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戰爭中國欠下蘇聯多少外債?交付給蘇聯多少戰略物資?
1951年2月1日,政務院總理兼外長周恩來和蘇聯駐中國軍事總顧問查哈羅夫簽訂了《中蘇軍事貸款協定》。協定規定,由蘇聯向中國提供12.35億盧布,用以購買中國在抗美援朝戰爭中所需的軍事裝備、彈藥和鐵路器材。對軍火的作價,蘇方同意1950年10月19日出兵抗美援朝以後的軍事裝備與彈藥以半價“優惠”付款,以前的軍事訂貨以全價計算;抗美援朝鐵路器材的訂貨則以75%計價付款。抗美援朝結束後實際結算結果,中方為採購軍火共使用了9.86億舊盧布,這筆費用作為中方欠債處理。中方不但須還本,還需付息。
在商談貸款協定的附加議定書時,蘇方又提出了附加條件,作為貸款的附加條件,蘇聯要求“將中國不再使用的全部剩餘的鎢、銻、鉛、錫提供給蘇聯政府”,期限為14年,前4年以易貨方式提供,從1955年開始作為償還貸款的供貨。蘇方要求的數量令周恩來頗感為難:“鎢第一個兩年每年8000噸,第二個兩年每年9000噸,最後10年每年10000噸;銻第一個兩年每年6000噸,第二個兩年每年7000噸,最後10年每年8000噸;錫第一個兩年每年7000噸,第二個兩年每年8000噸,最後10年每年10000噸;鉛第一個兩年每年5000噸,第二個兩年每年6000噸,最後10年每年8000噸”。[55]上述戰略物資中國確有一定儲藏量,但開採和生產極為落後。解放前鎢砂最高年產11458.3噸,而1949年僅2766.58噸,1936-1948年平均年出口約7386.6噸;銻礦年產分別為22401噸和1204.77噸,1937-1947年平均年出口約4512.7噸;錫年產分別為11710噸和3500噸,1939-1948年平均年出口3787.1噸;鉛最高年產約10000噸,自給略有剩餘。[56]所以,蘇聯提出的條件顯然是中國力所不及的。
據此,周恩來在談判中提出免除鉛、減少錫和銻的供貨。[57]經過反覆談判,蘇方最後接受了中國的請求,不過,蘇聯提出的這個附加條件使毛澤東感到莫斯科處事多少有些盛氣凌人的味道。針對這種情況,中方在起草關於貸款的議定書時,特意首先提到:“鑑於蘇聯缺乏戰略原料(鎢、銻、鉛、錫)的困難狀況,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幫助蘇聯政府,同意將中國不再使用的全部剩餘的鎢、銻、鉛、錫提供給蘇聯政府”。[58]當這個文件發回北京讓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後,劉少奇給毛澤東去電匯報說,政治局會議認為貸款議定書前言中幫助蘇聯政府數句似可刪去。但毛澤東堅持這種說法,他在復電中稱:“借款議定書前言數句,意即為中國對蘇聯之報酬,不宜刪去。”[59]顯然,因為這種條件表明中國得到蘇聯貸款並非是單方面的求援,而同時也為蘇聯提供了幫助。
在經濟貸款中,還有一項更能說明上述問題,這就是橡膠貸款。橡膠是蘇聯本身無法生產而在冷戰的環境中又很難從其他國家進口的戰略物資,因而希望通過中國的途徑搞到。早在與毛澤東的第一次會面時,斯大林就詢問中國南方是否能夠種植橡膠。[60]1950年11月斯大林要求中國為蘇聯代購橡膠5000噸,周恩來為此致信毛澤東等人,告以莫斯科來電內容,並建議不管中國如何困難,都應轉賣蘇聯5000噸。後經毛澤東同意,並與陳雲商定:多給蘇聯3000噸,共8000噸橡膠,並可代訂5-7萬噸。[61]但隨後美國開始實行對中國的經濟封鎖政策,中國要進口橡膠也非常困難了。儘管如此,中國政府還是在1951年上半年利用在天津和廣州的兩家英國公司進口了4800噸橡膠。[62]
斯大林對中國能夠向蘇聯提供橡膠表示滿意,但又感數量不足,希望中國大量種植橡膠,以保證這種戰略物資的供應。[63]20世紀初中國從馬來亞半島引進橡膠樹,但只有海南島地區適宜種植。解放初期,種植面積29332畝,年產橡膠約7500擔,尚不能滿足國內的需求。[64]1952年3月,斯大林提出以創辦中蘇股份公司的形式在中國開發橡膠生產。斯大林沒有想到,股份公司的方式更為中國領導人所反感。毛澤東同意在中國南方種植橡膠,但認為採取股份公司的形式“在中國目前政治情況下不太合適”,建議由蘇聯提供貸款和技術設備,而中國以生產的橡膠償還貸款,並答應按低於世界市場的優惠價格向蘇聯提供年產橡膠量的50%以上。[65]
1952年9月斯大林與周恩來會談時雙方簽訂了橡膠貸款協定。斯大林在會談中直率地說:“我們想從你方每年得到1.5-2萬噸橡膠。你們說有困難,好像不同意。問題是我們需要橡膠,因為製造汽車和卡車需要大量橡膠,而這些車都是供給你們的。”周恩來回答,中國將採取一切措施保證如數供應,但考慮到“敵人的封鎖和其他反華措施”,擔心無法完成義務而被視為違反協定。斯大林對此表示理解,但又不客氣地指出,中方應千方百計地按規定數量完成供貨,至於協定的寫法可以緩和些。如果中國不能按商定的數量提供橡膠,蘇聯只好減少中國的卡車訂貨。同時,對於周恩來提出的1億盧布的貸款數額,斯大林也表示有困難。[66]9月15日雙方簽訂了關於在中國種植橡膠的技術合作協定。協定規定,蘇聯向中國貸款7000萬盧布,在出產橡膠之前,中國每年需從第三國為蘇聯儘可能購得1.5-2萬噸橡膠,不足部分以鎢、鉬、錫、鋁、銻等原料頂替;出產橡膠後,每年產量的70%提供給蘇聯,1963年以前按國際市場價格計算,以後則按低於國際市場8%的價格售與蘇聯。[67]
顯然,簽訂這個橡膠貸款協定使中國成為了蘇聯的橡膠生產基地,這是中方所不情願的,所以斯大林去世和朝鮮戰爭結束後不久,如前所述,中國就提出中止這一協定。作為替代,1953年5月15日中蘇兩國簽訂的協定規定,在1954年至1959年間,中方向蘇方提供鎢砂16萬噸、銅11萬噸、銻3萬噸、橡膠9萬噸等戰略物資,作為對蘇聯援建項目補償的一部分。[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