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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抗旨留台--試析台灣官紳對“乙未割台”的反應
送交者: 佚名 2004年03月23日14:08:16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1894年,垂垂老矣的大清帝國和那個一直被中國人蔑稱為“倭人”的日本在大清國的保護國朝鮮發生了衝突,戰火從平壤燒到海上又燒到了中國本土。結果,大清國實在難以抵擋這個突然強大起來的敵手,萬般無奈之下在1895年4月17日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這個條約雖不是清王朝的第一次“以土地和金錢換和平”,但卻是有史以來最大方的一次——清王朝以遼東半島及台澎主權和二萬萬兩白銀的代價換來了苟延殘喘。

清王朝自康熙二十二年秋八月(1683年10月)自鄭氏之手得台之後,在施琅的力主下,開始了在台的一番經營。但是台灣作為“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的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一直沒有得到清廷的充分重視,即使是在1862年台灣開埠以後,仍是如此。1874年牡丹社事件後台灣的地位受到清廷的重視,並在朝野展開了一場如何加強在台灣統治和海防的辯論。1884年~1885年的中法戰爭期間,台灣成為重要的戰場,其位置的重要性再一次強烈地顯示出來。1886年1月16日清廷降旨:“台灣為南洋門戶,業經欽奉懿旨將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自此台灣從福建省分離出來,單獨建省。而在短短的九年之後,清王朝又將台灣作為換取和平的代價割讓給了日本。

那麼,台灣各界民眾對於“乙未割台”的反應怎樣呢?王政堯先生的《試析台灣各階層對馬關簽約的反響——兼議徐驤之歷史功績》一文對台灣官、紳、民等幾個階層對馬關簽約的反應已經作了一些分析論述,其中一些分析筆者亦頗有同感,但是仍覺得不夠全面,有些地方甚至有失偏頗。王先生在文章的第一部分首先論述了國內對馬關簽約的反應,筆者認為此處並非必要,完全可以一筆帶過。而在第二、三部分論述了台灣官紳對此事的反應,筆者又認為兩部分有些凌亂。榮斌的《試論乙未反割台鬥爭中台灣的官、紳、民》也是針對這一事件所作的論述,但筆者對該文作者對所引史料的把握及由此得出的許多結論都不敢苟同,因此本文試圖對此再作粗淺地論述。筆者認為討論台灣各階層對此事的反應應從台灣地方官、士紳、漢民、原住民等幾個角度出發,囿於篇幅和時間限制,本文僅以官紳在此事中的反應為線索展開。本文着意不在評論是非得失,而是注重分析與總結官紳兩個群體的行為,以及產生這些行為的原因。因資料、水平所限,本文必定存在很多的問題,敬請各位師友不吝賜教。

1895年5月中,日清兩國政府在煙臺換約, 5月20日,清廷“命署台灣巡撫布政使唐景崧解職來京,並令台省大小文武各員內渡”,派李經方(李鴻章之子)來台交接。這種情況下,我們來看看清政府駐台官員們對此事的反應:

唐景崧 1841-1903,字維卿,廣西灌陽人,台灣省巡撫。 《馬關條約》未定之前,已有傳聞將割讓台灣,擔負台防重任的唐景崧曾多次上書電文給清政府,勸阻割台。在《馬關條約》正式簽訂後,唐景崧也多次電奏,在張之洞等人的支持下亦作出了一些努力,試圖使英法等國介入,但沒有成功。清廷詔大小官員內渡時,唐在台灣紳民丘逢甲等人的強烈要求甚至可以說是脅持下留了下來,但是他一直在“相機自處”。1895年5月25日,唐被走投無路的台灣官紳推為“台灣民主國”大總統,唐以“群情難拂……俯如所請”接受勸進,設議院,定國旗(藍地黃虎旗)、國號(永清),並任命了一批“台灣民主國”官員。6月2日,通電內外,宣布“今雖自立為國,感念舊恩,仍奉正朔,遙作屏藩,氣脈相通,無異中土”。但作為台灣民主國總統的唐並沒有有效地組織台灣的防務,而似乎把重點放在了向清廷解釋成立“台灣民主國”的動機及請求各國承認上。5月29日北白川能久親王統率的日本近衛師團和海軍少將東鄉平八郎指揮的艦隊即已在澳底登陸,並開始向台北方向進攻。6月2日陷瑞芳,3、4日分別陷基隆及獅球嶺。4日,台北發生粵勇搶庫焚署的事變,唐率親丁數十逃至滬尾德商忌利士洋行,6日乘德商輪船逃至廈門,守台軍士以炮台擊之,但是沒有擊中。丘逢甲獲悉後,哭曰:“誤我台民,一至此極!景崧之肉其足食乎!”此後不久,台北不戰而陷。

