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命武器與火龍行動—回應樊弓之“銀楸行動” |
| 送交者: ssa 2002年01月31日18:37:03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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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武器與火龍行動—回應樊弓之“銀楸行動” 易大旗 (加序:讀了樊弓文,感觸良多。又念及撲朔迷離的“波音竊聽器事件”,此事當一追到底,但內中要牽扯出多少頭緒,真是天曉得!為何美方實收一千多萬美元的專機裝修費,而中方卻付了三千多萬美元?這兩千萬哪裡去了?為何專機內裝修時,中方人士廿四小時監控,卻被人從廁所到床頭裝了20多個竊聽器?一個國家的敏感部門,帳前盡皆精英,卻腐敗如斯,真是國將不國!在此重貼1997年之舊文,僅供參考)
美國聯邦探員之"火龍行動",所破獲的中國"北方"、"保利"兩大公司的軍火走私案,為歷年以來查緝非法武器最大的斬獲。專案組長日裔的山口先生面對傳媒侃侃而論,喜氣洋洋,但此案的內情卻要公布的詭異百倍! 中國大陸10年前就向美國推銷武器,這已非秘密。美國的槍枝管制在西方各國中最為寬鬆,這實在怨不得別人。中國製造的AK47自動步槍,在90年代初也曾循正當貿易渠道販往美國,作為運動槍械小批量地入口。然而這種槍械結構簡單、價錢低廉而殺傷力極大,頗為幫派分子所喜愛,於是一再被查出大批沒有槍械登記證,甚至沒有製造廠家的槍身系列號碼的AK47,要追查,也不易。這類秘密貿易一概通過中間商,發貨地點也很難與大陸扯上瓜葛,巴基斯坦、柬埔寨甚至是名不見經傳的所在,美國每發現本土出現中國製造的武器,向北京交涉,總是碰壁而回。中國的軍火已賣出去了,別人轉手圖利,怎管的了?況且,在北京的深意識里,你們美國把持着全世界最大份額的軍火交易,憑什麼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美國固然是以"世界警察"自詡,既要監控國際軍火貿易的流向,更要管制本土的武器來源。莫非自家後院的事情都料理不了?於是,美國人早在1991年就開始放線釣魚了,這可謂火龍行動的"前傳故事"。美方派出一撥精幹密探到香港四出活動,這是中國軍火售賣的談判大本營。據各方情報,美國懷疑香港富豪霍X東背後主持着中國的武器銷售,於是密探的魚鈎都向霍家放餌,終於釣上了霍家公子霍X芳。美方的"軍火販子"要買一萬五千枝AK47自動步槍,當時價值為數百萬美元。霍公子本不屑於與之兜搭,軍火商做的都是大生意,幾百萬塞牙縫也不夠。誰知他背後的"貨主"曰:大小通吃!霍氏只好照辦。其實,這宗生意不是沒有疑點,一萬五千枝長槍,美國怎消化得了?但聯邦密探很巧妙地掩飾了過去,他們規避不談武器的最終去處,是美國的黑幫還是右翼民兵團體?是中南美的叛軍還是北愛爾蘭共和軍?天曉得!反正別國三山五嶽的團伙向美國的私梟買黑槍,並非新鮮故事。加之美國"軍火商"付訂金爽快迅速,並要求將軍火裝進貼有"羊毛衫"標記的貨箱,運美再轉口南斯拉夫。這個獸夾子裝得天衣無縫,霍公子和他背後的貨主都入套了,一切照辦。1991年12月2日,持加拿大護照的霍文芳與另三個持英國護照的同案疑犯在美國紐約被捕。罪名是走私軍火入美。 此案曾轟動一時,霍公子在美關押半年,最後以認罪並答應充當控方證人而獲輕判,他為檢控一個偷運軍火到伊拉克的國際走私集團作證人,並交保五十萬美金,旋即出獄。畢竟那批軍火最終不是輸往美國,末了總算大事化小了。 