,武功智慧都將大減,利用價值就不大了。有什麼法子既能讓那些江湖豪客對其絕對忠誠,永遠說真話,不敢有違其主子的意圖,但又不會有害其武功呢? 那時的領袖人物還不大懂得意識形態和精神控制可以煥發出的的巨大能量。所以基本上停留在用毒的階段。這種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慢性毒藥,第一次出現,是在《射鵰》。黃藥師在梅超風背上輕拍三掌,他的獨門暗器"附骨針"便深入梅超風肉內,牢牢釘在骨髓的關節之中。針上的慢性毒藥,一年之後方才發作。每日六次,按着血脈運行,叫人嘗遍諸般難以言傳的劇烈苦痛,一時間又不得死,總要折磨一兩年才取人性命。黃藥師叫梅超風一年內辦成三件事,便給她把針拔去。 到了笑傲江湖的任我行,他的"三屍腦神丹"就更加霸道。屍蟲藏於丹中,平日靠藥物克制,並不發作。但每年端午若不定時服藥,那屍蟲脫伏而出,鑽而入腦,咬噬腦髓,痛楚固不必說,其人便行事癲狂,理性全失,連父母妻兒也會咬來吃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部下供其驅使,以成其霸業。那鮑大楚吃下腦神丹後,就說:"屬下而今以後,永遠對教主忠心不二,這腦神丹便再厲害,也跟屬下並不想干。" 以這種方式控制部屬,集其大成者,還要數神龍教的洪幫主。什麼"七蟲軟筋散","化血腐骨粉","千里銷魂香",整個一個731部隊。其中登峰造極的就是"豹胎易筋丸"。它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毒藥,而且是藥效靈奇、可以使武功倍增的興奮劑。藥毒一家,只在一線之間。但毒性發作,沒有解藥,也跟任教主的"三屍腦神丹"一樣歹毒。那胖頭陀面對名聞天下的少林寺十八羅漢時,何等氣宇軒昂,一派宗師的風範;那"老婊子"藏身後宮,貴為母儀天下的"太后",僅僅因為這小小的"豹胎易筋丸",便在唯我獨尊的洪幫主及其使者面前氣不敢出,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更不敢說半句謊言。 這是刑訊逼供的高級階段。讓人說一句真話容易,難的是讓人一輩子說真話,不敢說假話,一輩子戰戰兢兢,唯恐一時疏忽,不能落個全屍。以慢性毒藥控制人,麻醉人的政治手腕,雖然低級,但相當管用。 這個階段的最高境界,不是洪教主,而是天山童姥。童姥的"寒冰生死符",對部眾的控制,已經達到由物質向精神過渡的邊緣。這個"生死符"中,並沒有任何讓人噁心的毒蟲、藥物,只是信手拈來的雪花冰塊,打入別人體內隨即熔化,完全無形。但其功效卻與"三屍腦神丹"等並無二樣,令三十六洞、七十二島心生恐懼,皆盡臣服。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呢?那種"毒"已經超出了任我行、洪安通之輩的想象力。 江湖之上唯一一個不靠藥毒,而能讓部屬萬眾一心,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門派,就是明教。在意識形態的力量下,明教教徒像清教徒一樣,節慾、吃素,侍奉明尊。看他們在光明頂一役落敗時,眾教徒掙扎爬起,盤膝而坐,雙手十指張開,舉在胸前,作火焰飛騰之狀,跟着楊逍念誦經文:"焚我殘軀,熊熊聖火,生亦何歡,死亦何苦?為善除惡,惟光明故,喜樂悲愁,皆歸塵土。憐我世人,憂患實多!" 這一段經文,就當得過數百粒的"三屍腦神丹"和"豹胎易筋丸"。 在這樣的團體裡,已經根本用不着刑訊逼供了。 ○ 另外一種。就是利用自己的智謀和群眾的心理,讓嫌疑犯只說想他說出的話,只拿來證明自己想證明的觀點。這本是番邦法庭上律師的拿手好戲。可以讓陪審員淚流滿面,讓聽眾勃然大怒。不用一點武力,文明之極。雙方律師交叉詢問,證人只需回答是或者不是,稱其為控辯式訴訟。 尹志平、陸冠英和程瑤迦三人,在牛家村時,便以這種方式相互詢問。