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沸沸揚揚的“韓國慰安婦寫真事件”將趙薇的“日本軍旗服事件”又一次重新連接。我堅決反對非理性的感情衝動而導致的對趙薇的個人人身攻擊。 但是對諸多評論者對趙薇個人的同情深感不安。原因很簡單,無論是“保趙陣營”還是“倒趙陣營”都忽略了一個至關重要對這個事件定奪的關鍵點---“話語權”。
我沒有對如何定義“話語權”做嚴格的學術考證(如果需要,可以去作)。“話語權”是英文 “power of discourse” or “discursive power” 的中譯。“話語權”的握有者應該是指那些擁有讀者或聽眾/觀眾的社會群體, 可以包括教師,記者,作者,導演,演員,電視台,電台的那些對社會意識,社會輿論及社會情緒可以起影響作用的工作人員。 從這個意義上講,任何持有“話語權”的人都不可以自認為,也不可以被認為是孤立的個體。雖然他們以個體的或表現個性的方式從事他們的工作,但是這個“個體”,這個“自我”必須是“民族”, “社會”,“人民”這個“大我”的融合體。
“話語權”從何而來?表面上看是個人天分加努力的結果。 但歸根結蒂,人民是授予或收回“話語權”的主人。今天中國的明星們可以出名,可以有遠遠高於“白領階層”的豐厚收入,這名是你的讀者或觀眾喜歡你,願意為你捧場;這錢是這些底薪的納稅人腰包里的錢。主人用這樣的方式賦予你話語權,希望你用這個話語權為主人服務。可是如果你濫用人民 賦予你的話語權為個人牟利,更有甚者,去傷害給了你權力的主人, 主人該採取什麼態度?今天的韓國人民在啟動他們的“主人”權限,收回曾賦予李成延的話語權, 因為作為一個明星,她的一舉一動都是具有社會影響性,而這種影響性可以穿透幾代人的。因為人民賦予她話語權的同時包括允許她使用屏幕,照片,出版物來擴大她的影響力。
那些同情趙薇的人,用“弱女子”,“活生生的人”, “一個女人”來為她辯護。可你們就是忘記了她是個握有話語權的人。所以從話語權的角度看問題,恐怕沒有人會認為她是個“弱女子”。她要比稱她為“弱女子”的“大男人”強大得多,因為比起一個普通的教師,記者,她的話語權要大的多。 她活動在屏幕上,舞台上,雜誌封面上, 而且這些活動都可以用現代化的手段記錄下來,或漂洋過海,或保留給後代。如果一個農家女子一時興起在自己家人面前試穿了日本軍旗時裝,我們可以不要小題大做,因為這個農家女子沒有話語權, 對社會意識形態,民族意識,社會情緒都不會有左右作用。
這樣講是否有講大話,唱高調之嫌。用有些人的說法,這麼沉重的主題, 讓一個趙薇去承擔?話語權的持有者是個社會群體,憑什麼去指責一個具體的演員?這的確是“趙薇事件”給社會的一個問號。但是並不能由此而擺脫趙薇作為話語權力持有者應負的責任。“封殺”她並不等於不寬恕她。如果你真認為她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那她為什麼不能像其他億萬“活生生的人”一樣去做其他的工作呢?“封殺”她只不過是收回她的話語權。杜憲還是被不合理地剝奪了她應該繼續持有的話語權呢。杜憲在話語權上被“封殺”(當然不是被人民封殺),但是她在繼續為社會作貢獻上並沒有被封殺。話語權持有者群體,是由一個個的個體組成的。你寬恕這個傷害主人的話語權持有者,原諒那個個體,最後苦果由誰來吞? 當然是由主人來吞。那麼“主人”還能成其為“主人”嗎? 很多網友一定會嘲笑我活在夢的世界裡。因為中國人徒有“主人翁”的虛名, 從來都沒有成為過社會主人。我承認。 但是我感到極為可悲可嘆的是非常多的中國人,乃至有些教授都認同了這個事實,而接受了被剝奪的事實, 從來不啟動自己應該有的“主人翁意識。”“韓國慰安婦寫真事件”給很多中國人以啟示。對我的最大的啟示是,韓國人不放棄自己的“主人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