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的民主倒底是個什麼東西? |
| 送交者: 策士 2004年02月16日15:15:22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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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主倒底是個什麼東西? 本人前文中把台灣目前的民主亂象定義成“民主恐怖主義”,局限於前文的篇幅,並沒有實證,事後遇到周圍相識的朋友和同學的批評,認為有違學術原則,甚至有台灣同學懷疑我的酸葡萄心理。這一小文,就此進行必要的論證: 台灣總體的政治架構是總統負責制,行政院是總統的辦事機構;議會由立法院和國民代表大會組成。立法院是上院,立法委員總人數少而權力大,國代會是下院,國大代表總人數多而權力較小。原來國民黨一統江山的時候,由於政府相當強勢,立法會公權力有限,再加上國民黨在各級政府和立法會選舉中的花招巨多,雖然在蔣經國執政後期情況有些鬆動,但國民黨一黨獨裁的總體形勢大體上平穩。要不是江南命案和美國杯葛(美國不喜歡蔣氏第三代身上的二分之一俄國血統),蔣氏政權再延續一代也不是沒有可能。此時國民黨政府的主要目標是經濟和民生,同時,在一方面鎮壓台獨勢力,一方面又注意拉攏台灣本省人,從而得以保持國民黨的執政地位。這一點倒是很象眼下的大陸政府,可以稱之為“開明的專制”。這也是台灣經濟發展的黃金時期。 岩里正男意外上台並站穩腳跟以後(蔣氏父子均認為受過日本人奴化教育的一代台灣本省人絕對不會和中國人一條心,只有戰後出生,受正統中華教育的本省人才能重用。事實證明這一主張絕對合理。當年摩西率領猶太人出埃及,在路上兜了四十年的圈子,目的也是要等在埃及出生的人大都死去以後再說,省得這些人在新定居地遇到困難的時候,會抱怨還不如回去給埃及人當奴隸來得痛快。可惜經國先生死得過於突然,給了本來是政治花瓶的岩里正男一個絕好的歷史機遇,頗令人感慨),在當時的國際政治形勢下,全力催生台灣的民主,動搖國民黨統治的法理基礎,就成了他對抗中國大陸,實現他個人(內心認同自己是日本人,而不是中國人或台灣人)政治理念的工具和手段。特別是在台灣經濟上對大陸的優勢漸小的情況下,通過台灣的民主化,可以建立對大陸的道德優勢,並獲得國際反華上勢力支持和喝彩。 因此,在基本沒有組織準備和經驗積累,民眾的民主素質又相對低下的情況下,僅靠着聽上去似是而非的所謂民主理念和普世價值,幾年間,台灣從一個基本上的專制獨裁政府,自上而下一步到位發展成為世界上最“先進”的民主政權。(反觀東亞各國:日本是在美國的軍力下完成民主化的,幾十年過去,目前仍是代議制民主,封建世襲的陰影還沒有完全褪去;韓國是在美國的壓力下,自下而上完成的民主進程,也是通過十幾的鬥爭,民眾的民主修養得到了大幅提高,目前也還是代議民主制;新加坡基本上屬於“開明的專制”;香港人從來是有自由沒民主,英國主子一走,你看他們亂糊的)。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有兩個特點,一個是政府領導人的權謀色彩太重,由於已經介入黑金政治太深,岩里為保護自己,要通過民主外衣的包裝,將個人權位的考量,黑金政治,黑道勢力的介入統統除罪;二是基層民眾的扭曲報負心理極強,再加上政治上的愚昧,造成台灣民眾政治參與度世界第一,極容易被各種政治勢力所利用。因此,台灣的民主化並沒有實際上使得政府腐敗的減少和決策透明度的增加,另一方面,更沒有因為社會群體政治溝通管道的增加造成族群合解和社會和睦。相反,政治人物出於一己私利,竟然故意激化族群對立,人為割裂社會群體,推動民粹主義;而普通民眾呢,在政治人物的挑撥、教唆、收買下,並不知道如何使用自己的民主權力,認為民主就是把自己同政府對立,而且還一定要贏,民眾看來,民主就是“當官的”一定會倒楣。 