1994年,美國國會通過禁止"致命武器"法案,被禁的清單中,AK47自動步槍名列前矛。美國的特大惡性案件中,濫殺無辜的罪犯多持這種槍械。它的結構也便於將木製槍托卸下,換上短槍的槍托或摺疊式的鋼托,可掛在腋下,極為靈便。所以美國的"禁槍團體"總是把它列為首惡。同年,中美貿易談判中,克林頓總統宣布禁止大陸製造的一切槍械、彈藥進口。於是,原僅一、兩百美元的AK47,在黑市上價格竟暴升十倍!貨源居然不絕如縷。美國的煙酒火器局的聯邦探員便忙乎個不停。他們就是夷平德州"大衛莊園"的那群全武行角兒,因備受抨擊,正要自新形象,立功心切。於是故伎重施,誘餌又放出去了。上鈎的一名叫顧漢群的台灣籍軍火中間商。在他賣力穿針引線之下,如蠅逐臭地湊上來的有大陸的北方工業公司、保利公司。前者原系前國務院軍需部;後者隸屬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從改建制為公司,一直都是國營。當然,始終是由高乾子弟把持着,鄧小平的女婿、葉劍英、楊尚昆、王震、聶榮臻、姚依林等子女都是其中"大拿"。這兩個公司派駐美國的商務代表,同樣也是高乾子弟。 "火龍行動"由守株待兔到撒網放鷹,其實也並不簡單,故事宛如一部好萊塢電影。早在1994年,就有線民密報,開餐館兼做貿易的顧漢群,其倉庫有大批槍械,並見過有北方、保利公司標籤的裝運軍火的箱子。一便衣探員便以"朝代進出口公司"之名,與顧接觸,宣稱能逃避海關檢查,有意洽商軍火走私生意。顧並不笨,要先試試對方道行深淺,便透過此探員進口一箱武器組件,果然成功。那還是1994年12月的事。繼而,顧再通過他進口兩萬個步槍支架,藏在釣魚杆架的貨櫃裡,亦順利到埠。於是顧相信了來人的法力,邀請此人在邁阿密的後台老板、黑幫頭子出來見面。1995年3月,喬裝的"邁阿密教父"飛抵舊金山,表示有意購買大批大陸槍械,顧稱他的合伙人是保利公司駐美代表馬保平。馬樂於做成這宗生意,卻拒絕與"黑幫頭子"晤面。顧唯恐雞飛蛋打,又拉來了北方公司駐美代表陳明,萬一保利退出,北方照樣能出口武器。會面很成功。顧便赴大陸張羅,次月回來,稱他見到了姓郭、姓易的大陸主管軍火出口的官員,並重申這是中國官方很清楚並樂見其成的生意,並說可代理中國出產的威力更強的武器,如重機槍、消音機槍乃至可擊落波音747的"紅鸚鵡"防空飛彈。於是,接下來幾個月都是實質性的討價還價,顧獅子大開口,一枝AK47要價兩千美元,聯邦探員卻扮演得維妙維肖,黑道上的梟雄怎能象一頭送上門的肥羊?最終,拉鋸談判的結果是比黑市價格為高的價碼簽約,由北方公司運送兩千枝AK47自動步槍到美國,聯邦探員即電匯19萬9千5百美元頭款到對方指定的香港銀行戶頭。顧揚言大陸方面可經柬埔寨、泰國或菲律賓轉運,不知為何,中方這次不虞有詐,竟施施然地從大連港口直接裝船運抵奧克蘭港,旋被海關破獲,但一切都不事聲張,1996年3月21日,兩名聯邦便衣在舊金山一旅館將43萬3千美元尾款照付給顧漢群,並按顧出示的中國軍火售賣清單,進一步討論購買"紅鸚鵡"飛彈、迫擊炮、機關槍、手榴彈及其他致命武器,顧稱北方公司日內將派高級官員來美商談。 然而,美國司法當局突然於5月22日收網,一舉逮捕八名涉案犯,除一名負責改裝槍械的工匠為白人外,其他都是華裔,其中僅陳明夫婦為大陸人,陳是要犯,主犯便是台灣移民顧漢群。令人側目的是他的姐姐顧為霖也同案被捕。她是前國府僑務委員、現任國民黨中央黨務顧問黃偉成的妻子(已分居)。她是有名的"民運之母",曾接待過多位來自中國的八九民運人士,也是吾爾開希的"乾媽"。 令人費解的是,這宗特大軍火走私案除了被通緝的保利公司駐美代表馬保平,其他遭起訴的被告,有六人都在中國大陸,內有三人是北方公司高層官員,另三人是中國軍需系統的官員。他們須由北京政府交予美方受審,事實上又決不可能。