楊岐珍1836-1903,字西園,回族,安徽淮南(原壽州)人,福建水師提督。筆者找到幾處有關楊岐珍涉台事跡的史料:

《台灣通史》(以下簡稱《通史》)載:“(清廷)既又命福建水師提督楊岐珍……,八月,岐珍亦率十營入台北,皆新募未練者”。“而獨立之議成,鎮、道、府、縣各納印去,提督楊岐珍亦率所部歸廈門。”《台海思痛錄》(以下簡稱《思痛錄》):“岐珍六月到台,率所部淮勇二千餘人分駐基、滬海口”。“岐珍自來台後,令所部分扎基、滬,自擁親兵數百駐省城之試院,徵兵籌餉皆不過問,一聽撫軍主持。命其胞弟楊某募台州五百人,駐獅球嶺”。後來,“旋奉旨……楊岐珍亦率所部徑回廈門”。而光緒帝在五月初一日曾諭令:“楊岐珍著即回本任”。前兩處史料在楊岐珍到台的時間上有出入,但並不影響我們對楊岐珍在這一事件中所扮演角色的理解。

劉永福,1837-1917,字淵亭,本名業,祖籍廣東欽州(今廣西欽州),南澳鎮總兵,記名提督。劉是著名的抗法將領,也是威名赫赫的黑旗軍首領。少時,曾參加太平天國軍隊北伐。1894年與楊岐珍一起奉諭來台駐守。六月或八月來台,駐守台南。《馬關條約》簽署並換約之後,清廷命在台大小官員內渡。此時,唐景崧致電劉永福詢其去留,劉永福回電:“與台存亡”。台灣民主國成立之後,劉未任職,而仍以清將自命。唐景崧內渡之後,台灣紳民推劉永福為大總統,劉未從,但是以“抗倭盟主”的身份在幾乎沒有外援的情況下主持台灣軍民的抗日,一直到九月(陰曆)間。

陳季同,1851?-1907,字敬如(一作鏡如),號三乘槎客,福建侯官(今福州)人。陳是清末第一批派遣留學歐洲的學生,目的在於學習現代外交和相關法律,“兼習英德羅馬臘丁各種文字”,尤其精通法語。其後以武官兼翻譯的身份長期在歐洲從事外交工作,熟悉各國情形。參與了中法戰爭前後與法國的交涉,後因私債一事引起外交糾紛歸國。後復官(副將銜),在北洋辦理洋務。1895年3月,因唐景崧電,調陳季同赴台,以促法國干預。4月,陳赴南京,轉往台灣。《馬關條約》簽訂之後,深諳《萬國公法》的陳季同與丘逢甲等士紳倡議建立台灣民主國。台灣民主國建立之後,陳任外務大臣。陳季同李經方來台交接之時,李鴻章曾電告陳季同在台相候。後陳季同因台民憤慨而勸李經芳“千萬勿來,或請收回成命,或請另派他人,切勿冒險”。同時,陳努力使台灣民主國獲得國際承認,但告失敗。台北陷後,內渡。

顧肇熙,生卒年月不詳,原為台灣道,後為藩司(即布政使)(1894年9月始任)。1895年5月中旬,奉旨內渡。

陳文騄,生卒年月不詳,原為台灣府,後為台灣道(1894年9月始任),1895年5月中旬,奉旨內渡。

其他官員在清廷下詔令在台文武官員內渡之後,也紛紛內渡。《清實錄》中有記載:“閩浙總督邊寶泉奏:台灣文職各官陸續內渡,仕途擁擠,請量予變通”,其中並未提及武官,可以說明奉旨內渡的官員中主要是文職。