黃蓉聽在耳里,又對歐陽克玩過這把戲。但運用得出神入化的卻是楊康。在君山大會上,楊康假傳洪七公死訊,聲稱是黃藥師和全真七子聯手加害。並將被點了啞穴的黃郭二人作為幫凶。魯有腳有疑問,要求問個明白。楊康便對二人說:"你們也不必答話,我說得對,那就點頭,不對的就搖頭。若有半點欺瞞,休怪刀劍無情。" 聽上去很公平,給了被告沉冤得血的機會。但黃蓉是聰明人,一聽這種遊戲規則就臉色慘白,心中叫苦不迭。 楊康一共向郭靖問了六個問題,。如果有黃郭的辯護律師在場,一定會連連反對。這一處場面精彩之極,完全可以作為律師辯論技巧的案例。試看如下: 第一問。楊康指着黃蓉問道:"這個女子是黃藥師的親生女兒,是也不是?"郭靖一點頭。 群丐見他點頭,馬上大嘩。轟然叫起來:"還問什麼,快殺快殺!" 楊康制止住喧譁,鄭重地說:"眾兄弟不要急,待我再來問他。" 第二問。"黃藥師將女兒許配於你,是嗎?" 第三問。(楊康在郭靖身上摸出匕首)"這是全真七子中的丘處機贈給你的,那丘老道還在匕首上刺了你的名字,是不是?" 第四問。"全真七子中的馬鈺曾傳過你功夫,王處一曾救過你的命,你可不能抵賴!" 第五問。"洪幫主當你們是好人,曾把他的絕技相傳,是不是?" 第六問。"洪幫主遭人暗算,身受重傷,你們二人就在他的身邊,是嗎?" 各位看官,這六個問題仔細看來,沒有一個與暗算洪七公一事有關聯。但楊康一一問來,語氣越來越嚴峻,郭靖則不斷點頭。大家早有了先入之見,都當是郭靖已承認此事,群情激昂之時,義憤輕易壓過理性。最後,連魯有腳也對他二人恨之入骨,走上前去,重重踢了郭靖幾腳。 各位看官,這又算不算得刑訊逼供呢?黃蓉在一旁着急,心中想:我的傻哥哥,不管他問什麼,你總是搖頭,他就不得不讓你說話了。但今日英美的法庭之上,就是這樣的遊戲規則,我們也在學着呢。即使有了辯護律師,在楊康問話之後再來交叉詢問,若是那律師逼供的水平遠遜於對方,那麼事實的真相又將如何可以昭示於天下? ○ "不打不成招"和"屈打成招",事實上都是可能的。如果人找對了,嚴刑之下權衡利弊,大多數人都會如實招供。極少數人則威武不能屈,視死如歸,不說真話,也不會去說假話。這兩種情形在武林中比比皆有。但若是人找錯了,逼供者又不能像黃蓉一樣察言觀色、適可而止,那簡管家之類的人熬不住了,就免不了要信口胡謅,拖人下水。造成冤假錯案。 但奇怪的是,我遍讀金庸、古龍、梁羽生三大家的武俠,居然沒有發現一件因刑訊逼供而造成的冤案。江湖之人,包括下三濫,要麼不說,要麼從實招來。卻沒有一個胡亂捏造說假話的。這與武俠之外的世界就大相徑庭了。 由此得到一個結論:逼供有效論。 在逼供之下,人人都說出了真話。可以以此揭示真相,得報大仇。恐怕這就是江湖中千百年來逼供泛濫和看重口供的原因。有了這樣的簡便法門,自然也就不需要什麼江湖法庭或者獨立檢察官了。而番邦的法庭為了防止一些人在酷刑下說假話,並防止像黃蓉那樣濫用酷刑造成對簡管家們的無端傷害,把心一橫,宣布"程序不合法實體就不合法",也就是說惡樹上結出的果子一定是惡果,不能吃。那些律師們不能把別人在不自願的情形下說的話拿來當作依據(江湖中的陰謀敗露基本上都是機緣巧合竊聽來的,按番邦的規矩也不能拿來作證了)。 換句話說,就是逼供無效論。 很顯然這樣做的代價實在是太大。明明得知真相卻不能昭雪,明明惡貫滿盈卻不能正法。那還如何快意恩仇,那不是等於取消了江湖的合法性。可見在武俠三大家的潛意識裡,其實和大多數國人的想法一樣,認為逼供雖然做法不對,效果卻是很好的。要破案,又豈能婆婆媽媽。菩薩心腸一樣須要霹靂手段。 所以在官方的"辟、劓、宮、剕、墨"之外,又有了無名氏歸納的江湖十大酷刑,成為傳統武林給我國法制建設留下的重要遺產,講究法治及其本土資源的大家不可不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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