本來他們已入人彀中,至少會有一兩位會踐約赴美與臥底"軍火商"洽談,到時候一網成擒,戰果豈不更輝煌?於是,有人指這是美方高層有意放一馬,提前行動,以免因抓到中方官員導致雙方關係惡化至不可收拾。據知美國海關辦案人員及司法部,對國務院都相當不滿。國務院出面制肘,這並非坊間傳說,回顧冷戰期間的國際間諜案,或者西方國家之間的種種有政府背景的違法案件(如經濟、軍火、科技情報的竊取),國際通例都是破案不遺餘力,而抓人則手下留情,要警告對方把招子放亮,卻也不能讓人家難堪到絕對下不來台,以免雙方你來我往、無休無止的報復。此類情節,好萊塢及歐洲的商業片中也屢見不鮮。這回,美國想將其緝捕歸案的,只是馬保平,此公已入美籍,不管他來頭多大,美國司法部門都可嚴懲不貸。誰知姓馬的命大,正好陪一位來美獻技的"著名氣功師"返回中國大陸,火龍行動收網時他正在北京,遂逃過一劫。看來,馬公子只好放棄美籍,回到他們"太子黨"的圈子裡折騰去了。 這套戲文,發生得真不是時候。使得"放北京一馬"之說顯得更有根據。中美關係持續惡化,雙方都不欲鬧到滿面濺朱。自台灣大選結束,北京對台北仍不假以詞色,卻先對美國人說"雨過天青"(指中美關係)了。白宮很想給中國延續貿易最惠國待遇,只是國會聒噪不休,偏偏又抓住了巴基斯坦從大陸買核子磁環的證據,白宮好不容易才擺平,謂:僅買了7萬美元的小宗違規生意,不相信是中國政府授意干的,應該只是個別人或牟利集團的私自行為。不想,剛剛送給北京"最惠國"這份大禮,就爆出了朝野震驚的"火龍行動"。價值數百萬美元的走私生意,加上主犯顧漢群口口聲聲指北京政府參與其事,白宮這回真是吃不了兜着走。果然國會議員又群起發難,中美關係破船又遇頂頭風! 再觀北京這一廂,雖是變生肘腋,手中卻也正好有一張牌,就是美國公司向中國出口洋垃圾,正好也違反國際公約,原本北京也未打算大聲嚷嚷,這一來倒要盤馬彎弓,看看大洋彼岸的動靜,再決定放不放這枝弩箭。不過,無論如何,北京總是難堪的。外交部發言人沈國放對此案也大傷腦筋,他一方面對美立場十分軟和,另一方面更表示要追究違法走私軍火案,並謂"嚴懲"云云。 如果說,出口洋垃圾的美國公司是不是政府行為,為什麼中國走私軍火就一定是政府行為呢?論者總是說中國這兩家國營大公司為政府監控,又指槍械在中國大陸受到特別管制,輸往美國管不了的國家地區,或情有可原,但膽大包天地直接輸美,沒有高層核准,想必難以成事。但是,持此說者只怕是不曉得今日之中國,官商勾結、權貴橫行、貪瀆成風、唯利是圖,污糟到何等程度! 別說幾百萬美元的走私軍火,就說那賤買7萬元的磁環,在中國大陸,誰才有本事弄到絕密的核子尖端產品?自然又是"北方"或"保利"那幫無法無天的太子黨,他們弄權之黑,斂財之狠,無以復加,更早把"國營"公司變成了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試問誰敢動"革命望族"的一根毫毛? 自不待言,這宗走私案正是他們的傑作。說是政府官員操縱,也無不可,他們既是貪婪的商人,又是刁蠻的太子,更是占據要津的正式官員。只要有進賬,他們妄顧國際法律,妄顧別國和自己國家的利益,有什麼是他們不敢幹的! 火龍行動令北京中央極為震驚,卻又徒呼奈何,要與這些簪纓世族過招,卻又投鼠忌器。而且,關鍵已非利益集團之間的問題,卻是制度如此,這個國家變成了一個"癌病房",制度絕症已走向晚期,群醫束手。 要愛國,必先“肅貪”。如果聽任中國淪為世界上貪賄最盛的罪惡淵藪,這才是全世界炎黃子孫的悲哀與恥辱。(寫於19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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