比如腐敗問題,在現下的台灣,選一個立法委員,至少要花新台幣三億元,錢都是企業和老闆贊助的,而台灣在這方面並沒有(也許根本就不想有)什麼“利益衝突”等原則的限制。商人投資是要有回報的,因此,立法委員們“凍蒜”之後,個個都會成為一個什麼委員會的委員,在研究各項政策,分配年度預算的時候,就會自然向自己的贊助商們通消息,這在台灣是公開的秘密。立法委員在台上打架,大多也是做秀,電視對着自己,就大打出手,給自己的贊助商和支持者一個交待,也許晚上兩個打架的委員會搭着肩膀一起出去吃飯喝酒(香港“一周刊”進入台灣後,據說這類事情少了,否則被曝光了不好玩)。選上台灣總統要花的錢就更不得了,否則連門都沒有。當然這種事情在任何民主國家都有,由於歷史原因和法律不健全,這個問題在台灣要嚴重得多得多,而且,這種模式一開始已經固化下來,要改起來就沒有那麼容易了。因此,台灣的腐敗和決策透明是不是一句空話?再說民眾,筆者在台灣旅行,一個縣的議長在陪筆者在縣裡“走走”的時候,每看到一個村落,他就會講,這個村多數的居民姓什麼,有沒有一個族長叔公什麼的,下次選舉的時候,是不是可以靠這個叔公在族內的影響力多獲得一些選票云云,同時很自豪地提到,通過他的努力,該縣政府“廣大幹部”的工作重心,必須時刻圍繞着議會的質詢開展(時間估計要占幹部工作時間的一半以上,而一般民主國家不會超過10%)。這樣下去,政府工作人員哪兒還能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研究經濟發展。(反觀大陸,隨便哪個地方官員,主要關注的問題都會是地方經濟發展的課題)。台灣黑社會的勢力更是不得了,台灣的一個縣長對我說:你們大陸還好啦,人家要承包工程,還會半夜到縣長家裡去,送錢送物;在台灣,人家也是半夜到家裡去,送上一個信封,裡面只有一粒子彈,怎麼辦?我上有老下有小,工程只有給他啦。現在台灣的地方選舉,如果不把黑社會勢力擺平,根本就不可能“凍蒜”,而且一旦“凍蒜”以後,當然也就不可能徹底清算黑社會勢力。因此一句話,台灣完成了庸俗的民主化進程以後,原來專制項下積累的社會黑暗,隨着民主進程都被“漂白”了。不合法的都合法化了。新黨、國民黨在腐敗和黑金政治方面根本是不可救藥,原來清水衙門的民進黨,執政四年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大家一旦披上民主的外衣,這些全部合法化了,一切以是否民主為唯一的必要和充分條件。 無論有什麼錯,反正是大家民選的,就是合理全法的,錯的也是對的。只要不是民選的,就是不合法的,對的也是錯的,都是應該去死的。這是不是“民主恐怖主義”? 更淺顯一點兒地說:比方美國,總統選舉的時候,候選人人為地把美國人割裂為美國白人和少數族裔,然後互相攻擊對方的民族政策,挑動族群對立,更不惜訴之於原選民和黑人的悲情意識以求勝選;再比如,老布什為了幫助小布什勝選,會不惜成立新黨,上竄下跳,干涉選舉進程;國會議員們可以無限制收取企業贊助,並且在今後撥款委員會討論預算案和修訂稅收政策的時候給予贊助企業回報;基層選舉,地方議員們關注的不是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是該區選民中叫史密斯的多還是叫羅伯特的多。這樣一比,台灣的民主這是不是顯得很可笑? 關於民主的意義,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理解。但犧牲社會公正和族群和諧的“民主”沒有任何意義。台灣的劣質民主,卻是民主社會的優點一點沒學到,開明專制社會的優勢也蕩然無存了,要不是前幾十年國民黨專制統治下打下的經濟基礎,國際間競爭你死我活,長期這樣下去,台灣連印尼也趕不上。台灣人攤上個這麼個“民主”,又有什麼可以自豪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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