從上文所列出的清朝駐台官員在“乙未割台”之時的表現中可以看到,儘管並非都是第一時間奉旨內渡,但清政府駐台官員(當然,不包括戰死在台的守軍將領)都內渡了。

依照清朝的成制,在台灣擔任地方官的清政府官員,大都不是台籍。而在台灣的士紳則不同,他們大多是通過科舉考試或是其他途徑取得功名的台灣本地人。他們中很多諸生,也有一部分是進士、舉人。台灣的舉子們在中式之後,往往掛名不就,帶着功名回到鄉里。因為在鄉里,鄉親和官府都會給予他們足夠的重視和較高的地位,使他們可以比到某一舉目無親的地方做官或是在中央做低級的辦事官員都要來得實惠。由於有着較高的地位,他們往往成為家族的代表,是家族利益和鄉親利益的代言人。那麼這些紳民對“乙未割台”的反應如何呢?下面筆者就列出幾位有代表性的人物的事跡:

林維源,1837-1905,字時甫,號炯卿,台灣淡水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白石鄉。幼時與其兄維讓求學於廈門。“家巨富”,樂善好施。向清政府捐款頗多,因而被清廷累次授官遷官至太僕寺正卿、二品頂戴,欽差幫辦撫墾各事務。甲午戰爭之初,為邵友濂之會辦。“清廷特命其督辦全台團防。維源用通告台各府縣州官,應於各要地籌設總局,自費募集練勇二營”。台灣民主國成立之時,推其為議院議長,辭不就。為台防捐壹百萬兩,十三日後內渡。

丘逢甲,1864-1912,字仙根、仲閼,筆名倉海。祖籍廣東蕉嶺,出生於台灣苗栗。1889年“中式三甲第九十六名進士;殿試欽點工部主事虞衡司”,告假返台任崇文書院山長。“及景崧升布政使,邀其至,時以文酒相酬酢,台灣詩學為之一興”。甲午戰爭開始之後,丘逢甲就預料到台灣將不能倖免遭殃,於是組織團練。在訓練時,“復以大義相鼓勵,涕泣而語之……”。《馬關條約》簽訂的消息傳來,丘逢甲咬指血書,聯合全台士紳,電奏清廷,力阻割台,不聽。中日煙臺換約實際上宣告了台灣士紳寄希望於清政府的努力的徹底失敗,同時台灣士紳的另一個希望所系——英、法、德三國干涉還台,也告失敗。在“無天可呼,無主可應”的情況下,陳季同、丘逢甲首倡自主之議,得到了台灣士紳的響應。5月15日,發布《自主宣言》,表示:“願人人戰死而失台,決不願拱手而讓台”。於16日、21日兩次至巡撫衙門遞呈,請唐景崧暫攝政事,25日送上“台灣民主國總統之印”及“藍地黃虎”國旗,台灣民主國正式建立,任副總統兼義軍統領。台北告警時,唐景崧急電逢甲來援,但由於種種原因未及時趕到,途中聞台北已失,折回作死守台中之準備。後與日軍在新竹遭遇,相持二十餘日,終不敵。此後,丘逢甲聽從大多數將領建議,在“無力回天”的情況下內渡。

吳湯興,1860?-1895,台灣苗栗人,祖籍廣東。秀才出身。粵籍台民好武,因而吳湯興“亦習武,以義俠聞里中”。 1895年5月,馬關割台之訊傳來,在台灣聚合粵籍鄉人,盟誓抗日。得到台灣巡撫唐景崧支持,奉命統領台灣義民隊伍。6月中旬,日軍進攻新竹時,與徐驤、姜紹祖等義軍屢敗日軍。7月上旬,會各路義軍反攻新竹,與日軍反覆搏殺。8月中旬,與日軍苦戰於苗栗。8月下旬在彰化之役中中炮而歿。

姜紹祖,1874-1895,台灣新竹人,祖籍廣東。秀才出身。“家巨富”,任俠重義。1895年春,自散家財,在北埔一帶募集鄉勇500餘人,抵抗由基隆、台北南進之日軍,並聯絡徐驤、吳湯興等各路義軍,全力配合,協同作戰。曾在新竹大湖口地區打擊進犯的日軍近衛師團。不久,被俘。後由家人冒充頂死,乃得生還。隨後到北埔,再募鄉勇壯丁抵抗日軍。1895年夏,會同各路義軍反攻新竹時戰死。

