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日本首相野田佳彥稱釣魚島是日本領土,中國反駁指早在公元14世紀明朝已有典籍證明釣魚島屬中國領土。 外交部蕪言人洪磊指,我們對日本領導人公開發表損害中國領土主權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
洪磊說,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最早由中國人發現、命名和利用。現存最早記載釣魚島的史籍之一是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 《順風相送》一書,書中使用的名稱為「釣魚嶼」和「赤坎嶼」,即今天的釣魚島、赤尾嶼。明朝浙江提督胡宗憲編纂的《籌海圖編》標明了明朝海防管轄的沿海島 嶼,其中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表明這些島嶼至少在明朝就已在中國海防管轄範圍之內。日本則是在1895年甲午戰爭期間才對釣魚島提出主權要求,並採取 非法手段竊取了這些島嶼。顯然,所謂釣魚島是日本固有領土的主張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他又指,《開羅宣言》規定,日本必須將所竊取於中國的包括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領土歸還中國。《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1945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這意味日本必須將台灣及釣魚島等附屬島嶼歸還中國。
1951年9月18日,周恩來總理兼外長代表中國政府鄭重聲明,舊金山對日和約由於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擬制和簽訂,中國政府認為是非法的, 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1971年6月,日美簽訂「歸還衝繩協定」把釣魚島等島嶼劃入「歸還區域」,拿中國領土私相授受,對此中國外交部於 1971年12月30日發表聲明,指出此舉完全非法,重申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