徐驤,1858-1895,字雲賢,台灣苗栗人。秀才出身。中日開戰之後,“驤聞其事,舉以號於眾,竊竊以為憂”。《馬關條約》簽訂之後,集各鄉壯丁而成義軍,稱民團,徐為民團長。此後,徐驤參預了一系列與日軍的戰鬥,顯示出“非凡的智慧和超人的英勇”。6月,率領義軍在新竹城東十八尖山和虎頭山設伏,重創日軍。8月配合劉永福黑旗軍,在大甲溪、彰化等地亦擊斃甚多日軍。10月,在與王德標守嘉義。11月日軍包圍台南,他率七百原住民勇士決戰,戰死。

在此過程中,拿起武器守衛台灣的遠不止上述這幾位士紳,筆者之所以將這些人列出,一是因史料所限,二是他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了解上述人物,我們就可以試着分析這些人物所代表的官員和士紳對“乙未割台”的反應了。

筆者認為,在評價台灣地方官員對此事的反應時應當重視他們作為地方官的身份特殊性:首先,他們是清政府的官員,是統治機器中的一環,必須向清政府負責;其次,他們是台民的父母官,從這一點來說,他們又必須向台民負責;最後,他們是中國人,又必須對自己的民族情感負責。他們是民情與政府的中樞,但是拿着政府的俸祿,所以他們會傾向於向政府負責。向政府負責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做到對政府指令的服從。

在割台事件中,地方官扮演這幾個角色卻是相衝突的。《馬關條約》是一個不平等的條約,這是所有清醒的中國人都明白的,官員也不會例外。更為關鍵的是,條約中針對台澎領土的條款是所有有着民族情感的中國人所不能接受的。這種情感的強烈程度會影響到他們作為地方官員的舉動。台民對於割台的強烈反應一方面使官員們不得不正視民情,另一方面,官員們也會被這種強烈的民族情感打動。從唐景崧1895年4月25日的電奏:“台民洶洶,屢請代奏,未便瀆陳”,可以看出其中有為台灣紳民的愛國愛台的強烈情感所動的成分。而唐在之前的三月二十七日另一份電奏更加可以證明此點:“和議成,本可內渡;用為民遮留,其慘可知”。

  清朝官員從民族心理上來說,是不願意看到台灣被割,他們也試圖通過各種途徑爭取改變已成定局的條約,但是當努力失敗之後,他們惟有無奈。因為他們必須對清廷負責,必須遵行清廷的詔令意旨,即使這種意旨是他們從情感上不願接收的。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服從聖諭,或者是表面上的服從聖諭已經不僅是一個身為政府官員的技術問題,還是君主專制制度空前發達與腐朽形成的道德體系的一部分。皇權在光緒朝遠遠談不上強大,但清政府的強大權威還是勿庸置疑的,只不過操控這個權威的是慈禧而已。在另一方面,在台官員還有着對自己的切身利益的考慮。他們的去留,影響到的不僅僅是他們的仕途和生命,還有他的家庭和宗族。一旦他們仕途因抗旨被斷送或是他們戰死台灣,他的家庭乃至他所代表的宗族就會失去重心,有衰敗的危險。在仍然具有着濃厚的宗族觀念的中國近代社會,這是不能夠被忽略的一個問題,也是一些在台文官武將表現出消極態度的原因之一。

因此,抗旨留台是除了能夠得到道義上的支持以及民族情感上的釋放之外別無是處的選擇。清廷既然決定以犧牲台灣來換取北京的安全,它就不可能在沒有外力介入的情況下毀約再戰,哪怕即使是支持台灣方面與日軍的交戰。這一點,從光緒的上諭中表述得很明白:

“諭電依克唐阿:‘現在和約已定,台灣自立拒日,無從過問。’”

“諭劉坤一:‘現在台灣已經李經方交接清楚,日兵攻台,基隆不守,省城瓦解,無從過問。’”

上述這些理由,足以讓在台官員卸去些許感情上的壓抑,裝着輕鬆地離開,甚至後來內渡的官員中參與台灣民主國者皆未再起用,對他們來說也不重要了。

唐景崧之所以被強留下來,乃是因為他身份的特殊。作為巡撫,即一省之主,所謂封疆大吏,台民需要這樣的人物來給他們抗戰的信心。但實際上唐景崧並沒有獨擋一面的魄力,更沒有運籌帷幄的膽略。他留台只是權宜之計,或者說,是為了尋找機會離開。劉永福的留下是自願的,這無疑是台民的憤激之情打動了他。但遺憾的是,唐、劉二人在中法戰爭中就已經結下了怨讎,“及景崧與永福交惡,分兵而守”,使得台防的部署上出現了很大的問題,以致日軍可以長驅直入。他是一個對民眾有責任感的人,這種責任感要比對那個在中法戰爭中招撫他的清政府的責任感要更加強烈。唐景崧內渡以後,6月28日,劉永福在盟誓中說:“自問年將六十,尤死不辭,……願合眾志成城,執挺勝敵,在我堅心似石,棄職以為”。劉永福作為一位驍將留在台灣,為台民組織抵抗建立了必不可少的信心。然而,以劉永福和台灣義軍的弱小實力,需要面對的不僅僅有強大的日軍,局面可想而知。於是,劉永福在堅守台南最後一個據點不支後,也回到了大陸,而並沒有履行他“與台存亡”的承諾。

台灣士紳方面,他們的心態則與駐台官員有很大的不同。他們也有着多重的身份:首先,他們是有功名的,常常成為家族的代表,是家族利益和鄉親利益的代言人;其次,他們與官員的聯繫比較緊密,有的就是官員的幕僚或是掛有虛銜的官員,因此他們又是官府與民眾溝通的橋梁;最後,他們是在台灣生長,有的不僅僅是民族情感,還有鄉情、親情。眼看着自己的家園將成為外族的領地,將受着外族的統治,他們的激憤是不難理解的。在尚未畫押換約之時,士紳們主要是尋求通過清政府及其官員來改變形勢,在他們的努力失敗後,則轉而尋求外國勢力的介入以及自立。當這一系列的辦法都不能改變台灣和台民命運的時候,他們或是內渡,或是拿起武器來改變這一現實。

以林維源為代表的內渡士紳,他們也為台灣不從中國分離出去作出了努力,特別是提供了財力上的支持。他們從一開始就採取了觀望的態度,也在期待着各方努力能夠改變台灣被割的命運,但當局勢的發展有可能影響到他們的利益時,他們選擇了離開。筆者認為,並不能把他們的內渡籠統地看成是背叛。他們是現實的,深知以台灣這樣的彈丸之地,在沒有外力支持的情況下對付當時的日本是徒勞的。離開是保護家族財產、保護自己生命、保存實力的最佳途徑。他們的內渡實際上是在默默的抗爭,也承受了莫大的壓力。

而以徐驤為代表的義軍,則選擇了另一條抗爭的道路。根據《馬關條約》的規定,他們中的一些人完全可以像林維源一樣都內渡,但是他們卻選擇了戰死在家鄉。這更多是基於“保衛家園”的價值觀基礎。

當然,還有一部分士紳留在了台灣甚至與日軍站到了一起,這些士紳更多的是出於利益方面的考慮,民族情感在他們看來並不重要。

丘逢甲是特殊情況。這位台灣民主國的首倡者之一,台灣義軍的重要首領,在唐景崧內渡後沒多久也內渡,這讓人大大不解。所以,關於丘逢甲內渡,歷來是有爭議的。《通史》P721頁載:“十三日,日軍迫獅球嶺,景崧未戰而走,文武多逃。逢甲亦挾款以去,或言近十萬雲”。《思痛錄》P101語:“或縻帑十餘萬僅報一軍之成焉”恐亦暗指丘逢甲。戚其章先生的《丘逢甲離台內渡考》對此有一番較公允的論述。

由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清政府駐台官員及台灣士紳對“乙未割台”事件的反應是由他們的身份的多重性使他們有多樣的選擇,這個時候,基於民族情感和自身利益的考量以及個人性格的差異就對駐台官員及台灣士紳的行為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如果我們,帶着很強的民族情感去褒貶他們的行為往往會忽視他們行為背後的一些因素,就會失之偏頗。因此,如果我們全面地考察這個時代的背景,民族性格和個體性格因素,才能比較客觀地評論,也才能夠真正的對我們國家和個人的發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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